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恒服,疾愈即止。地体收杀,故云应
地。独用一百廿五种者,当
谓戍、亥、子、丑之月,兼以闰之,盈数加之,法万物枯藏时也。今
自随人患苦,参而共行。但
君臣配隶,应依后所说,若单服之者,所不论耳。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
使也。
本说如此。案今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势力不周故也。而检
仙经
俗道诸方,亦不必皆尔。大抵养命之药,则多君;养性之药、则多臣;疗病之药、则多佐;
犹
依本性所主,而兼复斟酌,详用此者,益当为善。又恐上品君中,复各有贵贱,譬如列国诸
侯
,虽并得称君制,而犹归宗周;臣佐之中,亦当如此。所以门冬、远志,别有君臣;甘草国
老,大黄将军,明其优劣,不皆同秩。自非农岐之徒,孰敢诠正,正应领略轻重,为其分剂
也。
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叶华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
相畏
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当视之,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
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不尔,勿合用也。
本说如此。案其主疗虽同,而性理不和,更以成患。今检旧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
服
之不乃为忤。或能复有制持之者,犹如寇、贾辅汉,程、周佐吴,大体既正,不得以私情为
害。虽尔,恐不如不用。今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细辛;俗方玉石散,有栝蒌、干姜,略举
大者如此。其余复有数十余条,别注在后。半夏有毒,用之必须生姜,此是
取其所畏,以相制耳。其相须、相使,不必同类,犹如和羹、调食鱼肉,葱、豉各有所宜,
共相宣发也。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
采
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本说如此。又有分剂秤两,轻重多少,皆须甄别。若用得其宜,与病相会,入口必愈,
身安寿延,若冷热乖衷,真
假非类,分两违舛,汤丸失度,当瘥反剧,以至殆命。医者意也,古
量得其节也。谚言俗无良医,
枉死者半;拙医疗病,不若不疗。喻如宰夫,以鳝鳖为 羹,食之更足成病,岂充饥之可望
乎?故仲景每云∶“如此死者,
愚医杀
之也。”
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
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