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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第2页)

……当然,之前江南官田所欠的赋税朱棣却并不打算认帐。因为这笔欠税的数额实在太大,朱虽说是皇帝,却也承担不起那么大一笔债务。

听到皇上想出这么个办法来,杨荣忍不住拍手称好,一大段颂扬地话不要钱似随口就说了出来,听得朱棣“龙颜大悦”。

朱棣满怀恶趣味地想:将抄没田变为皇庄真是个好办法。

之前朝堂上多次出现过酸儒进谏让朱棣对江南减赋地事情。这下好了!朱棣从善如流——将官田变为皇庄后,江南所有田产的基本田赋只不过五斗,而且耕种皇庄田地的佃农还不用缴纳基本田赋……但皇庄收取地租总该天经地义吧?而且皇庄所收取地租的额度比其他地主要少得多,这总归可以表现皇上的仁慈吧?!更何况朱棣还开天辟地地规定皇庄同样纳税,这样还不“仁”,那怎么样才能称得上“仁”?!

其实改官田为皇庄后,耕种皇庄的农民上缴所得并不会减少。只是不知道那些酸儒会不会象朝三暮四地猴子那样更开心一些?

想到将官田改为皇庄后不仅能够解决小民小户拖欠太多赋税的难题,还能顺便消除江南官员总是就江南重赋喋喋不休的麻烦,朱棣不禁大乐。

当然,明白人还是有的,至少顾炎武就认为明初江南民田税额甚轻,因为重科田只是抄没田。只不过到嘉靖中期,欧阳铎行牵耗法,结果抄没田与民田均税,那时才赋税大重——即便民田与抄没田均税之后,江南田赋更重了,但相对于明朝其他地区,江南仍然是饿死人以及造反最少的地区。显见每亩七八斗甚至一石仍然没有超过税收极限。

其实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表明明朝赋税实在是很轻——清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十四年期间只有二千万人口和六百万顷的田地,尚且能征收1万两白银和六百万石粮食的赋税,甚至高于明帝国至少六千万人口和七百万顷田地的正常赋税。这样一比较便可得知,明朝的赋税额度上调空间至少还能翻一番。

不过,朱棣并不打算将江南的田赋调得更重——来自后世地朱棣自然认同民富才能国强的观点,涸泽而渔绝不可行。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民富的同时,朝廷的税收政策别出问题,否则就会出现民富而国弱的怪现象。

为了获得好名声,朱棣带着矜持的笑意告诉杨荣:他决定不专门指派管庄人员去管理皇庄,而是委托户部派遗州县官取代,即“有司代管”。皇庄所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每年将田租交纳给宫廷使用,作为皇室的费用开支。

朱棣的这个想法再次获得了杨荣等人地齐声称颂。

同时,为了避免上梁不正下梁歪,已经有些飘飘然的朱棣决定带个好头:作为皇庄的所有人,皇帝也同样纳税!

当朱棣得意洋洋地宣布将来皇庄也同样纳税时,本以为会再一次获得底下人的赞颂,却没想到杨荣象是受到了极大惊吓似的,失声道:“臣万死不敢奉诏!”

在朱惑地目光下,杨荣组织了一下词语,严肃地说道:“皇上愿意拿出钱来分予天下子民,那自是皇上一片仁慈之心!然而皇上也应遵道,也得依三纲五常仁教义正,这万里江山世界才治得好!”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上如何能够象普通小民一样向户部缴纳赋税呢?!微臣以为,皇上关心天下子民,尽可以从皇庄收入中划出钱来给予户部或是直接用以救济灾民,但是皇庄缴税一事……臣请皇上收回成命!”

听到这里,朱棣总算明白了杨荣的顾虑。

封建社会中皇帝之所以能够对天下臣民生杀予夺,其理论依据便是天授皇权。既然是“天授”,那自然得和神秘主义密切结合起来。否则,如果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只是个普普通通地人,没有任何神秘色彩,那还有谁愿意遵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种三纲五常封建伦理?如果皇帝也和普通人一样纳税,那么“天授皇权”的权威就会受损,进而动摇封建统治地基础。

事实上,直到二十一世纪诸多已经实行君主立宪的王室仍然享受着免税待遇——若是和普通平民一样缴税,又如何能够凸现王室地特殊?

