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虚假陈述
指行为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做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2.其他违规行为
证券市场违规行为还有其他多种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违规行为还会出现新形式,呈现新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常见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擅自发行证券
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未经批准”既包括根本未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包括虽提出申请,但由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其他原因未经批准;还包括批准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又予以撤销的;以及不按照批准的方式、范围、额度等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2)为股票交易违规提供融资及透支交易
为股票交易违规提供融资是指证券经营等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为股票交易提供融资的行为。透支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以鼓励或默许的方式,允许投资者透支购买证券或延长交割时间,然后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
(3)上市公司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
指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回购、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4)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
指上市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到资金后,未经法定程序,将所募资金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行为。
(5)银行资金违规入市
指银行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他人的股票申购、交易提供融资的行为。
内幕交易及危害
1。 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① 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11市场风险和股民维护自身权益(10)
② 内幕人员向他人泄漏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获利的行为;
③ 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这里的内幕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和证券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为该上市公司服务的律师、会计师等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2。 内幕信息的界定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所谓重大信息,主要包括:
证券发行人订立了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重要合同;
发行人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等行为;
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发行人未能偿还到期重大债务等违约情况;
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发行人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发行人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发行人的董事长、30%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