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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第3页)

比较中级、优秀的客店也不必有期望:只要能当客人是人,那已经是慈悲为怀的了。要当是客?除非有大把的银票——自然还得小心到入夜后没个蒙面匪给你喝蒙汗药吹迷香一刀把你砍个人头落地才行。

就算是驰名远近的客栈,装璜华贵,气派非凡,却也不必一厢情愿的以为它客似云来就受到热情接待,有的著名客栈,却地处偏远,也就是说,它之所以名闻遐迩,是因为该处只有它最好(或只有它一间)。

温六迟就住过在草原上的一家“名店”,有次风雨前夕,风没来就来了一屋子的飞蛾,温六迟几不能呼吸,差一点就被飞蛾呛死了,另一次是在沙原上遇暴风雨,风雨未至,这回几乎呛死他的不是蛾,也不是蚊子,而是大粒大粒像蚕豆一般的沙子。

他也有次夜宿于大原上亨誉已久的客店里,又是遇上风雨交加,这回没虱子、飞蛾或沙子,而是满店子都塞满了:

猪。

原来这家名栈同时也在附近养了不少猪,怕猪受不了雨打风吹,故在山雨即临时将大猪小猪,全赶入店里,避风躲雨。

这回猪可好了,人呢?

就算大地方的名客栈又如何?它的气派只气派给它自己的气派看,也就是说,它的样子和规模唬人、吓人,但唬的是客人,吓的是客人的钱囊。

它并不是为客人服务的。

这规模大,并不代表服务好,反而是用以瞧不起客人的。

要在山野小客店,瞧不起人的只是小伙计。一般较好的客栈,瞧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

在这种豪华、高贵的大客栈里,瞧不起你、看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小伙计乃至同住店的其他住客!

没办法,一只狗跟一只猫在一起,猫得要让那狗。一只狗跟另一只狗在一道,至多大家互瞧不顺眼。但一只狗落入一群高贵、好种的狗群中,这只狗还不如那些狗的身上的一块癞痢。

可是不管怎么说,温六迟总是爱客栈。

他认为客栈是予游子驻足之地、让浪人有个暂时的归宿。

每家客栈都是一个天天变化、奇情、有趣的大家庭,每间房的每一天晚上,都有它的故事、主角和艳遇。

他喜欢客栈。

所以他开客栈。

他的客栈有特色:收费不贵,丰俭由人,一天到晚,从夜入旦,全提共食品、炊事、茶水、服待,且还在每间房提用墨砚、刻章、信封、用笺,客栈还有邮驿、保镖、巡城、甚至贵重物品代为保存之服务,更令温六迟多年旅次生活所感悟切需的提供:冷温热水全日提供,必要时,这可在隔壁同属温六迟经营的“红潮新筑”里挑个如花似玉的去暖被暖枕暖身子。

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他自己不兴作这个,他可不认为其他的来客(且八成以上都是男子,而这些人中六成以上都是独身汉子)也不兴这个。

他连每天沏的茶都讲究。

他甚至连来客的家眷都特别请人看顾:所以在这东南名城里,没有小偷鼠摸能人这“认真栈”抢劫偷窥,甚至连稚童子儿也不会遭人拐走、迷失。

是以信誉佳。

他这么一个人,在这这儿开了一家客栈,似乎是不值得大书特书的事。

可是,无巧还真未必不成书——因为信实写来,生活就是一本本精彩的书——但没有了温六迟这个人和这家客栈,往后的还真不成书了。

因为他虽然折腾了大半生,是争了些银子,但不致富有到可以独营这偌大一间客店。

这“认真栈”是有人合资的。

与他合作经营或付钱投资的,当然都是他的朋友。

好友。

前文提过他的两位好友:姓温的叔父和姓戚的挚友,自然都在其中。

而就在这一日,王小石等一行十人,正好去投店。

投了这家店。

三没有会赚钱的傻瓜

王小石这一行人抵达“认真栈”,是“黑森林”遇袭后三天的事奇%^書*(网!&*收集整理,这几天他们跋山涉水的,特别累。

他们生火野宿,栖树眠洞的,连月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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