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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页)

十一点钟,我坐在从餐厅附属建筑进来右手边第三个厢座里。我背靠墙壁,可以看见每个出来进去的人。这是个晴朗的早晨,没有烟,甚至没有高雾(1),阳光照在与酒吧仅隔一堵玻璃墙的泳池的水面上,令人目眩。泳池一直延伸到餐厅那头。一个穿着白色斜纹泳装的性感女人正走上通往高台的扶梯。我瞧着她晒黑的大腿和泳装之间那道白色,不禁心旌摇荡。接着,她被垂得低低的屋檐挡住了,离开了我的视线。过了一会儿,我望见她转体一圈半跳下水去。水花高高溅起,阳光在水珠上跳跃,舞起一道和女人一样曼妙的彩虹。然后她登上扶梯,解开白泳帽,把带漂白粉味儿的头发抖松。她扭动腰肢走到一张小白桌前坐下,桌边还坐着个穿白斜纹布长裤、戴墨镜的健壮家伙。皮肤上的黑色那么均匀,不可能是别人,只可能是这儿雇的泳池管理员。他伸手拍拍她的大腿。她笑起来,嘴张得如同消防水桶。这让我一下子兴味索然。我听不见她的笑声,但她咧开嘴时脸上那个大窟窿就使我倒足胃口。

酒吧相当冷清。再往里数第三个厢座,坐着两个时髦家伙,正手舞足蹈地相互卖弄打算推销给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的故事,他们中间的桌上放着一架电话。每隔两三分钟,他们就以一个小游戏决定谁给扎纳克(2)打电话,卖给他好主意。他们年纪轻轻,皮肤黝黑,热情,活力充沛。即便只是打打电话,他们也动员了如此多的肌肉,足够我把个胖子扛上四楼。吧台边坐着个忧郁的家伙,在跟酒保说话。酒保边擦拭酒杯边听着,脸上挂着假笑——一个人强忍着不尖叫出来时绷在脸上的那种假笑。酒客是个中年人,穿戴讲究,已是醺醺然了。他想说话,即便不是真的想,也已经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他礼貌而友善,我听见他说话口齿好像还清楚,但你知道他的酒瘾已经被勾了上来,不到夜晚睡着他是不会罢手的。他会一辈子这样过下去,这就是他的一生。你永远弄不清楚他是怎么落到这一步的,因为即便他告诉了你,那也不是实情,充其量只是对他以为的那点真实的扭曲记忆罢了。世上哪个冷僻的酒吧里没有这样一个忧郁的人呢?

我瞧瞧手表,这位有权势的出版人已经迟到二十分钟了。我等三十分钟就走人。听任雇主摆布从来就没好结果。如果他让你如何你就如何,他会觉得别人也能这样拿捏你,他雇你可不是为了这个。眼下我并不十分需要揽活儿,不打算让这些东部来的蠢驴把我当马夫使,这些决策人物,坐在八十五楼用板壁隔出来的办公室里,面前一排按钮、一个内部通话装置和一个穿哈蒂·卡内基(3)职业女装的美目盼兮的秘书。这种家伙会叫你九点准时到达,而他两小时后喝了双份吉布森鸡尾酒才翩翩光临,如果你没有脸上挂着安之若素的微笑静候大驾,他那受到冒犯的管理能力就会来一次爆发,以至于必须去阿卡普尔科(4)度假五星期,方能恢复元气。

吧台老侍者踱过来,瞥了眼我那兑过水的淡苏格兰威士忌。我朝他摇摇头,他也摇摇白发蓬松的脑袋。就在这时,一位梦中人儿走了进来。我觉得酒吧瞬间静了下来:那两个时髦家伙停止了相互吹嘘,醉汉不再唠叨。就好像指挥敲一下乐台,抬起手臂、悬而未落的那个瞬间。

她很苗条,身材颀长,穿着合身的白色亚麻质地的衣服,颈上围了一条黑底白圆点围巾。头发是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的浅金色,头上戴了顶小帽,金发兜在帽中,如小鸟栖于巢中。眼睛是罕见的矢车菊那种蓝色,长睫毛的颜色浅得简直有些过了。她走向过道对面的桌子,除下白色长手套,老侍者为她挪开桌子,永远不会有一个侍者像那样为我挪开桌子。她坐下,把手套放进手提袋,朝侍者报以感谢的微笑,那微笑如此温柔、纯洁和精致,几乎让他挪不动脚。她对他低声说了句什么,他哈着腰飞快地离开了。这家伙生活里还很有奔头哪。

我注视着她。她发现了,就把视线抬高了那么一点儿,我于是就不在她视野里了。不过无论在不在她的视野里,我都大气不敢出。

金发的女人世上有不少,现在金发几乎已经变成了一个滑稽字眼。每种金发女人各有特色,除了那些皮肤像漂白了的祖鲁族(5)、性格温顺得如脚下被践踏的人行道、头发如真金般闪亮的女人。有一种小巧玲珑的,唧唧喳喳,咯咯嘎嘎。有一种雕塑般丰腴硕大的,用冰蓝的眸光拦住你。有一种仰视着你,香喷喷亮闪闪,吊在你手臂上,可等你把她带回家,她总是非常非常疲倦。她摆出那种无助的姿态,还他妈的头疼,你真恨不能揍她一顿,但你还是庆幸及早发现了头疼这个问题,还没在她身上投入太多的金钱、时间和希望。因为头疼总在那里,是一件用不坏的武器,像刺客的轻剑或琉克勒齐亚(6)的毒药一样致命。

