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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

就在那两名探员离开公寓不到一小时之后,我便去了水族馆咖啡店。这周的早些时候,安德鲁和我约好周六下午在那儿见面。探员在下午3:20终于离开,我在洗了个澡并梳妆完毕之后,决定打电话给安德鲁。我想换个见面的地点,去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除去水族馆咖啡店外的任何一家。无人接听,我听到了答录机的声音。

“我们现在不在家。”由三个愉悦的声音组成的家庭合唱团高高兴兴地宣布道。安德鲁和桑德拉一年前分开了,但他始终没找到换掉这段答录机留言的勇气。一个很长的哔声打断了他们女儿乔西的大笑声。

“是我,”我边扭进大衣里,边对着门廊上那面镜子里的影像说道,“你已经出门了吗?”我等了一会儿,希望他能回答。真空吸尘器、拖把、桶和抹布都还在探员们突然到访前的位置,“好吧,没什么事。”我挂断了电话。

水族馆咖啡店位于第六大道,毗邻公众图书馆,面朝北十街的拐角。我走到玻璃门前,向里面扫视。大门在我打开它时发出清脆的一声,在关上时又清脆地响了一下。屋外很冷,刮着刺骨的大风,从熙熙攘攘的大街进入这静谧、几乎像热带一样温暖的咖啡馆的那条通道装修得十分漂亮。我沉浸在各式各样的咖啡和糕点的香气中。调子沉缓的钢琴和低音大提琴,还有特浓咖啡机散发出的香味舒缓了我冻僵的耳朵。有一张临窗的桌子还空着。我脱下外套,向侍者点了杯卡布奇诺。

那一对调查员,像俩保镖似的在我心里挥之不去。他们像是一直跟到了这里,坐在了旁边空着的椅子上。我保持了表面的冷静,带着自在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周围其他的顾客:五个人坐在黑木桌旁,有的聊得正起劲儿,有的在翻杂志;两个男人靠在柜台上;一个年轻的母亲在遥远的角落里笑眯眯地和自己的宝宝说话。没有人斜眼打量或者怀疑地瞥我,靠在柜台上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一个抬起头来看了一会儿《泰晤士报》上的地铁站信息,但很快就平静地看回了自己的报纸。

这一次,我中东人的外表和我本人似乎没有给任何人带来不便。探员们告诉我,有个蠢蛋——一个模范公民,周二晚上看到我在这里,便打电话给警局抱怨,说有个中东人模样的年轻女人有些可疑的举动。他们说,那人汇报说我在用阿拉伯语写邮件,但除了他在语言学上的错误之外——他一定是看到我在用希伯来语写东西,以从右到左的顺序,便假定那是阿拉伯语。我并不能真正理解我身上的哪点或者是我的何种行为让他认为我是个基地组织成员。探员们为占用了我的时间而道歉,解释说自“9·11”起城里就弥漫着一种非常紧张的气氛,很多的恐惧和困惑,但是调查清楚每一次投诉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可是,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把他们送至门边时,我才想起这个问题,“那个人是怎么知道我住在哪儿的?”他们说他可能跟踪我回了家,还看着我进了这栋楼,留心了我去往的房间,并把地址给了警察。

卡布奇诺和一小块黄油饼干一起被送来。我看向侍者的手表,4:10。门铃又响了: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个人。有人走出去了。窗外有一队黄色的出租车在缓慢地“爬行”。在它们之上,公立图书馆哥特式的八角形结构从第十大道的街角处俯瞰向下。它屋顶上有塔楼,最高处带着罗马数字的钟塔也显示了4:10。

“打扰一下,”一个年轻男人站在我桌子的另一端,“莉雅特?”他把我从沉郁的心境中拉了出来,“你是莉雅特吗?”

我满怀期待地点点头。一个疯狂的想法从脑海里一闪而过:这个卷头发的男人跟FBI有关,这是一个策略,他是个卧底探员,是被派来陷害我的。在点头并站起来之前,我困惑地伸直了脖子,用手捋了捋头发。

他松了口气,脸上一亮:“我是安德鲁的朋友。他让我来告诉你,他很抱歉过不来了。”

我现在该怎么描述他呢?我该从哪儿开始?我该如何将这个第一印象从那遥远的时刻中提炼出来?我该怎么描述出他完整的肖像,那由层层色彩构成,却又重回纯净的肖像——那幅当我的双眼第一次停留在他身上时所绘出的草草的铅笔素描,带着它所有的广度和宽度?那可能吗?我真的能保有那毫发毕现的观察、那清晰的估量,当失去之手一遍遍地触摸回忆,用指纹为它们上色的时候?

“他还好吗?”

