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后来他每次只要一回想起这本ooc狗血同人,都十分心梗,连现在看着镜子里脸上挂着的水都像是当初硬要熬夜看完这本小说的脑子里的水。
要是知道看狗血同人会穿进文里,许来绝对在点开第一秒就把这本书关闭。
不,连点开都不要点开,应该在看见冠了他名字的标题开始就直接把这本小说拉黑。
别看见,永远都不要再看见这本小说。
可惜没有如果,许来已经穿到这本小说里三个月了。
心梗归心梗,生活还是要过的。
霸道总裁惹不起,他躲开就是了。
躲了一次被雪藏三个月,也还好,正好给了许来适应书里生活的时间。
许来适应能力很强,他烧开水,从沙发上捞起他那最后的食粮,随手翻开禄子涵给他的两本综艺邀约看了一下。
有点厚,而且许来现在对书这玩意儿都有点ptsd。
要不还是明天等禄子涵给他解释得了?
好主意,许来把本子放到泡面上面,比遥控器压得稳多了。
透过台本散发出来的热汽都格外香一些。
除了和霸总的爱恨情仇之外,书里对许来的背景描述大概还是相符的。
许来出道即巅峰,一首成名曲火遍大江南北,歌红人不红。
这一年是他出道第四年,他最为人熟知的依然是当年那首成名曲,混得和那种不小心露了个脸就一夜爆火的小网红差不多。
作为公司底层艺人,通告随缘,背景和家产都一清二白。
太子爷没睡到人生气,说雪藏就雪藏,然而太子爷每个月睡十个八个不重样的人,说雪藏,转头就把这个许来给忘了。
许来的前一任经纪人也没把许来当回事,混着混着,正巧公司人事架构大变,就把许来丢给了禄子涵。
第二天禄子涵过来,先是带着许来去做造型,又给他购置了几件行头。
她看着站在镜子前的许来,半晌,露出一个笑。
“帅多了。”禄子涵站在许来侧后方,“从今天起,把每一天当成新的开始吧。”
头发剪短了、烫了。新装穿上了,衬得人高腿长。
许来抬起眼看,本来就挺帅的,这么一打扮,更帅了。
“接下来是不是该去吃顿好的了?”许来瞧着变帅了的自己,走起路都抬头挺胸不少。
他算了算存款,请禄子涵吃顿饭还是能吃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