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自己走啊,你没有腿吗?狐狸一脸不耐烦的冲他摆手,忽又想起他真的没有腿,便又补了句,没腿,你可以爬呀。
你是天师?小兔子捧着杯子,圆溜溜的大眼睛警惕的盯着明若。
不,是另一种术士,难得一次,明若居然对叫自己天师的人露出了好脸色,我比天师更厉害。
显然,小兔子是不信的。
他轻蔑的瞥了明若一眼,垂下视线,似又在心底纠结,那张小脸上写满了愁绪,直看得明若托住了下巴。
真的好像兔子,如果能露出耳朵来,一定会更可爱。
你能救她吗?小兔子似是终于抱定了决心。
能找到被鱼妖的魂俯身的人,或许还有救,但时间不多了,谈起正经事时,明若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所以,如果你有什么想告诉我的,最好尽快。
小兔子的睫毛颤了颤,端起茶杯来一饮而尽,莫名有种他是在喝酒的错觉。
我叫白煜,是在翠微山上修炼的兔妖,穆央的前世曾经救过我的命,所以我这次是来报恩的,只要你有办法救她,我什么都听你的。
蹲在门口的狐狸,动了动耳朵,老祖宗说的那只在翠微山上修炼了三百年的妖,该不会就是这只兔子吧?这未免也有点太巧了?
那就先把你知道的,通通告诉我吧。
明若捞过他面前的空杯,又给他倒了一杯茶,随后就撑着下巴,安安静静的等着听故事。
在两百多年前,楠溪乡是个叫永宁府的地方,当时此地有个极有威望的乡绅,名唤王书典,他年近四十,膝下只育有一女,但格外疼爱,视若掌上明珠。
老丈人看女婿,自是怎么都觉得有毛病,挑挑拣拣,直到女儿年过二十仍未婚配,他才开始着急。于是乎,便花重金寻来了一众媒婆,势要在十里八乡,给女儿选出个如意郎君来。
虽说姑娘年岁大了,但这样貌、品行、才学的美名是传遍了永宁府的,上门来说亲的未婚男子不少,属实是让人挑花了眼。
最终抱得美人归的,是位从异乡来的李姓公子,年岁二十有一,同王小姐年纪正相当,且相貌、家世、言谈举止也胜过一般富贵人家的少爷。
王书典为了这合心意的女婿,大办了三天的流水席,永宁府里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婚后,那李公子怕王书典思女心切,干脆搬到了永宁府来落户,府邸就同王家紧挨着,那关系亲近的呀,仿佛就是多给王家添了半个儿子。
俗话说得好,乐极就容易生悲。
王小姐同那李公子成亲不到半年,就怀上了孩子,但因李公子那段时间常外出走货,就将妻子托到了老丈人家,这本是件平常事,但问题就出在了那孩子身上。
不过半月,王小姐的肚子就涨大如鼓,请了多少大夫来看诊都瞧不出问题,直到有一个天师路过,见此处有妖气,便化符水给她喝下,一夜的功夫,王小姐就生下了一个碗口大的白色肉袋。
王书典拿刀划开肉袋,里头涌出来的都是浑圆的鱼子,霎时间他就明白了,那李公子是鱼妖所化。
想到自己千挑万选竟给女儿挑了个妖怪做夫婿,王书典便觉气恼,故而趁着李公子尚未回府,部下家丁,待人回来,就让女儿哄骗他睡下,夜里再命家丁用石头将其活活砸死。
自那后,鱼妖的魂魄夜夜在王府徘徊,甚至还立下了毒誓,要王小姐为他偿命。
这王小姐,便是穆央的前世。
茶言茶语:
明天约了朋友聚餐,可能会来不及更新,所以提前吱一声,以免看文的小伙伴白等。
本来想把这章留到明晚发的,但想想,还是一次性给你们看完吧,每天一章大概率会觉得不够看,而且我现在上肉状态有点慢。
也许,下两章能吃上麻辣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