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不仅要写得好,还要写得好看。”
恭俭良强调道:“签字要用。”
等远征结束,恭俭良就要把自己和禅元的财产拆出一部分专门给老大扑棱。至于老二?恭俭良暂时还没有想到这孩子。他蹲在老大扑棱身边,看着这孩子从最开始歪歪扭扭的字迹,到最后端正一板一眼颇有样子,只经历十遍后,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字写得好看……这么简单吗?
“雄雄。”
老大扑棱期盼地转过头,“我想写雄父的名字。”
“……”
“我想要把雄父的名字放在我边上。”
老大扑棱笑嘻嘻,在经过数次练习后,他掌握了拿笔的趣味。看着一笔一划随着自己的动作成形,一种掌控感正填充在幼崽心里。他迫不及待想要写更多字,就好像要把这些名字和人全部掌控、排列起来。
扑棱还不清楚这是什么心情,他只觉得快乐,快乐到磕磕绊绊表达出自己的情绪,“要在边上。要在一起。要放在一起。”
恭俭良的心陡然炸开。
原来,这就是有雌君,有幼崽,有新的亲人的感觉吗?在他还没有成家前,一直不理解雄父上下忙碌,要给他相看雌君,要为他筹备婚前财产等用心。在恭俭良的印象中,雄父甚至连一些幼崽穿的衣服都筹备好了,从破壳开始要用的东西,一直准备到幼崽上学,无一不精,无一不细。
“雄父。”
年少时的他并不理解雄父这种行为,他甚至觉得雄父是迫不及待要赶自己走,是不想把自己继续留在夜明珠家,“我才不要娶他们。”
“可是……你一个人雄父不放心。”
“我会找哥哥。”
恭俭良才不想离开夜明珠家,“我才不是一个人。”
“……小兰花。”
温格尔抱着他的脸,亲吻他的发旋,他温柔却永远做着最坏的打算,“哥哥们也有自己的人生要过。哥哥们……不一定能陪你走完整个人生。”
“结婚就能吗?”
“雄父不知道。”
温格尔轻柔说道:“如果我们小兰花能找到一个爱你的雌君,生下爱你的孩子们,至少雄父会放心些。”
“为什么?”
“因为……会很热闹。”
温格尔又亲了一下,他松开手,在恭俭良的记忆里,那眼神眷恋又不舍,像是注视着彼时的他,此时的他,“雄父不舍得小兰花一个人孤零零在世界上。”
他又亲了一下。这次是落在恭俭良生来泛粉的眼尾上。
“那样太痛苦了。”
“我们小兰花可是要在爱里长大的。”
*
“雄雄。”
恭俭良在幼崽的呼唤中回过神。他懵懵懂懂,想要回头看,却不知道要看向哪里,只能胡乱左顾右盼,看什么都像是幻境,又觉得什么都是回忆。
“雄雄。”
他那长了一头雪发、鲜活的、会蹦会跳、同他小时候一样撒娇的雌子撒娇道:“雄雄,这次任务让雌父带我下去嘛。”
恭俭良才回过神。
他看向扑棱,一晃五年,支棱已经抽了条个儿长高了,样子也更张开些,眉眼与温格尔也不那么相似。他开始变得有点锋芒,有点雌虫的样子,穿着星舰统一定做的小军装,走到廊道里会被军雌们逗笑是“预备指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