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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第1页)

林玉婵不明白,在上海时还人模狗样,一副新派作风,好像挺尊重女性的一个后生,怎么回了京就原形毕露,躺进他祖宗堆出的三座大山里不出来了!

如果他真是“因爱生恨”,用权势给她点颜色看看,她也认了;可听他口气,是准备让她吃点苦,他过来安慰帮忙,送点被子衣裳,再使钱通关节,把她捞出来,就能“患难见真情”似的!

只是被他爹坑了,玩过火了,让他意识到林姑娘真的犯了大事,轻易捞不出,他才懊悔说漏嘴,让林玉婵逼问出这坑原来是他给她挖的。

否则,他“不畏强权”、“冲破家庭阻碍”前来探监,她可能还真会有点感动。

在现代其实也有不少脑子缺根弦的男生,为了追姑娘,安排自己好哥们扮流氓,自己在关键时刻“英雄救美”,以期获取姑娘芳心。

在从古到今的戏文小说里,也喜欢描绘高高在上的“女神”不知珍惜,只有当跌落凡尘、一无所有之际,才会幡然悔悟,投入备胎的怀抱。

也有不少现代写手写YY小说,男主看上女主,处心积虑给她使绊儿,制造两人在困境中相处的机会,文笔好的还能写出甜味儿来。

可是在现代碰上这种男生,顶多是给姑娘找不痛快;读到这种小说,点叉也就完事。

碰上个自以为拿了男主剧本的古代霸总,那是要命啊!

剧情套到自己身上才发现,真碰上了,只能是分分钟想骂人。

宝良还在唠叨什么,林玉婵一概没听进去。几个婆子见她不疯了,总算放开她。

她忽然抬头,正色道:

“好了,既然你已经坦白,是想让我吃点苦头才配合你爹做局——那么就请到刑部去给我做个证,让他们结案,我就不怪你。”

说得客气。林玉婵恨不得手里有杆枪,直接顶着他脑壳去刑部。

宝良两只手护着脸,免再挨打,义正言辞地反驳:“你错了!我没有想让你吃这么大苦!是太后天威不可测,不能赖在我身上!把你关在这儿我也很心疼的呀!”

“好,你不是故意的,那你去刑部说明情况啊!”

宝良犹豫:“那样岂不是又把我阿玛给卖了!我要是背上不孝之名,这辈子就毁了!林姑娘行行好,你也考虑考虑别人……”

他似乎才想起来自己的身份,微微扬头,四周环顾。

几个官媒人婆子立刻会意,就当自己聋,徐徐散开去院子里晒太阳。

“林姑娘,我倒有一计可以助你脱身。不是我趁人之危。但眼下你孑然一身,是最容易被替罪的靶子。如果我们……嗯,如果我们成了一家人,那个……”

林玉婵揉揉红肿的指节。撒气撒够了,现在她想笑。

“哦,这儿等着我呐。”

宝良压下委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事已至此,你怎么闹、怎么后悔也没用。咱们得一起使劲,先把眼前的难题解决了再说。你们海派商人做生意,不都讲究‘向前看’吗?”

其实宝良的建议很理智。林玉婵作为一个没有家族的女性,就像一份无主的“私产”,虽然能相对自由地蹦跶,不至于被人沉塘关禁闭,但同时也没有受庇护的资格。

而已婚妇女的人身权利都属于夫家,如果她犯错,任何人——哪怕是太后皇上——要处置的时候,也得顾忌夫家的面子,不能越俎代庖地替别人决定“私产”如何处置。

而宝良作为一品大员、三朝老臣家里的公子哥儿,面子很大。

只要不是谋逆造反这种动摇国体的重罪,一般责令“家法惩罚”一下完事。

宝良满怀希望地看着她:“你嫁给我,我绝不会亏待你……”

林玉婵指指门外,尽可能礼貌地说:“滚。”

在降落大清之初,林玉婵对生活的标准十分低,只要能苟活就行。就算走投无路只能去齐府做通房,捏捏鼻子也得忍;

可是她已经奋斗了这么久,眼看铺子开得红火,商会人气渐旺,朋友越交越多,更要紧的是,苏敏官还在等她回去呢!

好像一棵沙漠里蓬勃挣扎的树,好容易生出了枝丫嫩叶,有人却非要砍掉,嫁接上芍药牡丹……

她宁可回乱坟堆。

宝良着急:“你怎么就不相信我是为你好呢!我是有错,但我对你的心是真的呀!事已至此,你再生气再打我也没用,眼下只有这条路可以走,我知道你心气儿高,可是感情可以以后再培养,先把这一关过了再说……”

“……好行夹唔送,滚。”

宝良终于傲气上来,委屈道:“你那么清高,那你别用我给你的这些被子衣服啊!”

“为什么不用。”林玉婵坦然坐上新换的床褥,“这是你给我的赔礼,而且尚未赔够你欠我的百分之一。你慢慢赔吧!什么时候良心痛了,直接去找刑部,一笔赔完!省得惦记!”

宝良气得手打颤,有心叫人把这些新家什都收走,看着姑娘憔悴的模样又不落忍,转念一想,那样跟强抢民女的纨绔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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