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谢谢。”我接过他的耳塞,放入耳朵里,微笑着道谢。
我很喜欢听歌的。
特别是一个人时候,找一个安静有风的地方。
当头发吹过脸庞,吹过发丝,感受着微风,穿过头皮,聆听着喜欢的音乐,那种惬意的感觉,好像可以把我所有的疲惫,一下子都带走。
让我能慵懒地浪费好几个钟头。
只可惜母亲买给我的复读机,在刚上六年级时就坏掉了。
除了上次军训第一天与蒋云韬一起背靠着树听歌外,我已经许久没有享受这般浪费生命的乐趣了。
第二天的课间十分钟。
蒋云韬将他的老干部保温杯放到我的课桌上,还是那般淡淡的语气:“帮个忙,给我接一些水。”
“……”
望着他白到都快反光的脸,想想这货有先天性心脏病,拿上他的水杯,走向教室角落里的饮水机。
认命,惯着他吧。
第三天的课间十分钟。
蒋云韬扯开一包QQ糖,吃一颗,皱着眉头把剩下的丢到我课桌上:“啧!太甜,你帮我吃掉吧。”
“……”
第四天的课间十分钟。
蒋云韬又扯开一包薯片,吃一片,继续皱着眉头把剩下的丢到我课桌上:“啧!太咸,你帮我吃掉吧。”
“……”
这货当我是垃圾处理器吗?啥不喜欢吃的都丢给我?
嗯,虽然糖很甜,薯片很香!
但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还不待我想明白,紧张刺激的期中考试就拉开了帷幕,让我一头扎了进去。
我这次考试,大概走了狗屎运。
全班第三名。
全年级四十九名,终于刚刚好的达到了父亲的要求,不会被扣生活费了。
因我们班的前三名,都是黑马,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所以我这成绩一点也打眼。
第一名是一个名不经传的男生,学号17的刘礼凡,年级排名十五。
这货的气质与性格都和我小学同学曾预判类似。
可能,高冷男学霸,都是这种范儿?
第二名是咋咋呼呼的宋晴晴,年级排名三十六。
我们班前三名在年级上的排名都很水,一共十二个班,原本应该第一名排名十二,第二名排名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