珩之,微博粉丝百万的画手大大。
凭借超高的手绘技巧、大气美腻的画风和神秘高冷的性格,迅速圈了一大波真爱粉。
可惜此人太高冷,发博全靠心情,每条微博还简洁的不得了,十指能数的手绘视频更是被他粉丝舔屏无数遍。
只因视频里面出镜的一双手实在太好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让人一眼便想到了古时的贵公子。
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相,但几乎所有人都默默肯定,他一定长得很帅,并且气质很好。
谁叫他们隔着屏都能感受到那种矜贵感呢~
如今这人竟闲心的评论了别人微博,可谓震惊了一大票他的粉丝,要知道,他们可是打滚卖萌死皮赖脸无下限威胁撒娇各种手段用尽,珩之大大依旧高冷的不得了,从不理会。
好吧,果然是人比起气死人。
其实粉丝早就习惯了,因为初十小说的封面全是他们家高冷的大大亲自画的,还没有加其他那些人设图、插画等等。
要说他俩没关系,他们死都不相信。
毕竟珩之接单少之又少,帮人画封面之类的更是数都数得过来,初十是唯一一个让他愿意长时间动手的人,如果没关系,凭他的性子,他会答应?简直胡扯!
所以看到他评论了初十的微博,他们震惊后便选择欣然接受,甚至还高高兴兴的跑去初十的微博下观光,称能和心爱的大大评论一条微博也是幸福。
时初:“……”
注意到微博评论已经超过她以前的最高记录,并且还在增长时,时初一脸懵逼,一水的评论“来看珩大的身影,顺便表白初十大大~PS:听珩大的话,吃外卖不好哟~”,看得她哭笑不得。
连忙对珩之回复了句“珩大说的都对”后,再去挨着回复宋酒他们。
大佬得特殊对待嘛!
当然,关于粉丝猜测他们关系的评论她便直接无视了。
时初是个俗人,既然珩之都不在意,她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他们并没有对她造成什么损失,而且态度也非恶意。
刷了会儿微博,她便放了手机。
打开笔记本,习惯性点开存稿文档。
一想到刚才那些等新文的读者,时初就忍不住勾唇,像偷吃了小鱼干的猫,满心愉悦。
被人肯定和认可是件很有成就的事,他们喜欢她写的书并且愿意相信着她,这些都使她感到特别开心,干劲十足。
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真正感受到,她还存在的意义。
就算不认识又怎样。
就算隔了条网线、隔了不知道多少距离又怎样。
网络是冰冷的,但他们却是温暖的。
她的读者都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时初深吸了口气,源源不断的灵感涌进大脑,前不久还卡壳的剧情一下子就顺畅了,让她恨不得立刻多出几双手,扑进电脑里去。
轻敲键盘的声音清晰的在房间响起,没有丝毫停歇。
而电脑前的的人仿佛正处于飞升的境界,专注得忘我。苍白的脸颊因为异样的兴奋染上了薄红,反而多了抹娇俏,就连眼镜也挡不住她眼底的光芒。
所以时初才没有注意到,她放在一旁的手机震动了无数回,最后像是知道电话不会被接起后,才归于平静。
等她终于舍得休息时,夜幕已然降临。
时初扭了扭僵硬的脖子,活动了下早已麻痹的双腿,紧绷的骨头骤然得到放松,舒适得让她情不自禁地眯了眯眼。
再伸了个懒腰,望着外面暗下去的天色,那么问题来了,今天晚上吃啥呢?
时初深深的哀叹。
最糟糕的事莫过于如此,码字入神,忘了订外卖。但天已经黑了,现在订她也不安心,正思考着吃零食还是吃拉面的时候,门铃忽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