有一种金发女人,温柔,乖巧,嗜酒;只要是貂皮,不管什么式样她都爱穿;只要有星光露台和香槟,不管哪里她都愿意去。还有一种可爱的小美人,假小子一个,自己付账单,很阳光,有常识,精通柔道,能够一边给卡车司机来个过肩摔,一边一行不漏地读《星期六评论》。还有另一种,发色非常非常淡,患有某种不致命但也治不好的贫血症。她无精打采,色如鬼魅,说起话来气若游丝。你不能碰她一根手指头。其一,你根本不想;其二,她正在阅读《荒原》或用古意大利语写的但丁作品,不然就是卡夫卡或克尔凯郭尔,又或者是在研究普罗旺斯文。她酷爱音乐,纽约爱乐乐团演出欣德米特(7),她能够告诉你六把低音提琴里哪一把晚了四分之一拍。我听说托斯卡尼尼(8)有这功力。世上也就他们这对了。

最后还有一种美轮美奂的展品,嫁过三个相继归天的大骗子,然后又攀上几位百万富翁,一位一百万,最后在安提布岬(9)谋得一座浅色玫瑰别墅,一辆配有司机和副手的阿尔法-罗密欧豪华车,一群老朽的贵族朋友。对于这群人,她报以心不在焉的亲切,就像老公爵跟他的管家道晚安。

对面的这位梦中人儿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甚至压根儿不属于那个世界。她无法归类,好似山泉一样悠远清明,水色一样难以描摹。我正看得出神,一个声音在身旁响起:“我来得太迟了,向你道歉。全得怪这个。我是霍华德·斯潘塞。你是菲利普·马洛,没错吧。”

我扭头看着他。一个发福的中年人,穿得很随意,但胡子刮得挺干净,薄薄一层头发仔细地朝后梳得光溜溜的,覆盖着两耳间的大脑袋。他戴着无边眼镜,穿着抢眼的双排扣背心,这种衣服在加州几乎看不见,除非碰上个来访的波士顿人。他拍了拍一只破旧的公文包,显然这便是他所谓的“这个”了。

“三部完整的新手稿,小说。要是在我们找到机会退稿前把它们弄丢了,那就太尴尬了。”他朝老侍者打了个手势,后者刚把高高的一杯绿色玩意儿放在那位梦中人儿面前,往后退了几步。“我特别喜欢金酒加橙子汁。实在是很不上台面的饮料。你要不要也试试?很好喝。”

我点点头,老侍者缓步离开了。

我指着公文包说道:“你怎么知道会退稿?”

“如果真是好东西,是不会由作者亲自送到酒店来的,而是会在纽约那些代理手上。”

“那何必留下?”

“一方面是为了照顾情绪,另一方面,出于所有出版人都梦寐以求的沙里淘金那千分之一的可能。大多数时候,你参加一个鸡尾酒会,被介绍给各色人等,其中一些写过小说,而你又多喝了几口,便要行善积德,于是说你想看看手稿。这不就飞快地送到酒店来逼你读了?但我觉得你并不会对出版商和他们的头疼事感兴趣。”

侍者端来了饮料。斯潘塞拿起他那杯,喝了一大口。他没注意到过道对面的金发女子。他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我身上。他是个不错的中间人。

“如果工作需要,”我说,“我偶尔也会读几页书。”

“我们有个最重要的作者就住在这附近,”他随意地说,“你可能读过他的东西。罗杰·韦德。”

“啊哈。”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苦笑道,“你对历史浪漫小说没兴趣。可这些书卖得很火。”

“我没别的意思,斯潘塞先生。我以前读过他的一本小说。我觉得那是胡诌。我是否不该这么说?”

他咧咧嘴:“哦,没事。许多人和你有同感。问题是眼下他是个有保障的畅销作家。现在成本那么高,每个出版商手上非得有几个畅销作家不可。”

我向那金发女子投去一瞥。她已经喝完了那杯柠檬水之类的玩意儿,瞧了眼精致的腕表。酒吧里人渐渐多起来,但还没到闹哄哄的地步。那两个时髦家伙还在手舞足蹈,吧台边的独饮客攀上了几个酒友。我回头望了望霍华德·斯潘塞。

“你的麻烦是不是和他有关?”我问道,“我是说,韦德那家伙。”

他点点头,又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跟我谈谈你自己吧,马洛先生。如果你不反感我的请求的话。”

“谈什么?我是持执照的私人侦探,已经做了相当长时间了。我孤零零一个人,还没成家,快到中年了,没什么钱。我进去过不止一回,不接离婚案子。我喜欢酒、女人和象棋,还有些别的东西。警察不怎么喜欢我,可有几个我和他们混得还不错。我是本地人,生在圣塔罗莎,双亲都去世了,没兄弟姐妹。要是我什么时候在黑巷子里被干掉了,没一个人会觉得自己的日子没了着落。其实这种事情可能落到我们这行任何人头上,也可能落在其他任何行业的人或眼下什么都不干的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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