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推官自然要否认;若此事属实,山阴县县丞固然澄清了知情不报的罪名,然而推官本人却得背上知情不报甚至是包庇的罪名。
总而言之,山阴县知县先行举报无罪,那些爱贿及贪污的财产过了明路后,其中一半上缴,另一半则成了合法的财产。而那些和山阴县知县有过交往的,无论是行贿的、同谋的、受贿的甚至无辜的县丞全都倒了霉!在榜样的作用下,山西官场上旋即爆发了一场彻底的、可怕的大地震。大地震结束之后,山西官场上只剩下十之二、三的官员没背上官司。那些能够屹立不倒的官员只有少数是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官,其余大多数却只不过是抢得先机举报了别人而已。
皇上大约对这种局面早有准备,因此在宣布先行举报者无罪制度的同时,又重新恢复了洪武年间戴徒流罪办事的制度。
洪武年间有段时期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太祖无奈之下只得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也就是说,官员被判了死刑、流放或有期徒刑后,先别忙着执行,而是待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办事,直到有接任者为止。
当今皇上只恢复戴徒流罪办事的制度,是因为皇上以新皇登基大赦天下的名义,将除了十恶不赦之外的所有犯罪官员的罪行全都减了一等。也就是说,山西官场虽然十之七八的官员都被判有罪,但死刑却一个都没有,自然也就不需要戴死罪办事了。此外,当今皇上还对戴徒流罪办事制度进行了一点改动:戴罪办事的官员不必担心有了接任者之后会被流放或是捉去坐牢——只要不再次失职犯罪,那么他们便可以一直戴罪办事。当然,如果在戴罪办事期间仍不悔改,自然也就是前罪并罚了。反之,如果立下大功,比如为当地灌溉系统做出贡献,比如说在抢险救灾中有优异的表现,比如说揭发其他官员失职犯罪,那便可以立功赎罪。
在外人地眼中。朱棣掀起这场廉政风暴却又并不剥夺官员地性命是因为他仁慈。但事实上。朱棣或许有着更多地关于人道、人权地概念。但是要说他性格仁慈却也不正确。朱棣不杀那些贪污受贿地官员是因为官员地俸禄确实太低了——自洪武之后。海瑞式地官员加起来又有多少?从天理人情上讲。杀因为收入太低而贪污受贿地官员似乎有些过了。当然。给官员们增加了养廉银之后。官员再贪污受贿。朱棣却也不会心软——从程序上讲。他也不可能每年都进行大赦。将来官员再贪污。该杀地还是要杀。
其实。即便揭发其他官员地失职犯罪不算功劳。那些戴罪办事地官员们也不大可能与无罪一身轻地官员们和平共处。如果不是那些“无耻之徒”抢先告发。戴罪办事地官员又怎么会东窗事发呢?如今这些人戴罪办事只能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过活。略有过失就有可能前罪并罚。至少在短期内他们还是心有余悸地。戴罪之人自己不敢受贿贪污。自然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仇人们受贿贪污而无动于衷。抢先告发者对此心里有也数。但他们有一个优势:非法所得过了明路后。其中一半就成了合法地财产。如此一来。这些身家不菲地官员们至少不必因为家庭贫困而去贪污受贿了。
事实上。戴罪办事地官员们将来同样不必因为家庭贫困而去贪污受贿。皇上一方面推行“抢先告发者无罪”地制度加大了受贿贪污地难度。另一方面又用养廉制度大幅度地增加了官员们地收入。以正七品地知县为例。正俸为七贯半。一年就是90贯。养廉银为正俸地三至五十倍之间。假设某知县地养廉银为正俸地五倍。那么这个知县一年地合法收入便是540贯。相当于朱棣穿越前地30-40万元人民币。这样一来。平日里地方官员们虽然不能经常山珍海味。但隔三差五地大鱼大肉却还是有保障地。
结果。势不两立地官员们暂时只能大眼瞪小眼地相互监视着。看哪个白痴会忍不住先伸手——这种山雨欲来地形势下。大约只有白痴才会去验证那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地俗话是否正确。
事已至此。王钝知道仅凭自己没头苍蝇似地乱撞是绝不可能查出什么有用地消息了。如今只能先到北平去。把监察部地框架先搭起来。待人手足够后。再派下属到地方上去监察官员们是否有失职犯罪地行为。
失望之余。王钝只得向太原地官府表明身份。
王钝身为监察部尚书,官居二品,其品衔比山西省所有的文官都高。可惜的是,如今监察部已经成了天下所有地方官员的天敌。整个山西官场,上至布政使按察使,下至不入流的吏员,根本没人卖王钝的帐。
没任何官员以私人身份宴请王钝不说,即便那次布政使约齐太原的官员为王钝办的接风宴,没有惯例中的礼物也就罢了,其酒席的档次也是低得不能再低了。席间,还有官员不冷不热地解释说,酒宴的档次不高,不送礼物,是免得热脸贴上冷屁股——王钝身为监察部尚书,谁能保证他不会不声不响地收礼喝酒,吃饱喝足后转过身就罗织出违例、铺张浪费、行贿什么的罪名将当地官员告发了?
王钝气得发晕,却也知道官员们不得不如此。
王钝如今的权力极大,查出地方官员的失职犯罪后可任命六品以下官员,而且监察部的侍郎、员外郎、主事等官职的任命中,王钝也可以起决定性的影响。但,在皇帝权力几乎不受限制的明朝前期,受一字并肩王直接领导的监察部却可以对皇权造成威胁,大家都担心哪一天皇上会不高兴了又将监察部撤销。
谁知道和监察部走得太近了将来会不会有小鞋穿?故意对王钝冷淡些,皇上知道了多半还会龙颜大悦呢!做官的,不讨好皇帝讨好谁?
建文四年一直没有间断过改官制——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朱棣增设监察部时,大臣们并没有群起反对的原因。在某些官员看来,这个监察部或许也会象建文年间增设的官职一样,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撤销。因此,有几个官员甚至动过构陷王钝的心思。只是,他们还不能确定皇上增设监察部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思,生怕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所以才按捺住这股冲动。
王钝也懒得和这群目光短浅的龌龊官儿多打交道,在太原休息了两日,便打算直接到北平去。
结果在离开太原时,王尚书又受了一肚子的气。
因为知道近期微服私访也查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王钝准备大张旗鼓的打出了监察部尚书的旗号。可是太原的地方官员们却谁也不卖王钝的帐。
请山西布政使准备一些旗牌锣鼓,布政使冷冷回一句“监察部的相关费用都是独立的,准备旗帜锣鼓的这笔费用没地方走帐,总不成让我私人掏钱吧?”
让太县知县派衙役给自己装点门面,结果来一句“县里的事都忙不完,哪有多余的衙役可以派给大人使唤?”
王钝简直被这些见风使舵的小人气得直打哆嗦,可是又拿他们没办法。有心拜托官场上的朋友们为自己出口气,转念一想,现在就连一个从六品的官员都不给自己面子,以前的朋友们也未必敢再沾惹自己。监察部相对独立不假,但假如自己做出什么犯法违纪的事,皇上一道圣旨过来,还不是照样该杀就杀该关就关?这么一想,王钝也就是泄了气。也罢,“君子报仇十年未晚”……等着瞧!
怀着这样的怨念,王钝再次租了辆马车,微服朝北平而去。
注1:府推官为正七品,主要负责刑事。可以理解为省辖市的公安局局长、检察院院长、中级法院院长,另外还兼审计局局长的职能。
第一章 新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