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度过了人生中最痛苦的几天。自从多年前从医院离开,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都生活在失意困顿之中,备感艰辛;我的心灵,似乎已经被无数次的希望落空和怀才不遇,以及生活中的苦役折磨得枯槁疲惫了,有如荒漠一般,毫无生机。对于未来,我也总是抱着一种混沌的不安定的感觉;但是,现在看来,所有我经过的任何痛苦都无法与近日来的悔恨相比,因为这段在我生命中最炽热、最珍贵的恋情,正朝着无可挽回的结局一步步靠近。像我这样感情丰富的人,虽然没有太多的朋友,但是却用情至深,每一次情感上的剧动,都会将我的能量耗尽,徒留下一个空虚的躯壳。在我看来,与发自内心的感情相比,建立在无情荒地上的爱情,就好像是一座建立在约拿坟冢上的穷酸清真寺一样,而前者则是深埋地下的辉煌宫殿。
我曾经找借口给朱丽叶写过一封信,并且很快收到了回信,这封回信的笔调坦诚而友善,让我感觉到,就如同一般女人一样,她并未因为我们之间的刹那情愫而对我大加谴责。但是同时,我也能深切体会到,她写这封信的笔触与先前有了一些很微妙的差别,这就让我更加肯定,我们确实即将分道扬镳了。
我在别人面前强颜欢笑,极力压抑着内心的苦闷埋头工作,但是我想无论我如何掩饰,富有洞察力的桑戴克也已经料想到了事情的变化。不过他依然保持惯有的沉默姿态,没多说什么,只是在平常和我的相处之中,除了和蔼外,还多出了一些含蓄的同情与关切之情。
与朱丽叶分手后,没过几天,就发生了一件令人不太愉快的事情。尽管事情有些不好,但却疏解了我们之间紧张的气氛,也适当地将我的注意力转移了。
那天晚餐后,我们一如平常地坐在舒服的椅子上面,准备轻松地度过这段愉快的时光。我们一边抽着烟斗,一边讨论着我们都很感兴趣的话题。这时,邮差先生送信来了,看着一大袋的杂志跟信件,除了一封是给我的,其他都是桑戴克接收。于是,我坐在那里开始看信,还不时地向桑戴克那边看一眼,惊讶地发现他有个奇怪的举动——在拆每封信之前,他都要先将信封的正反面依次检查一番,而且态度非常认真仔细。
“桑戴克,”我开口道,“我发现你在看信的内容之前,总喜欢先研究一下信封的外表。虽然我也见过别人这么做,但我还是觉得很不可理解。既然信封里面才是信的内容,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反复翻看信封呢?”
他平静地回答道:“如果你只是想知道寄信者是谁,那么你说得就非常正确。然而,我的目的却不是那样。多年来,我刻意养成这个习惯——不只是对信件,还包括任何我所经手的东西,为的是不会遗漏任何值得注意的线索。一个富有洞察力的人,并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而是他时时刻刻都会留心身边的人和事;而所谓的洞察力,对我来说,也只不过是一种毫无间断的注意。实际上,从我多年的经验发现,这种习惯用在察看信件上是非常有用的;我从信封上发现的一些线索和信息,常常会应用到内容上,并且是相当有价值的东西。举个例子吧,通过刚才的检查,我发现这封信曾经在封上后又被人打开过——很明显,是借助蒸汽打开的。你看,这个信封有点皱皱的,上面还被弄脏了,还能闻到一股烟草的味道,所以可以断定,这封信曾经和烟斗放在一起,可能是一起被装进了口袋里,搁了一段时间。至于信封为什么会被打开过——刚才在读信的时候,我已经发现,其实两天前这封信就应该寄到我手里了,而且信上的日期还被巧妙地改成了‘15号’,但原本应该是‘13号’。通过这些,我得出的结论是,写这封信的人,一定有个不太可靠的伙计。”
“有可能是写信的人把信件带在自己的口袋里啊。”我反驳道。
桑戴克回应道:“这种可能性很小,他没有必要将信封用蒸汽打开再封上,这样多麻烦,他可以直接把信拆了重写嘛!但是他的这个伙计可就不能这么做了,因为这是一封私人信件,主人亲手将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写在了上面,他无法模仿主人的笔记。还有,据我了解,我的这位朋友从不吸烟。这个例子是很容易看出来的。现在,我给你看另一个更精细的东西,你好好看看,然后将你的发现告诉我。”
说着,他递给我一个用细绳绑着标签的小包裹,标签上显示的是用打字机打上去的地址,标签背面写着一段印刷体文字:“詹姆斯。巴雷特父子公司,烟草制造商,伦敦和哈瓦那。”
将包裹接过来,仔细检查了一番,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恐怕对我而言有些困难,我唯一发现的,就是这个地址打得挺糟糕的,除了这个,我就看不出这包裹哪里不对劲儿了。”
“嗯,你的这个发现倒是很有趣,”桑戴克拿回包裹说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逐一将这个东西检查一遍,记得将我们所看到的都记下来。首先,我们来看这个标签,它只是一般行李用的标签,任何文具店都能买得到,并且还附有它自己的细绳。而一般厂商通常会用一种较大的标签,并且将它系在绑包裹的绳子上面。不过这些只是小事,关键是看标签上的地址。就像你说的,打字效果很差。对了,你对打字机了解多少?”
