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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2页)

“五十步射击、八十步射击以及一百二十步射击,这样随便分一下就有三种。”

听到周忱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之后,朱棣继续说道:“第二年,则是小旗向非直接上级的总旗挑战,称之为总旗考试;第三年,则是总旗向非直接上级的百户挑战,称之为百户考试。规矩都是一样的。”

“若挑战方胜利,则获得被挑战方的职务,而被挑战方可以选择获得挑战方的职务,也可以选择听从朝廷安排去移民屯当屯长……当然,在布平和巴特尔上书请求朝廷派遣监军之后,他们会多一个选择,还可以去少数民族部落担任监军。”

“这条《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确实是好。有了这条升迁之路,想必普通军户和下级军官们平时有空就会努力训练……不过,毕兄,”周忱话音一转,问道:“为什么禁止挑战者向非直接上级挑战呢?”

朱棣摇摇头。“周忱。你在人情世故方面还得多练历一下。若是允许挑战者向自己地直接上级挑战。那么他地直接上级看到部下平时积极训练便会心存疙瘩。说不定会借故阻挠。正因为这个缘故《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才会特意规定:每年考试必须至少派出一名部下参加挑战。否则剥夺相应小旗、总旗、百户地职务。反之。若挑战者获胜升迁。则该小旗、总旗、百户可获得相应地奖励。”

“如此一来。下层军官们不仅自己会努力训练。还会鼓励并要求下级训练——反正《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禁止向直接上级挑战。部下再怎么厉害也轮不到自己头疼。”

听完朱棣地分析解释。钱成拊掌大叹。

“这个《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实在是太妙了!如此一来。我大明军队地战斗力再也不会下降了。”

这一次。朱棣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暗自得意了。

明朝地军事制度在初期还算不错。实行军屯可以保证军队自给且有余。减轻了国家和民众地负担。而军户制度则在不扰民地前提下保证了国家能够拥有足够多地军队。但随着时代地推移。军屯制度和军户制度均遭到了严重地破坏。

从军屯方面讲,由于军户长期耕种田地,军户慢慢变为屯户,逐渐丧失了战斗力。加上后来允许屯户以米折谷向上缴纳这一办法的实施,缴纳物品实已等于田赋,成为官府岁收。于是屯田逐渐变为私田,屯粮变为赋税,军户也就成为了纯粹的屯户。

从军户制度方面说,明朝中期后,朝廷中某些贵戚官僚开始驱使军士建造寺庙和宫室。不久,地方将领也把军士变为劳工,或向他们“卖闲”,每月交纳200钱就可免除军事训练。这样,卫所军官便成了有利可图的职位。于是,商贾子弟纷纷重金行贿,求得此职以饱私囊,或将家奴登入军籍,借此来贪污军饷。有些军官甚至割占军屯土地,强令手下军士像农奴一样为其耕种。大量军士因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如此剥削,而极力摆脱军户身份——军官们也乐意见到军士逃亡,因为逃亡得越多,他们可以克扣冒领的军饷、粮饷也就越多。

为了预防这种情况,朱棣除了设立“宪兵”这一相对独立的系统外,还制定了《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由于“宪兵”的指挥控制权属于一字并肩王一系,因此军队内部的**便能够得到一定的扼制。而《低级武官考评及升迁制度》则使每个军户都能够看到希望。

想到这里,朱棣又补充道:“仅此还不够。若是军户地位低下,仍然会削弱卫所兵的战斗力。我朝读书人诵读的启蒙读物《神童诗》起首便是‘少小需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又道是:‘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这样的氛围下,在科举仕途上受到极大限制的军户子弟,其社会地位自然也就显得低下了。更为不堪的是,我朝对罪人的处罚中又有‘拿来做军’的所谓‘恩军’制度,无形中让军户的社会形象更加低下……你们想啊,象民户、匠户、灶户等其他户籍子民若是犯了罪,可以籍参加军队来抵消罪责。然而军户生下来就注定是要参加军队的,岂不是说明军户天生便是罪囚?”

