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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他被隔壁大佬拐跑了26(第1页)

从咖啡馆出来后,差不多已经快到晚上六点了。外面的天差不多已经黑了,也有些冷,忽而吹来了一阵风,带着一种刺骨的凉意,见缝就钻进了人的脖子里,冷得林慕年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

他将衣领子往上提了提,站在来往车辆如川流不息的人行道路口,等着对面的红灯变绿。对面,他又另寻了一处方便上车的地方,这才拿出手机用软件约了一辆车,打算坐车回去。在等车的同时,他在路边的椅子上坐着,同时翻看着手机看看有什么遗漏的消息。

下午进剧组之后,他还没碰过手机,而且还是开着免打扰模式,也不知道大美人后来有没有给他发消息。

打开聊天软件之后,才发现置顶多了三四条未读消息,最近一条是在十分钟前。

第一条是回复他早上的留言。

[抱歉啊,刚才一直在忙没看手机,所以到现在才给你回消息。那你下午出门的时候要多注意路上安全啊,还有工作顺利,期待你的好消息。]

第二条和第三条相隔的时间不久,中间只隔了十来分钟的时间。

[我这边的工作差不多要结束了,你呢]

[我已经准备回去,你晚上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回去会顺路去一趟昨天的超市,我可以顺便买些菜回来。]林慕年心想他现在可能在开车,估计不方便看手机消息,于是给他打了个电话。绿灯路口,见面前的显示屏上进来了一个电话,看着来电显示的提示,不自觉微扬起嘴角,然后点接听:“下班了“

男人的声音里带了些轻浅的笑意,温润和煦,别样好听。林慕年听着他的声音都感觉心脏在怦怦跳,声音也不自觉放软了一些:“嗯,其实下班有一会儿了。刚从剧组出来后又去别的地方办了点事,现在在路边等车,也准备要回家了。”听着电话里传来的乖巧声音,裴晋珩眼里笑意又多了些,见前边显示绿灯可同行了,这才又驶动车辆,同时问:“那你现在在哪儿要是离得近的话,我过来接你吧。”林慕年左右看了看,看到了一个相对具有标志性的高楼建筑,但又不确定大美人知不知道这是哪儿,于是说:“没关系,我打的车也快到了,估计二十分钟后就能到家,你可以先回去。”

裴晋珩刚听完他说的话,便隐约听见他电话那头的背景音里传来了一阵略显嘈杂的广播音乐声,那声音和他现在听见的一模一样说,他可能就在附近。

“那好吧。”

虽是这么说,但他这会儿却在寻找着他的所在,终于在一处红绿灯路口的拐角路灯下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但他也没有直接告诉他,而是准备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面前,给他一个惊喜。

于是佯装无意地跟他搭着话,随口一说:“你是在商场附近吗听你那边的声音好像很吵。”林慕年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广场,这会儿到点就开始自动放音乐了,所以才显得有些吵:“在一个广场附近,那边的广播正在放音乐。”刚说着,余光里便见有一辆黑色的车停在自己面前。

因为天黑的缘故,加上他这会儿正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指甲盖,没注意到面前的车长什么样,以为是自己约的车到了,便说:约的车好像到了,先不和你说了。”

话音刚落,面前的车辆降下了车窗,从里边儿传来一道带着些许笑意的清润声音:林慕年闻声抬头,看着不知何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大美人,眼睛顿时亮了亮,神情中充满惊喜:怎么过来了都没告诉我。”裴晋珩笑了笑说:“刚巧在附近,开车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你坐在这儿了,起先没认出来,只觉得眼熟,就想过来看看是不是你。

说着,他示意着偏了偏头,说:“你约的车要是还没到的话就取消吧,坐我车一起回去。”林慕年应了声“好”,连忙打开手机的约车软件,见上边显示司机还有三分钟到达,于是就选理由取消了。等上了车之后,林慕年轻车熟路地系好了安全带,然后转头和身旁的男人说:“可以走了。”裴晋珩应了声“好”,随即便打着方向盘离开了这里。在回去的路上,林慕年想起来大美人刚说要去买菜的事,然后想起来还有一袋菜在他家厨房地上,于是说:还有一袋,就是你放在厨房地上的,我今早回去的时候忘记顺手带回去了,晚饭就吃那些吧。”1292621

