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尔看到了他,朝他勾勾手指。
男人乖乖地向他走过去,将自己身上的外套抖落在地上。
搂着他的脖颈,朝他的薄唇吻过去,莫瑞尔却自然地别过头。情动的男人只好吻在他的脸颊和脖颈上。
过了一会儿,莫瑞尔似乎不耐烦了,将他朝自己身下推下去。
男人笑了,乖乖地含住了对方的东西。
半夜,莫瑞尔穿上衣服,走出暗街。
从此以后,他丧失了一些东西。但是那些都无关紧要。
同时,他获得了一些东西。
他喜欢“暗街”。
在这里,他不用当乖乖儿子。
在这里,他不用天天看爸爸和那个女人亲热。
在这里,他不用装模作样,讨厌的推开就好,喜欢的从不掩饰。
在这里,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理智是垃圾。冲动才是最重要的。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
“莫桑”这个名字已经变成了暗街的传奇。
听说他比当今的王子还要英俊潇洒;
听说他是一个同性恋;
听说喜欢他的男人女人多得整条街都排不完,但是他看都不看一眼;
听说只要是他看上的人,他只需要一朵红色玫瑰花,一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把对方搞定;
听说,他从来都不跟别人接吻,做爱不脱衣,做完也从来不跟对方同睡;
但是即使这样,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祈祷着要和他上床呢?
那是因为听说他的床上功夫惊人,总可以让人昏仙欲死……
而这样的传奇,此刻正在大窗前,看“暗街”光怪陆离的夜景。
听到背后响声的时候,他转过身来,两只手拉着窗帘,向背后合拢。
“我说过,我不会照顾你的感受,绝对不会花时间抚摸你……这样,你也愿意?”
“当然愿意!”男孩子红着脸点头。
莫瑞尔一步一步朝对方走过去。
那双冰绿的脸,映着黑暗和疯狂的焰火。
他嘴角轻轻扬起的轻佻笑容早夺走了羔羊的心。
这种笑,让他们忽略了他眸子里的冰冷。
而莫瑞尔本身的灵魂呢?
一滴一滴血正慢慢地滑下来。
可是它根本感觉不到痛,它只是冷淡地看着自己躯壳的行动。
一言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