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陈可竖起耳朵听着。
那两个人,在说什么?建乔是谁?谁死了,他的死是什么原因?为什么干瘦老头要敬畏张必玺。陈可凭着她仅仅知道的几点想了想,难道是干瘦老头找来张必玺,让张必玺克江凌宵。那,建乔是谁。这个干瘦老头在张必玺面前,不但恭敬,简是卑躬屈膝,张必玺是个很厉害的人?
那么江凌宵……当干瘦老头说到江凌宵时,张必玺眼里闪过一丝寒光,阴阳怪气地笑。然后两个人嘀咕着说了什么,陈可想听清,可她被张必玺发现偷听行为,干瘦老头瞟了眼陈可,冲着她笑了笑。笑什么,陈可想,我们不熟。她正想着呢,就被张必玺拉到了酒店顶楼的天台上。
现在是冬天,屋子里暖气会让外面更加的冷。被冷风呼呼的吹着,陈可清醒了很多。不会,不会他是想杀人再造成自杀的假相吧!从顶楼——往下,那么纵身——陈可紧紧抓着门把手不肯走到天台上。“喂,有话这里说,外面很冷,不是吗?”
“有我不会冷。”
“唉?”陈可正想说你是取暖器还是中央空调,不料却被他一把推到墙边,用身体紧紧地制住她的行动力,一手掰在她的后脑勺上,对着她的嘴唇直接就吻了上来。这、这、这是什么状况!陈可脑子里一片空白,这个人在干什么。他的手在干什么!(声明:他的咸猪手在她的胸上。)她使劲推着张必玺的肩,这个人,野蛮又无耻,偏偏力气大得惊人。
嘴唇被他的舌撬开,被他长驱直入,肆意扫荡。不要!陈可的内心喊了无数次,不要!太可怕,太可怕。不要!陈可唔咽着哭了出来,他才慢慢地松开手。“张必玺,你去死!”陈可趁他松开,一把推开他要跑,谁知才跑了几步却听到他说。
“你不是听到了吗?你相信吗?”张必玺双手放在口袋中,痞气十足的吐了一口血水,那是被陈可咬伤时流出来的血。他目光冷俊地盯着僵硬在原地的陈可,“信吗?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记住。”
如果是在幻想中,陈可肯定会冲上去,给他几个大耳光,然后叫他有多远滚多远。谁叫他不经允许强吻了她。可现实是她落慌而逃,楼道里伴随着她脚步声的,是张必玺尖锐的笑声:“你不想知道江凌宵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她听到他在说……
“小妮子!”江凌宵捏住陈可的鼻子,她才回过神。从进门之后,她就一直愣在门口没动过。江凌宵挽起胳膊上的衣袖说,“是你叫我送你,现在我送了,你不打算做点回礼。”
“啊,谢谢,江总送我。我到家了。江总再见。”陈可转身去开门,敢情她当自己还在门外呢。
“等等!”江凌宵拉住她,“看你魂不守舍,我不放心你晚上一个人呆着,今晚上我要留在这里。”
唉?什么?陈可瞪着江凌宵,那位却露出不知廉耻的坏笑。
“叮”!
陈可听到微波炉到点时发出的声音,从沙发上跳起来小跑到厨房里,从微波炉里拿出一份蒸小面包,一个蒸碗里放了四个小面包,一人两个。“江总,速冻品,吃不吃。”
“花生?”