其实封建社会中皇帝或是国王都不同程度地保持着神秘性,相比较而言中国还不算做得很过分。

太平洋某岛屿上的国王,不与普通人见面,甚至双脚不得沾地。结果当时的欧洲人一直误以为那位国王是一位政治犯。

再拿日本来说,虽然在地理位置上日本与中国是一衣带水的邻居,但中国也曾闹出过册封日本幕府将军为日本国王的误会——即便美国用军舰大炮轰开日本的国门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仍然以为幕府将军便是日本国王——用后世一句通俗的话来形容,这便是装b装成了傻b。

细细思量之后,朱棣觉得杨荣的顾虑并非没有道理。

不过,朱棣却仍然决定坚持让皇庄纳税。

因为,皇庄纳税将会对明朝未来的财政税收带来极好的影响。有了皇庄纳税的榜样,那么由皇帝所赏赐的王庄以及贵族庄田也将失去避税的理由。历史上的明朝中后期,有一个现象是大量的自耕农带着田产自愿投入王庄、贵族庄田充当佃农用以避税。这些流失的税收加起来,数额之大令人难以想象。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坚持让皇庄纳税,如何才能避免损害皇帝的神秘性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十三章 怪人周煜

与熊掌如何兼得呢?

……

朱棣突然灵机一动,说道:“杨荣,这却是你想左了。皇庄纳税,并非朕本人纳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若说皇庄属于朕,难道整个天下哪个地方又不属于朕?若说皇庄属于朕便不收税,那其他地方收不收税呢?”

“况且朕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哪里瞧得上皇庄的那点子收入?事实上,皇庄收入只是用来供养皇宫中的宫女、宦官等人——既然皇庄提供的收入并非给朕享受,那么皇庄又为何又算作朕之私产?如此,皇庄有什么道理不缴税?……也罢,将之称为皇庄容易令世人误解,将来那些庄园的正式称呼就叫做宫庄。”

这纯粹是强词夺理,可尽管朱棣信口雌黄、一派胡言,杨荣却反而觉得更难措词反驳了。想想,皇帝挖空心思地要缴税总比拼命收刮民财要好得多,杨荣咽了口唾沫,最终闭上了嘴。

朱棣为自己辩言奇思妙想而得意非凡,于是谈兴更浓。

将抄没田改为皇庄后,由于佃农的实际负担未必减轻。为了安抚佃农,朱棣打算再出台一项推恩令。

这份推恩令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经核定确认后,宫庄田租永不加租(这和清朝的永不加赋是一个意思,其潜台词便是永不减租)。

第二,宫庄的佃农拥有无限期耕作所租土地的权力,即永佃权。永佃权世代相承,可出租、典押或买卖。

永佃权有利于佃农经济独立性倾向地发展和人身依附关系地削弱。因为。无永佃权地佃农在土地上种植什么作物通常由地主决定。而有永佃权地佃农则可以按自己地想法处理。此外。佃户还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佃耕地土地上进行土壤改良。使原来贫瘠地土地成为肥沃地土地。有利于作物种植地扩大和土地收益地提高。

第三。规定宫庄地佃农可用分期付款地方式赎买他们所佃种地土地。分期付款地年限弄长一点。就年吧。这样一来。每年需要支付地数额便不会超过佃农地承受能力。若干年后待宫庄地佃农彻底赎买了土地。那便可以实现耕者有其田地目地。

值得注意地是。在永佃制下。田地产权分离为两层。不由同一人执有:业主握有所有权。称田骨或田底。业主没有田地地使用权。只有受益权。即收租权;佃人握有田地地使用权。称田皮或田面。田皮地所有人如果不愿自己耕种。也可以将田皮出租给其他农户。坐收若干地租。相对于田骨业主所收之大租而言。田皮所有人收取地田租称之为小租。是为二地主或三地主。田骨与田皮形成了两种不同地物权。互相独立。田骨与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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