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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54(第1页)

么办?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完全有这种可能,而且现实中这种事也时有发生。wei

但肯定是发生了,绝对真实,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遗书为证。再说,赵青梅贵为玫瑰小姐,她会拿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吗?作为一名小女孩,谁会那么傻?她面对的是一个“重量级人物”,她不知道诬陷的后果吗?

警方决定先不忙抓张法官,以免打草惊蛇。同时,严密封锁玫瑰小姐自杀消息,不能走漏半点风声,等玫瑰小姐苏醒以后再做计议。

公安局就派了一个四人小组随陈鹏飞赶到医院,开始了玫瑰小姐案的正式调查。

经紧急抢救,青梅暂时渡过了“鬼门关”,但她仍然处在昏迷状态,还是一个“危重”病人。民警果断决定,给青梅换一个病房,而且是单间。病房门口,有两名民警把守,除了大夫,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剩下的两名民警,就守候在青梅的病床边,静静等待青梅醒来,然后采集口供。

让民警欣慰的是,大夫和护士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喝药自尽的女孩,就是市花玫瑰小姐。即使如此,民警还是交待他们,不要将有人喝药自尽的消息传出去。这是一个有案在身的“特殊人物”,谁要将消息传出去,公安部门就将处理谁。

好像是进入了“一级备战状态”一样,大夫和护士若踩钢丝,谨小慎微,进出病房连大气都不敢喘。他们就像机器人一样,只有尽一切努力抢救病人,其他的事物似乎都不存在。

就连青梅最亲近的人张小萍和陈鹏飞都不能接近她,他两只能远远的站在病房外面等待,他们真想看青梅一眼,但门口的警察不允许,他们只有看着穿白大褂的大夫噤若寒蝉的进去,然后出来。

张小萍和陈鹏飞不知道,这段时间公安部门正在“打黑除暴”,该案虽然不属“打黑”范畴,但至少也在“除暴”里面。以不可告人的手段强暴西京市的市花,那还了得?那不是“暴”是什么?

直到第三天上午,青梅才慢慢睁开了眼睛。同时,她的意识开始恢复。

青梅脸上的颜色也慢慢恢复。看着头上的吊瓶和手背上的针管,她现在明白了,她躺在医院,死神嫌她太年轻,没有要她,她又活过来了。

青梅看见病床边坐了两个陌生男人,她以为是抢救她的大夫,便没有惊慌。可是,待他们两人说明来意后,青梅就慌了。他们是警察,他们是来了解案情的。虽然他们是为自己而来,但青梅还是不想告诉他们。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再揭那块伤疤干什么?伤疤未愈,是越揭越疼的。而且,伤疤一揭开,她什么都没有了,她的名声,以及她的白马王子陈鹏飞……

可是警察没有走,他们耐心十足的在开导青梅,他们苦口婆心的在劝说她,而且明确的告诉她,警方既然知道了就不会不管,这个案子性质特别恶劣,他们将一查到底,不水落石出决不罢休。

一看这阵势,不说是不行了,但青梅还在犹豫,不想吐口。

这时警察告诉她,他们已经严密封锁消息,事情将在完全秘密状态下侦查、处理,尽一切努力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青梅吃了一颗“定心丸”,最后的顾虑打消了,她就将那天晚上的事和盘托出,一一道来。当然,她还讲了事情的起因,是从她弟弟杀人开始,她去法院求张法官……在张法官的办公室,张法官还捏住了她的手……她那时已经感到张法官不怀好意,但她压根就没想到后来会是一个圈套,张法官会一杯一杯以各种理由将她灌醉,然后施暴……

警察说,要是有证据就再好不过了。

青梅说,要什么证据呢?

警察说,比如张法官事后用过的卫生纸,或者餐厅的餐巾纸也行……

青梅说,事情过去这么长时间了,餐馆当天就打扫了,不可能留下纸巾什么的。

警察说,事发后你当时穿的内裤呢?

青梅说,第二天早上我扔到床下了……

还没等青梅说完,警察就欣喜的说,太好了,我们立即去提取证据。

青梅说,可是,我搬家了。

警察问,东西呢?

青梅说,搬家那天就扔了……

正文第110章:张法官进行强力反扑

更新时间:2010-4-914:05:17本章字数:1969

尽管失去了关键证据,但警方并没有撤案,相反,办案人员加紧了侦破力度,并去事发现场川香园餐馆进行了秘密勘察,走访,提取残留物,然后将情况详细汇报给了局长。局长思虑再三,决定立即抓人。

就这样,张法官“锒铛入狱”。

张法官毕竟是张法官,他果然进行了强力“反扑”,他只承认跟玫瑰小姐喝过酒,其他的一切则一概不承认。他态度蛮横而又强硬,要赵青梅拿出确凿证据,如果拿不出来,则是诬告,他就要进行反诉,要让市花付出诬告的代价,以“诽谤罪”领刑受罚。好厉害!

张法官拒绝提供任何口供,案子几乎没有进展,陷入了僵局。

张法官很清楚,事情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餐馆每天都要打扫,不可能留下纸巾等有效证据。他坚信,就是那个他当时实施的沙发,也不会留下“残留物”,因为他清楚的记得,尽管喝了酒,但他离开饭馆时,还是没忘检查沙发,沙发上什么也没留下。哪怕是一丁点儿!

那么赵青梅的内裤呢,如果她次日发现上面有东西,作为一个懵懂的女孩,她绝对不会保留的,要么扔掉,要么洗净。要是没有了关键的证据,就凭赵青梅报案以后的笔录,就能判他张法官有罪?简直是痴人说梦。

在“局子里”,张法官也把办案民警一一驳倒。民警出示了川香园老板文娘的证词,可那证词仅仅证明张法官曾在川香园与青梅喝过酒,其余的文娘什么都没看到。这证词苍白无力,有跟没有一样。张法官说,和赵青梅喝过酒的人肯定不止他一个,若喝酒就认为有动机,那赵青梅不知道被人了多少回。民警问,喝酒时,你为什么从头至尾不让服务员进?张法官说,我跟赵青梅说她弟弟的案子,不宜让人听见。民警说,狡辩,你是在为营造环境,你以各种理由一杯杯劝酒,设下圈套,诱使玫瑰小姐一步步落入你的虎口。张法官说,我抗议,你们这是在进行“有罪推论”。

民警拿出几张照片,照片拍的是川香园那个包间,以及桌、椅、沙发——沙发就是最终实施的“道具”。张法官不屑的笑了,问,这能说明什么?开饭馆的就是靠这些物品经营,靠这些东西为顾客服务,你们该不会把桌椅沙发搬到法庭上作为证据展示吧?

办案民警哑口无言。

事情有点骑虎难下了。

如果找不到新的证据,以目前的状况就得放人,怎么办?放不放人?民警请示局长,局长说,不放!是真的就假不了,继续“审讯”,争取让嫌疑人“招供”。

可是,新的证据在哪里?已经山穷水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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