“没有。”
江凌宵这才拿起一个面包,这个小妮子,刚才不是在晚会上吃了很多么,现在又吃。吃下去的东西都到哪去了,看她的样子,人也不胖,怎么就那么爱吃。不过应该都集中在了……她正愣愣地揪着小面包的反面,掏着吃。江凌宵从打到脚打量陈可,目光停留在中间的部位。
介于江凌宵说要留在这里过夜,陈可当即决定晚上不睡觉,她让江凌宵讲讲他和张博衍的故事。两个人是怎么认识的,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张博衍在美国到底是做什么的,他为什么要去很远的地方,张博衍对陈可言是个充满了迷一般的神人。于是今天晚上成了江凌宵话最多的一天。到是陈可这个家伙,听什么都是愣愣的。就连他讲张博衍为什么去很远的地方,她也没什么反应,明明是她自己问的,他说了,她却一脸木然。
再揪下去,小面包就要揪穿了,她怎么喜欢这种吃法。江凌宵从她手里抢过空心的小面包直接塞到嘴里,几下吃掉。陈可大叫着:“啊,我喜欢最后全部把皮塞到嘴里的味道,还给我,还给我。”
两个人像孩子一样打闹,不想陈可脚底一滑,直接把江凌宵扑到在沙发上。“对不起,对不起,我又干傻事了。”陈可连忙坐起来,江凌宵不吭声,也坐起来。
“明天有空吗?一起吃晚饭。”
“这是约会的邀请吗?”陈可直接问。
“不是。”江凌宵板着脸否认。
可惜陈可看不出江凌宵是在害羞,她想到了其他的事。张必玺说江建乔是江凌宵的爸爸,“你不想知道江凌宵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他这句是什么意思?陈可在和陶晶晶一起吃饭时,曾听陶晶晶说起过前任的总裁,也就是江凌宵的父亲生平的一些事。说他是个受员工爱戴的老板,对员工也很好,每个员工的生日,他都会代表酒店送上一份礼物。
陶晶晶说前总裁是出车祸死的,听说是车子的刹车失灵造成的,那段时间正好有一款车子刹车片有问题,所以认为是同一个原因造成。事后也没有去证实。那时陶晶晶说了句,是不是好人都没好报,坏人反而可以逍遥法外。陈可听着没明白,她深信这个世界上,好人肯定有好报。现在想想,这是不是说明前总裁的死是有原因,是人为的吗?是不是陶晶晶知道些什么?
“嘴巴上有面包屑。”江凌宵伸手抹掉陈可嘴角上的面包屑。“小妮子,你怎么……睡着……”他只能看着陈可呼呼大睡,这个人,真的有危机意识吗!
☆、心想事不成
嗯……陈可咬起笔杆子,现在她有很多事情要烦恼,她不是一次和江凌宵一个晚上共处一室,可是每次都什么事也没发生,是他太正人君子,还是她太没有魅力。另一个问题更烦,她要不要向陶晶晶问问更详细的事,可能她也不会知道太多。要不要告诉江凌宵,张必玺的目的,那个家伙,肯定不会信,肯定会说是她想多了。
长时间没动电脑,屏幕变成了黑色,她手中的笔掉下去时碰在键盘上,屏幕又亮了起来。桌面上有一个文件夹,是修完电脑之后多出来的。心不在焉的陈可移动着鼠标,可以的话,她还是习惯用鼠标配本本。文件夹下面的标题写着:姬的文件。
陈可双击了文件夹,打开之后里面只有一个文档,文档没有标题,是系统自动产生的标题。再双击,等页面显示出来,可什么破电脑,竟然死机了。就在她要关机再开机时,看到一个人扛着梯子走了进来。
“王工,有东西要修吗?”她以为来的要是酒店工程部的王工,一般东西坏了都是他们在修,那些人在陈可眼里看来,都是万能的人才,什么东西都会修。既然拿着梯子来,应该是修高处的东西吧。“王工?”
那人转过身,哪是什么王工,根本就是张必玺。
“你来干什么!”
“定期检修。”张必玺扛着梯子,“工程部有个人请了长假,我就自告奋勇顶一段时间的班。”
“看不出来,你还会修东西。”陈可跟着张必玺走到江凌宵的办公室,这个时间江凌宵不在。
张必玺放下梯子,抬头看了眼正中间顶上的大吊灯,上面有两个灯泡没亮:“你这不是小看人嘛。”
“哼。”陈可哼着气,她确实小看了张必玺,那人,一肚子坏水满脑子加馊主意。
张必玺从随身背着的包中拿出更换用的灯泡:“你不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