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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名声初显(第2页)

“足不出户,7a女状元闭门造车写武侠!”

“不幸家庭育奇葩,7a女状元不得不说的秘密!”

……

随着大量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奇篇杂文在无数大小报纸上出现,整个香江无论是看不看报的市民,也都开始对“林静”这个人有了耳闻。

不少《英雄志》的读者都恍然大悟,原来我一直在读的武侠小说是一个才十五岁的少女写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一部分矫情的读者,在得知《英雄志》是一个连花季都还没到的小丫头写的时,立即就放弃了跟读。

但这始终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数真正喜欢《英雄志》的都不会介意它究竟是何人所写。他们在意的是《英雄志》能否保持一贯的精彩,只要水准能够维持不变就足够了,如果能写得更好看,无疑更好。

话分几头,且说明报集团那边,金庸最近一直忙着将他所写的十五部武侠小说修订整合出版,没有太多关注《明报》的日常事务,只是偶然听说了林静的事情,于是找来晚报的副主编问了一问。

“我们的晚报上连载的《英雄志》和那个7a女状元是同一个人?”

“是啊,查先生,当初我也和你一样感到很惊讶,这不,随着她的访谈在副刊上登录,已经成为香江的奇谈了。”

“那这位林静小友家庭贫困也是事实?”

“确实啊,她妈妈年初的时候过世,一家住在公屋里,据说还欠了不少的债务。”

“她的稿酬是怎样算的?”

“千字三十五。”

“千字三十五,低了点,翻一番吧。”

翻一番就是千字七十,胡文亮迟疑了一下。《明报》一般都不会主动给作者加稿酬的,金庸猛地说要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作者加一倍的稿酬,很是让胡副主编惊讶了一下。

“有什么困难吗?”金庸没有多解释,只是随口问了一句。

“困难倒是没有……”按照《明报》的规定,就算是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给《明报》带来了实际销量的增长,给增加稿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般都是慢慢少量的加。

“就当是资助这位穷且益坚的小友读书吧。”

金庸办报是纯粹当成生意来做,而做生意想要获得最大的利润就要严格控制成本,所以他对报纸的支出才会那么的锱铢必较,在商言商嘛。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他吝啬之名远播整个香江。

其实在平常的生活中,金庸倒并不怎么吝啬。对于捐资助学这一类善举,他一向是慷慨解囊的。

就比如,有一次金庸带着一百万元的支票去一所学校捐款,学校的校长和他也是很熟悉的朋友,接过支票看了一眼后开了一个玩笑说“是不是写少了一个零”,金庸当时没多说,回头却立马送上了九百万。

既然主事人话,胡副主编自然是从善如流。

林静那边很快就收到了《英雄志》的新合约。她虽然也相信《英雄志》的价格不会一直停留在千字三十五不变,但没料到喜悦来得如此之快。

《英雄志》已经连载出去了的有三十万余字,是旧价千字三十五不变,三十万余字以后的则作价千字七十,这意味着她一下子就能够多赚十多万。

而且随着她的名声慢慢打响,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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