“很少。”
“怪不得你认不出这种机型呢。这个标签上的字,是用一种叫布林克德菲的打字机打的,这种型号的打字机性能非常良好,不是一般厂商处理日常事务所用的机器。我们暂且不说这个,来讨论一下重点:在布林克德菲公司所制造的多种型号的打字机中,一种专为记者和作家所设计的供他们书写文章之用的打字机最为轻便。据我看来,这个标签上的字,恰好就是用这种打字机打出来的,所以我觉得这个现象相当特殊。”
“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是那种机型呢?”我感到疑惑不解。
“从标签上的星号判断出来的。其实那原本是一个输入错误,打字的这个人看来是个生手,他本来想按大写键,却错按了符号键。因为我知道,这种星号键只有这种书写文章用的专用打字机上有,那是附带的一种符号键,我在之前逛打字机商店时发现了这个现象。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合理的现象,厂商为什么会选择这种不太适合商业用途的打字机呢?”
听了他的解释,我觉得很有道理,“是的,”我同意道,“仔细想来的确很奇怪。”
“下面,”桑戴克继续道,“我们从文字本身着手,你会发现,这些字分明是新手打的。因为他有两个地方忘了空格,还打错了五个字母,并且还将大写错打为星号,这样的情况出现了两次。”
“是啊,看起来打得乱七八糟的,搞不懂他为什么不重打一遍,把这个标签丢掉算了。”
桑戴克说:“嗯,这个问题问得好。为了寻找答案,我们得把标签翻过来,看它背后的情况。你看,这上面所写的公司的名称,其实并不是直接打上去的,而是先印在另一张纸片上,再把纸片用糨糊粘在标签上。这个办法真是太笨拙了,而且又很费时。再来仔细观察这张纸片,你就会发现,它的尺寸和标签的大小非常吻合,但却是用剪刀剪的。这真是令人吃惊!可以看出它的边缘剪得不是很直,从痕迹看来使用的不是刀片,而是剪刀。”
说完,他将包裹交给我,还给了我一副阅读镜,透过镜片,我的的确确看到了他刚才所提到的那些特别之处。
“不说你也知道,”他继续说,“如果是用机器裁剪,那么纸片的边缘应是非常整齐的直线,我想应该没有哪个正常的生意人会想要用剪刀来剪的。我认为,有人先用剪刀将这张纸片剪好大小,然后再粘到标签上去,这些动作不仅费时,还很麻烦,实际上是很浪费金钱的。其实他直接把公司名称印在标签上不就得了嘛?这多简单呀!”
“嗯,是啊,没错。不过我现在还是想不通,这家伙为什么不把标签丢掉,再重打一张?”
“再看看这纸片,”桑戴克指着商标对我说,“它有点褪色了,但却褪得相当均匀,所以我猜它应该是泡过水的。现在我们可以先假设是这种情况,那么,它可能是有人从其他包裹上取下来的,可能只有这么一张,所以他将另一个包裹泡水,然后取下纸片,晒干,经过裁剪,再粘到这个标签上。如果他先将纸片粘上去,然后才打上地址(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发生),那么,虽然将地址打得乱七八糟,可他不愿冒险再泡一次水将纸片撕下来,因为他怕会彻底毁了这纸片。”
“所以你猜想有人在这个包裹上动了手脚?”
“先不急着下结论,”桑戴克回答说,“我现在只是将这件事当个例子讲给你听,想要你明白,检查邮件的外表,也可以获得许多非常宝贵的资料。现在,就让我们将它打开,看看里头有些什么?”
桑戴克拿来一把锐利的拆信刀,将外封拆开,发现里面有一个被数层广告单包裹着的坚固的纸盒,打开盒盖,一根被包在棉布里的雪茄,静静地躺在盒子里。
我感觉眼前突然一亮,“奇奇拿普立!桑戴克,是你的最爱呀。”
“是啊,可这又是一起怪事儿。如果我们稍有不慎,很可能就会让它轻易过关了。”
“说实话,我真的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儿,”我说,“也许你觉得我脑筋转不过弯来,但请告诉我,某家烟草商给你寄来一支雪茄烟的样品,这有什么奇怪之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