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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似乎一转眼就到了宴席的那一天,两个人又回到塘厦。叶嘉予去机场接女方的亲眷,隽岚则跟着嘉颖去化妆、做指甲。

美容师看隽岚素面朝天,身上穿的也简单,又是说一口普通话,不知是从哪个小地方来的,也是好心,每个步骤都解释给她听。

隽岚的确是粗枝大叶的人,从来就不知道保护手,也从没有留过长指甲,更不用说在上面涂颜色了,小时候是因为要练琴,指甲总是剪到最短,每次去老师家里上课的路上,还要自己检查一遍,有时候长了忘记剪,便直接咬掉,虽说难看一点,但总比被老师骂的好。后来,不用练琴了,咬指甲却变成一种习惯,进而又成了顽疾,一到紧张的时候就会咬,几乎是无意识的,总也改不掉。直到上大学,她才知道,其实咬手指的人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个道理还是冯一诺告诉她的,那个时候,一诺报了一个选修课,上了一个学期的“积极心理学”,回转来便时常装作心理学专家。

听她这样说,嘉颖很是意外,说自己很小就涂指甲油,各种各样的颜色攒了许多。隽岚突然有些羡慕,她念了这么多年书,琴也弹得好,但和嘉颖比起来,的确没有怎么享受过做女孩子的特权,从一个学校到另一个学校,青葱岁月似乎就这样过去了。

但嘉颖却又反过来羡慕她,对她说:“隽岚姐,你们这样真好。”

隽岚不懂好在哪里。

“大哥喜欢你,我们全家也都喜欢你。”嘉颖解释道。

隽岚不懂嘉颖为什么突然说这样的话,不知道怎么接口,只能低头看美容师往她的手上涂这个那个。

“你还记得上次在你公司楼下那个人吗?”嘉颖又问她。

隽岚点头,她记得那个男孩子,年纪很轻,瘦瘦的,穿的也时髦。

“我男朋友。”嘉颖指指自己,做嘴型说出这四个字,好像很神秘。

隽岚听了一点都不意外,一男一女一起玩通宵,不是男女朋友才奇怪呢。

“我们从前是同学,初中里就认识了,”嘉颖继续说下去,“他比我大一点,后来读了个技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深圳万象城的iuiu开张,他就在那里卖衣服,虽说东西比香港卖得贵许多,我还是经常带姐妹过去照顾他生意,他现在在一间表行做学徒。”

这段因缘倒是隽岚没想到的,她以为嘉颖跟那个男孩子只是随便认识随便玩玩的,看他的打扮,家境应该也不错。现在听下来,才知道他与嘉颖已经认识这么多年,而那一身行头多半是靠嘉颖接济的。她禁不住想,学校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把各种各样的人聚在一道,她和嘉予又何尝不是这样。

“你爸妈是不是不喜欢他?”她大概猜到怎么回事,便这样问嘉颖。

“自然是不喜欢,”嘉颖回答,“妈妈说大哥找女朋友呢,本人好,家世清白就可以,但我是女孩子,最好找个家境差不多的,像你跟大哥这样读许多书也可以,或者会作生意也好,但他什么都没有,父母都是工人,书只念到技校。”

“但是你喜欢他呀。”隽岚道,突然觉得从前错看了嘉颖,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却原来也是有烦恼的。

“是啊,”嘉颖点头,“他读书不好,但手很巧,师傅都说他聪明,以后肯定会有出息,如果有可能,我们以后也想开一间表行,但只是这点出息,我爸妈一定是不放在眼里的,其实有钱又算什么,说不定什么时候说没有就没有了。”

隽岚对她刮目相看,“有钱又算什么,说不定什么时候说没有就没有了”,此等觉悟似乎不是她这样的富二代小姐应该有的,也不知怎么安慰她,只能说:“他们慢慢就会懂,长辈也是希望你好。”

嘉颖明白这只是美好的愿望,叹一声道:“我本来想,我们兄妹俩怎么都这么倒霉,原来只是我一个人倒霉,大哥运气好,又找到你。”

隽岚听到那个“又”字,心中一动,但话说到这里,指甲已经做好了,裸粉底色,描了法式的白边,精致漂亮。

嘉颖连声赞好看,说着说着又换了话题,兴致勃勃地问隽岚:“你们的新房子有院子吧?想不想养条狗,我认识一个人,他家的拉布拉多马上要生bb,如果你要,我去讨一只来。”

隽岚愣住,心想这下狗也有了,那夜的梦境竟然这样准,还有两个孩子,是不是也会应验呢?

25

做好指甲又是化妆梳头,隽岚从没有化过这样的浓妆,乍一下在镜子里看到,差一点都不认出是自己。待到一切妥当,从美容院出来,叶嘉予打电话给她,说她爸妈和外婆已经到达,在酒店安顿下来。她也搬过酒店去住,即可以照顾到长辈,礼节上也更过得去。

当日下午的第一件事便是下聘礼,叶嘉予的父母郑重去酒店拜访,奉上重金,又向隽岚的爸妈道歉,实在是因为时间太紧,不能去上海做足礼数。隽岚的爸妈当然说没关系,这些都是旧俗,不用做全套,只要孩子们高兴就好。

四点多,订婚宴开始,先是湖边草坪上的酒会,装饰、食物、酒水均是西式,来宾大都是年轻一辈,外头停的也多是欧洲牌子的跑车。香槟一瓶瓶开起来,托着酒杯的人也都是美冠华服,其中要数嘉颖那一群姐妹最惹眼,一个个小礼服穿好,不用问全是一线大牌最新一季出品,能做到不撞衫还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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