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你如何评价今天的中国 > 第2部分(第2页)

第2部分(第2页)

我相信,这样的答案是不能蒙混过关的。可是,谁又能够给出清晰的定义呢?谁能告诉我昨天的中国是什么样子,今日的中国是什么样子,明日的中国又将是什么样子?谁又能用三两个形容词,评论即将过去的21世纪的最初十年?

说不清楚就不妄言。我且将过去数年评论中国的若干文字整合于此,它们有时候评论的是一个人;但它们更多的时候评论的是一件事,比如一个贪官的倒下,一部影视剧的争议,一份法律文件的问世。

这些一事一议的评论,是我作为媒体评论员发出的声音,它们有时候代表一个报刊的立场,有时候是我对21世纪最初十年中国某个角落某件事某个人的看法。我不是拥有真理的圣者,我也不是大言欺世的骗子,我的看法,对这个时代的影响力和杀伤力,差不多就是沧海一声屁,既不醍醐灌顶地警醒世人,亦不妖言惑众地误导世人。

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要将屁一样的言论呈现给读者呢?这倒不是因为喧嚣的年代中,很多评论中国的言辞连屁都不如,而是因为我这些屁一样的言论中,凝聚着时代的情绪,媒体的期待,人民的眼神,它就像风雅颂中的“风”,像民间的歌谣,它的价值不在于能否伟大光荣正确地评论这个时代的中国,而在于它能否留待后世写“雅”写“颂”的人品鉴一二。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刀”是斗不过“水”的

晚年的柏拉图将他的理想国修正为法治国。在我们这个理想多如牛毛数也数不清的国度,很多人的理想就是柏拉图的理想。起初,他们渴望“法制”写成“法治”,当“法治”真的写进执政党的文件,他们的理想,就是呼吁我们一起将“刀治”变成“水治”。

他们的理想也是我的理想。

《文涛拍案》已将2006年甩进了历史。

2006年,留在文涛记忆中的只是几张面孔。或者是杀人狂魔,或者是*官员,或者是冤哉小民。

在法治中国的舞台上,他们是渺小的,如尘粒,一阵风过,便踪迹了无。但他们汇聚在一起,却勾勒出一幅摄人心魄的图景,一个“法制”较量“法治”的阵势,一个“刀”挑战“水”的格局。

我们说,汉字的趣味,就在于它表形又表意。法制的制是“刀”字旁,法治的治是“水”字旁。法律界有个人所共知的秘密,那就是我们的政府,早就悄悄地将“刀”字旁的“制”,换成了“水”字旁的“治”,将“捉刀者”的“人治”变成了“法治”,将象征专制工具的“刀”,变成了象征公平正义的“水”,把“刀治”改成了“水治”。

“刀”字旁虽然改成“水”字旁,*承诺的十年内初步建成“法治政府”的纲要,虽然进入倒计时,但2006年的《文涛拍案》仍然从一个侧面暗示我们,字的改变,不等于制度的改变。

人治还在挑战法治。你看看湖南郴州*窝案中的一个个落马的官员,雷渊利也好,曾锦春也罢,谁不在跃跃欲试地与“法治”对垒,如果他们不相信他们的世界中“人治”必定战胜“法治”,他们岂敢造次?如果执着地信任“法治”,河北邢台的那个农民就不会冒充中纪委专案组的成员去敲诈上海的官员。这些听起来好像《世说新语》中的故事,不正以滑稽可笑的闹剧,嘲弄了躲藏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人治”么?最明显的,中国老百姓都能列举的例子,是前*上海市委书记*,他凭什么敢将手伸向上海民众的社会保障基金?老百姓的活命钱,他都敢玩弄于股掌,你还能相信他在庄严的会场上严肃说起的“法治”?

也就是说,“刀治”依然在挑战“水治”。尽管我们花了整整20年才将“刀”字旁的“制”,换成了“水”字旁的“治”,尽管“水治”在中央政府在执政党在国家的法律或者文件中,已经存在了8年,“刀治”的幽灵还在中国的大地上晃荡。你看,黄静案中黄静母亲的哭泣,高莺莺案中一波三折的诡秘,卖*教师案中的丛生疑窦,无不表明,象征“人治”的“刀治”,还在威胁象征“法治”的“水治”。

好在,“水治”是人心所向,是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2006年的中国,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疑罪从无”在司法实践中渐渐成为原则,信访条例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一个个标志着中国稳步走向“水治”的事件,给憧憬中国法治未来的人们,也给《文涛拍案》以希望,虽然《文涛拍岸》没有将这些波澜不惊的进步案例,一一收录进节目。

2006年的《文涛拍案》拍过一组变态杀人狂。我们试图以“变态年年有,今年尤其多”的极端现象,唤醒社会对“水治”文化的注意。“水治”是需要土壤的,没有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祥和,反社会的变态行为就有可能与日俱增,“水治”的文化就难以培育。设若变态狂魔太过极端,那么,请你留意一下北京占街小贩血刃城管队员的案件。在那里,我们看到了执法者的克制、容忍和纪律,但是,悲剧还是在敌对情绪中酝酿而成。试想,如果“水治”的文化,已成为我们日常文化中的一部分,小贩的刀还会那么快地出手?如果“水治”的意识,已完全与“刀治”隔离,中国的城市还需要那么多的城管队员为维护市容而与混口饭吃的小贩严阵以待么?

切记,抽刀断水水更流,“刀”是永远都斗不过“水”的。

国家秘密不能让我们感到神秘和恐惧

2009年6月23日,当我听闻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订草案,脑海中立即冒出十年前学习保密法的感受。在我从法律文件上看到“国家秘密”的那一刻,我想到的是电影中的“特务”,亦如情窦初开的小男孩默默猜想的少女的月经,有点神秘,有点恐怖。

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以无数像我这样的人民的名义,审议这部规制了我们20年的法律,我想告诉以我等公民的名义进行审议的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们,作为一个非官非兵几乎从不涉密的普通公民,我对修订之后的保密法,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国家秘密不再让我感到神秘,更不能让我感到恐惧。

我希望国家秘密不再让我感受神秘,不是愚蠢地要求修订后的保密法不再保守秘密,而是希望它能处理好国家秘密和我的知情权之间的关系。在民族国家楚河汉界军备竞赛不见减弱谍报大战如火如荼的今天,从来都不是无政府主义者的我,丝毫不敢看轻保密法所看重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如果在偶然之间,情势需要我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我会不折不扣地履行。可是,一切负有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的头头脑脑们,不能以国家秘密为借口,将本来应该让我知道的事情,瞒得严严实实,将本来应该在太阳底下公之于众的信息,搞得神秘兮兮的,连问都不能问。

我希望修订之后的保密法尊重我的知情权,除了满足周知世界的一己之私,还有期待我们的?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