“有鉴于此,当今皇上为提高军户的地位特意公布了一系列政治上、经济上对军户有利的政策。”

“在政治方面,今后罪囚将不得转为军户,或者迁往移民屯服苦役,或者在朝廷的统一管理下服苦役。即便因特殊情况而发往军中效力,那也只是以罪囚的身份而绝不允许获得军户身份。此外,军人战死沙场后可入烈士陵园,享受皇家供奉;普通百姓不得持有刀械,而读书人获得秀才以上功名后可以配剑,军户子弟则天生拥有配刀的权力;普通百姓见到小旗以上军户时必须行礼等等……”

说到这里,朱棣忍不住感慨了一下:中国的军户和日本的武士同样都是世袭军人,但两者的战斗力却是天壤之别。说起来,日本的低级武士在经济上同样极为窘迫——在江户时代的一个笑话说:“小武士的家里除了被子和锅,还有一块大石头,因为当他感到冷的时候,可以举石头取暖。”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下级武士很多人甚至没钱讨老婆——仅就这一现象看,日本一部分低级武士并不比中国的普通军户更富裕。武士与军户的战斗力差距如此之大,大约还是因为两者的社会地位不同。如今朱棣已经提高了军户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并且建了烈士陵园用以满足军户的精神需求,相信军户的战斗力应该是能够得到保障了。

朱棣的要求其实并不高,他只不过希望军官能够拥有骑士和武士那样的战斗力而已……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第九章 军户的出路(下)

感慨完,朱棣又接着说道:“在经济上,军屯的士兵每人分给田地五十亩为一份,配备耕牛、农具,教种植技术,征收租税。明朝初年每份收税五石,到洪武三十五年增加到每份十二石。而当今皇上则规定:每份以剩余六石为标准,其余部分平均分为二十份。屯种份地的军户自得十份,作为多劳多得的奖励;六份上缴卫所,除去卫所的修缮、扩建等合理支出外,还由兵部负责征调用以调剂偏远荒僻的卫所;两份给予小旗;一份给予总旗;一份给予百户。”

周忱小声嘀咕:“这在经济上是优惠吗?低级武官的收入倒是增加了,可普通军户的收入恐怕未必抵得上雇农……况且军户还要服军役,怎么看都不如民户。”

“我朝总兵力达到两百多万,若是所有的军户都享受优惠,于朝廷就会形成一个极为沉重的负担,因此只能对军官给予经济上的优待。”

用物质来激励官兵的士气虽说是个好办法,但是处在朱棣的位置上,他却必须考虑更多的问题。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用大炮轰开中国国门之前,中央政权最大的敌人一直是北方的游牧或半游牧民族。与中原的军队不同,游牧民族的战士几乎不需要成本。首先,为了抢劫或是防备被抢劫,游牧民族的成年男性成员天生就需要熟悉战斗技能用来保证家族的生存和延续。在这个前提下,游牧民族训练战士的费用是完全可以忽视的。其次,游牧民族的首领征召各族战士时也无需考虑支付薪水,因为,抢劫获得的战利品可以替代——显然,农耕民族想要反过来通过抢劫游牧民族来激励战士的战斗**却完全行不通——即便是最训练有素最有经验的步兵也不可能追上一个会骑马的五岁幼童。

中央政权的常备军队规模实在太大,而且还必须为其支付薪水,若是连普通士兵都支付高额的薪水,朝廷的财政绝对负担不起。

朱棣忍住叹气的**,继续刚才的话题。

“况且,当今皇上打破了低级军官恩科袭替的制度,能够极大地刺激士兵的积极性。至于说服军役的问题,则要从两个方面来谈。”

“其一,当今皇上对军役进行了一些改革,根据具体边备情况实行‘就近服役’的原则,这便可以避免‘有以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北直隶之人起解南方极边补伍者,有以两广、四川、贵州、云南、江西、福建、湖广、浙江、南直隶之人起解北方极边补役者,结果造成彼此不服水土,南方之人死于寒冷,北方之人死于瘴疠。且其卫所去本乡或万里,或七八千里,路远艰难,盘缠不得接济,在途逃死者多,到卫者少,长解之人,往往被累,非但获罪,亦有艰难死于沟壑而不知者,深为可悯’的情况。”

“其二,当今皇上又为各卫所划定防区,并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小旗以下的军户不必出境服军役。所谓的特殊情况,于内地而言是指县城被造反叛乱的暴民叛军攻占;于边疆而言,是指狄夷突破我大明边疆防线,能够威胁人口超过十万户的大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内地除非本卫所防区内爆发造反叛乱等事,普通军户相当于免除了军役——相对于需要服劳役的民户而言,军户便会形成一种心理优势。至于说小旗以上的军户,既然拿着更多的薪水,那么担负更多的责任显然也说得过去。”

说完,朱棣暗思:明初的亩产略低于明末。南方平均亩产超过两石,北方亩产平均按六斗计算,那么北方的军户份地年产应该在三十石左右。保留六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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