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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疯子(第1页)

说话间,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王滇平日里坐马车最远不过是去了趟十载山,而且还是皇帝专用的马车,并不怎么颠簸,而且路上经常休息,和现在这种疲于奔命的赶路程度完全不能相比。

他只觉得胃都快被颠出来了。

“半个时辰之后,我们骑马离开。”权宁看他脸色十分难看,便问:“你行吗?”

王滇面容严肃道:“不行也得行。”

“再往前走二十里,就是宁阳郡的地界。”权宁从马车上跳下来,伸手去扶他,“梁烨若是下了令,假路引未必能混过去,而且还有宵禁,我们便只能绕路进山,那样便会慢上许多。”

王滇没有去扶他的手,径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结果脚下不对劲,一低头,踩了满靴子的泥巴,泥泞的触感让他瞬间皱起了眉。

“前两日刚下了雪。”权宁毫不留情地奚落他,“你平日里走的都是玉阶金路,鞋底都不见灰,北梁这么大,可不是处处都像大都,连街道上都铺满了青石板,若吃不了这苦,还是趁早跟你弟弟服个软。”

王滇嫌弃地将靴子底下的泥巴跺掉,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旋即反应过来,“怕不是你护送过什么难缠娇气的公子哥?”

权宁面色有些扭曲,“你知道三国四公子吗?”

王滇点了点头,“东辰萧玉唐,北梁百里承安,南赵林渊和温流芳。”

这四大公子,出身高贵,容貌出众,个顶个的才华横溢,诗词文章受世人追捧,“狂热粉”无数——毕竟当时百里承安贬谪河西郡,大都的学子文人和闺阁小姐们可是将他骂得狗血淋头,还有人哭着喊着要随他一起去往河西。

“那个萧玉唐,”权宁提起来便恨得牙痒痒,“有泥的地方不沾脚,只吃当日摘的新鲜果蔬,饮山泉水,每日沐浴两遍,焚香看书两个时辰,我看着价钱高接了单子,本来十天的路程硬生生走了三个月,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穷讲究的男人。”

王滇失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我没那么讲究,只是一时没习惯过来。”

但是很快王滇就意识到,他不是一时没习惯,而且从来就没见过真正意义上的古代社会。

他在大都,住在皇城最繁华的应苏坊,走的是宽阔平整的大道,乘的是宝马七香车,身旁殿门开阖,华冠锦衣玉阶前,夜里也能百市千灯人声鼎沸,哪怕再多的勾心斗角和生死难料,那也是沾着梁烨活在锦绣堆里。

除了缺少现代社会的电子设备,他的生活质量并没有下降太多,甚至还有闲心跟皇帝谈了场恋爱。

但是当他骑在马上,看着路边衣不蔽体的流民,看着冬日却仍旧荒在地里早已枯死的庄稼,看着成群结队戴着镣铐挨着鞭打往北的老弱妇孺,看着一条路之隔那边酒肉飘香,转过来便是乞丐成群,路边的尸体已经不知道冻死了几日,身上的衣服都被人扒得干干净净。

即便是在城池中,马蹄下依旧踩着泥泞的土路,路过的行人面黄肌瘦目光空洞,看起来麻木又无望。

翻过大都奢靡又华丽的那页纸,背面是满目疮痍苍白无力的现实。

而此处,不过离了大都一百多里。

他想起折子里官员上奏的繁华太平,哭着喊着说为国为民心力交瘁,巴巴进献上去的珍宝玉器,他忽然就从心底升腾出股暴躁,被愚弄的愤怒在眼前凄惨荒凉的景象里熊熊燃起,又被路边苍白空洞的眼神看得无地自容。

一年前,梁烨离开大都时跟他走得也许是同一条路,又或许他不死心地又走了许多条路,看到的景象却都相差无几,于是哪怕走到南赵最南边的四方城,他还是选择了回头。

逍遥成仙很好,却不是他能走的路。

王滇紧紧攥着缰绳,被周遭的冷意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艰难地拼凑出梁烨的前半生,傀儡般浑浑噩噩过了十几年,疯癫乖张地要实施报复,算计着要让整个大梁给自己陪葬,却又被师父说服,兴味索然地放过仇人,潇洒离开。

然后,被禁锢在繁华奢靡里的帝王踏出大都,妄图追寻自由的第一步,就被这满目的泥泞缠住了手脚,千疮百孔的大梁就这样不容分说地、沉甸甸地压在了他的肩膀和脊背上,从此再也动弹不得。

轻描淡写藏在疯癫之下的,是灌多少白玉汤都泯灭不了的东西。

王滇忍不住想要回头看,然而他咬着牙良久,最终也只是狠狠抽了一下鞭子,骏马自街道飞驰而过,掀起了满地寒凉的风。

两天后,丹阳郡与去吴南郡交界,青松城。

“你得睡一觉。”权宁攥住了他的缰绳,神色肃然道:“已经不眠不休赶了三天的路,还没被抓住你就被自己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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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王滇眼睛干涩疲惫,然而神经却异常兴奋,他有些艰难地眨了一下眼睛,抖落了衣摆袖口的灰尘,“我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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