“一切安好。他和他妻子没沟通好,他现在得去接他女儿了。”

他的声音有些嘶哑,富有情感,听上去湿漉漉的。他英语说得很好,灵活、随意又自信,他语调中无法忽视的口音显然来自阿拉伯语。

“我是哈米。”他的喉音“h”给这个地方带来了一种强烈的、属于异域的声音的回响。他伸出手来,平静、长久地与我相握:“哈米·纳赛尔。”

“哦,所以你就是哈米。”现在都说得通了,一切都瞬间清晰,“你是他的阿拉伯语老师……”

在我的手掌中,依然能感受到来自他的手掌的、令人混乱的触碰:他的手掌因为天气而寒冷又干燥,但手指却很温暖、有力。我试着回想安德鲁还说过他什么。“他是一个那么英俊的、才华横溢的家伙,你一定得见见他。”我记起安德鲁这样说。不知为何,我想起他告诉我哈米是个演员,或者是个戏剧院的学生。

“我们快要上完课时,”他说,随意地指了下大街,“他妻子打来了。”

我的目光跟随着他的手——它缓缓地移动和停在空中的方式吸引了我的目光。“是,他确实提起过你们今天要见面。”我说。

和桑德拉的艰难分手和她留下的空虚感在周末的时候会越发强烈,这让安德鲁怀念起他在雅法租房住的日子。他那时为路透社工作,带着自己的相机在军事分界线上偷偷遛来遛去,从希伯来去往阿拉伯。

我试着找点别的来说,哈米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他胡子拉碴的脸上挤出一个酒窝:“他是个好人,安德鲁。他不错。”他两颗门牙中的一颗有点黄,他咧开的嘴里露出淡粉色的上牙龈。

“你……”我奇怪地犹豫了,“你来自拉马拉,对吗?”

他轻轻颔首:“希伯伦,之后是拉马拉。”

“那我们几乎是邻居。我来自特拉维夫。”

在我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声音一定停顿了一下。它紧张地躲进了我的喉咙里,因为哈米倚在桌上,像在说一个秘密似的轻声耳语:“我知道。”

那么,我该从哪里开始呢?你会怎样把一个人的脸从千万张脸中区分出来?你得用上多少诗行和多少毫无新意的形容词?我该怎么描绘他第一次看向我时的脸,那依然充满神秘感的一瞥?在数不清的棕色眼眸中,我该如何分辨出那双温柔的、坦率的眼睛?它们那睿智又机敏的神情,那有点古怪和不同寻常的神情。我该如何描绘他的双唇、他的鼻子、他的眉毛和下巴?我可以用全新的、不带感情的视角去观察一个印在咖啡馆纸巾上的肖像,那么也许我可以通过坐在旁边一桌的人的眼睛,或者通过那个侍者的双眼来看哈米?

“您想点些什么吗?”侍者问哈米。

他站着没动,看着椅子说:“我能坐这儿吗?”

哈米的头发乱糟糟的,像一片卷曲的花灰色海洋,发尾弯向四周。他有双柔和的肉桂色的眼睛,睫毛又长又浓密。有一个瞬间,我以为他涂了睫毛膏。他有五英尺六英寸(1)高,穿着棕色的灯芯绒裤子、灰色的毛衣和一件褪了色的小山羊皮夹克。甚至在此刻之前,在我们握手时,我就注意到了他那双宽大、美丽的手有多温柔。当他点的浓咖啡和水被送来时,他一口气喝光了杯子里的水。而我,在偷偷检视他手指关节上的毛发。他卷起袖子,前臂上有丛丛毛发,手腕上静脉血管蜿蜒。

侍者又端来一杯水,他道谢,然后向我举杯一笑:“干杯。”

他有个大大的、有些歪的鼻子,以及显眼的鼻孔。透过玻璃杯,我看到它们在微微地震颤。他的喉结上下翻动着。他的肤色比我的浅,是浅橄榄色,他没刮胡子。白色的、黏腻的、因为太渴而形成的黏液在他叹气后依然还凝结在他的嘴角。他喝饱了,“叮当”一声放下杯子。“哇,”他说,擦擦已变得鲜红的嘴,“我确实需要这个。”

事实上,哈米是一名画家,而非演员。他比我小两岁——27岁。他告诉我,他在巴格达获得了艺术学士学位,1999年凭着艺术家签证来到纽约——那是四年以前了。他住在布鲁克林弯脊大道,他的工作室也在那儿。他的合租室友叫珍妮。珍妮是半个黎巴嫩人,在学习建筑,她妈妈就是他们的房东。

“但是,珍妮自8月起就去法国跟她的未婚夫待在一起了。”他说,咬了一下嘴唇。他经常这么做,他的双唇交错抿紧,像是要给一个句子画上句号:“可他们至今也还没把她的房间租出去。”

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让我又想起了那两个FBI探员。“你不会相信我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我突然很兴奋地说,“就在你到这儿之前。”过了一会儿,我轻轻抿了一下嘴,又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才发现自己是在模仿他——我把他嘴唇的动作复制了一次。在我开始给他讲那个牛仔探员和他的同伴是如何在我清理公寓时出现在门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再次因为这件事而感到震惊和沮丧,依然不能相信这一切都发生在仅仅两个小时之前。可是,它们现在听起来很荒唐,甚至有些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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