好在现在天冷,东西放着过了一天也不会坏。鱼虽然是昨天杀好的,但装鱼的袋子里有放着冰袋保鲜。

“这样也好。”裴晋珩点了点头,这个话题结束之后,怕他闷着,于是便主动另提了话题,问他今天在剧组的进展怎么样。

林慕年自然也是事无巨细地和他分享着,但自动跳过了末尾洛夕上来找茬的那段。

听他说这次试的戏是他的老师指导的,裴晋珩想着回国这么久了一直都没有个合适的机会上门拜访,至少也该挑个时候去剧组现场探探班吧。

“那你什么时候正式进组”他问。林慕年想了想,给出了个大概的答案:今天就是过去试镜的,现在还没收到正式通知,进组的时间自然也就没定下。”

他说这些倒不是想让大美人出面帮他解决,毕竟他也是想凭自己的实力拿角色的。就是他问了,所以他也就顺带这么一说。6210510451

“放心吧,这部戏的导演我认识,他是个以作品为主绝不掺杂其他复杂因素的人。一旦是他认定下的选角,基本上就不会再发生更改了。而且我相信你,肯定可以被留用的。”裴晋珩说。

从导演的角度出发,他的外形条件其实可塑性很强,虽然没看过他演戏,但他觉得拥有这样一双灵动又富有生机的眼睛的人,通常表现力也不会差到哪儿去。撇去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他就是毫无缘由的相信,凭直觉就感觉他一定可以。

面对着来自自家大美人这般直白的赞许,林慕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他略显羞赧地摸了摸鼻子,腼腆一笑:

等到了家之后,林慕年先回了一趟自己家,把手上拎着的装有合同的背包放回房间,又换了身显休闲一些的衣服之后,这才出门右转去了隔壁。裴晋珩给他留了门,房门没关严实,虚虚地掩着。他进门之后,就顺手给关上了。和昨天一样,见自家大美人已经在厨房里淘米准备做饭了,他便进去给他打下手帮忙。为一个即将要准备进组的艺人,按理来说是不能像他这样毫无顾忌地吃晚饭,还是吃如此丰盛的。

但林慕年的体质属于是光吃不胖,就算真不小心吃多了长了点肉,基本上也看不出来。不一会儿的功夫,厨房的空气里便充满了诱人的食物香味。在饭菜快要好的时候,林慕年熟能生巧地提前拿碗筷去客厅里摆放好,准备齐全之后,等饭菜上桌就可以开饭了。

因为他们俩昨天买的菜重叠率都很高,因此今天晚餐的菜式和昨天的大同小异,不过都是一样的好吃。

不过这回裴晋珩没有再拿酒出来了,因为昨晚某个小醉鬼给他的印象实在是深刻,他也认识到自己的意志力并没有所想的那般坚定。为免再出事,他决定在确定关系之前的这段时间里,都不会再让他碰一滴酒了。林慕年倒也没有就餐喝酒的习惯,就是见他今天没拿酒出来,不由有些失望,这样一会儿就没理由留下了。

由于前一天晚上积攒了经验,这会儿裴晋珩再给他夹菜的时候,明显顺手多了,颇有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感觉。林慕年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大美人给他夹的菜,因为中午就吃了一晚素面条,下午又在外面跑了几个来回,从刚才闻见菜香味的时候,就已经饥肠辘辘了。

所以这会儿的林慕年吃嘛嘛香,即便是吃着盘子里的油麦菜,也能吃出一种吃肉的满足感。

等吃完饭之后,林慕年这回也很自觉地先把碗筷收了,裴晋珩刚想说让他来,但林慕年坚持说:“还是轮流着来比较好,而且厨房有洗碗机,我就是把碗筷顺手放进去,又不费多少事。”

虽然在大美人面前,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当个小废物,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啥事儿都让他干。家务活最好还是两个人一起分担,而且还方便促进感情。

本来吃完晚饭,林慕年就没啥理由留下的。

但看着时间还早,他又不想回去之后就一个人待着,于是他假装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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