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三四四旅六八九团战斗历程(罗版)
第一章 红军时期
00、红26军番号和建制撤销
1932年12月24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决定,陕甘红军游击队在宜君改编为红军第26军。
红26军自组建到结束,始终保持一种极为特殊的架构;可以归纳为“两有、三无”。
1、有番号,无完整建制组建之初,该军仅下辖第42师,42师仅下辖第2团,没有其他部队,因而在军的番号之下,只有1个团的部队;第2团实有200余人、150余支枪,编为3个连。
1933年6月13日,该军增编第4团;但在当月,第2团南下渭、华,途中被打散。这样,该军还是一个团的建制,近200人。
11月3日,该军将第4团和渭北、耀县游击队合编为第42师,下辖第3团(游击队新建)、骑兵团(原4团),共计400余人。
1934年9月19日,第42师增编第1团,辖2个连,100余人。
1934年10月10日,第42师增编第2团,辖3个连,180余人。
1935年9月18日,红15军团成立;第42师改编为第78师,辖第232、234团和骑兵团,2500余人。从此,红26军番号和建制撤销。
00、红二十六军的恢复
莲花寺,位于合水县葫芦河北岸的平定川口。这里川道比较宽阔,两面山上灌木成林,环境十分隐蔽。包家寨会议之后,刘志丹、王泰吉率红四团、西北民众义勇军大队、耀县三支队、陕北一支队等部队来到这里。一个多月的外线作战,连获全胜,使部队情绪高涨,但是几百里的无后方的艰苦转战,也使部队极为疲惫。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决定在莲花寺休整,按照包家寨会议决定,对部队进行整编。
1933年11月8日,在刘志丹、王泰吉的主持下,陕甘边红军全体军人大会在莲花寺召开。会上正式宣布恢复红二十六军,成立四十二师。师部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处和直属警卫连。红四十二师师长王泰吉,政委高岗,参谋长刘志丹,政治部主任黄子文,供给处主任刘约三。下辖两个团,5个连,共500余人,战马200余匹。红三团由西北民众抗日义勇军大队、耀县三支队和红四团少年先锋队合编,约280余人,王世泰任团长,李映南任政委,一连连长赵国卿,二连连长陈学鼎,指导员张邦英,少年先锋连连长王有福。骑兵团由红四团一、二连编成,约180余人,黄子祥任团长,杨森任政委,一连连长李志柏,二连连长高占胜。
红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建立了各级党组织,师、团成立了党委,师党委书记杨森。连队成立了党支部,以加强,党对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刘志丹对建党工作非常重视,他经常以过去多次起义和革命斗争的经验教训为借鉴,要求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思想工作。
由于陕北一支队在安定一带打过游击,地形较熟,包家寨会议决定派队长强世卿、政委魏武率领一支队作为第一路游击区的基本部队,回到陕北开展游击战争,因此,莲花寺整编时,该部100余人未编入红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红四十二师还抽调魏武、惠泽仁、康健民等干部加强了陕北一支队的领导力量。莲花寺整编后,红四十二师在东华池举行欢送大会。杨森代表红四十二师在会上讲话,他勉励陕北一支队回到陕北后,根据包家寨会议精神,以安定为中心,开展第一路游击区的活动。陕北一支队政委魏武在会上表示,坚决执行包家寨会议决议,发挥陕甘边红军的好传统,开展游击战争,以实际行动配合红军主力在南梁地区创建中心根据地的活动。
莲花寺整编是陕甘边党的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它恢复了红二十六军,整编了部队,对陕甘边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00、红二十六军大事记
1927年9月26日中共陕西省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通过了《接受中共八七会议及其指示之决策》,强调加强军事工作的重要性。
10月12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指示,共产党员唐澍、李象九、谢子长等人在驻陕西清涧的国民党井岳秀部的石谦旅发动了武装起义。这是我党在西北地区向国民党反动派打响的第一枪。
1928年
5月1日、4日 渭南、华县等地在集镇上分别举行群众暴动大会,宣布成立苏维埃政府。
5月10日 在陕军李虎臣部任旅长的许权中率部在华县瓜坡镇宣布起义。
5月6日 共产党员许才生召集清水源等地的农民以抗粮“交农”为口号发动了起义,起义队伍由140多人扩大到400多人。
5月12日 由清水源发展起来的起义队伍在县城召开成立大会,宣布成立旬邑县临时苏维埃政府,许才升任政府主席,程永盛任红军总指挥,将起义队伍编为3个连。
5月16日 华县瓜坡镇起义部队在高塘与暴动农民举行盛大联欢会,会上宣布中共陕西省委的命令,将部队改编为“西北工农革命军”,成立西北工农革命军事委员会。刘志丹任主席,军委下设总司令部,唐澍任总司令 刘继曾任政委,王泰吉任总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廉益民,军党委书记吴浩然,总顾问许权中。
5月13日 许权中、程永盛等七位领导人惨遭杀害。
10月8日 中共中央致信陕西省委,指出:“过去的党的暴动政策犯了极深的盲动倾向,必须严厉地纠正。”于是中共陕西省委把开展兵运工作,发动革命兵变作为工作重点,并逐步转向陕甘边地区。派出谢子长、刘志丹等人到陕、甘、宁一带从事兵运工作。
1929年
春 刘志丹与保安县地下党组织负责人曹力如、王子宜等一起发动群众,夺取了保安民团的领导权。刘志丹任保安县民团团总,曹力如任副团总。
6月 中共中央通过《陕西问题决议案》,指出:“加强士兵中的工作。。
扩大党的政治宣传。。。使与工农斗争结合起来。”“同时可以打入农村中现有武装组织及秘密结社内。。。。渐渐使之变成农民自己的武装力量。”根据中央的决议,中共陕西省委把瓦解敌人,组织革命兵变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
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