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哈哈哈,不瞒你说,我不是喝尼罗河水长大的,只不过这里有我一位好友,是她邀请我来凑这个热闹的。”彭磊笑道。
“是吗?是哪位领主?竟然能得到你这样的朋友,拉美西斯太羡慕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我?艾奥里斯。”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
“艾奥里斯?拉美西斯真诚地希望,艾奥里斯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客。”拉美西斯紧盯着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
第三十章 酒肉朋友
“拉美西斯?你是底比斯尊贵的王,能够得到你的邀请,是艾奥里斯的荣幸。”
这样的场面话是彭磊最拿手的,脱口就来。至于是否要兑现,那根本就不是现在要考虑的。
“太好了!请让我借艾奥里斯的酒敬艾奥里斯一杯,拉美西斯愿意做艾奥里斯的兄弟。”
一口干了,才发现杯中的酒味道不对,敢情鸟人自己喝的是冰镇的啤酒。“神啊!”拉美西斯的眼都直了,看这鸟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他梦寐以求的情人。
“哈哈哈,兄弟,既然这么说,那就先喝上三杯。干脆,把你的人叫来,喝酒就是要人多话多,这样才过瘾。对了,这是我老婆卡奴,我朋友白风。”
彭磊就喜欢看人家的那个吃惊的样子,当初家里的女人们第一次喝到这种冰啤酒时的情景好像就在眼前。这是彭磊第一次将这种饮料拿出家门,拉美西斯也是口福不浅。
“这是我的荣幸!他们都是我的仆人,哪里有资格坐到这里。哦,这是我们底比斯的贤者拉特老师。”拉美西斯也不客气,真的连干了三杯。
那个贤者拉特就是刚才过来送礼的老头,一看就是很有学问的样子,拉美西斯介绍他的时候,他是很得体地向在座的各位点头示意,心中却是在奇怪——这位小主人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成酒鬼了?有这么喝酒的吗?
“拉特老师,请你也喝一杯。”拉美西斯真把自己当成彭磊的兄弟了,也不客气,竟然亲手给拉特倒上一杯彭磊家的酒。彭磊的酒其实酿得也不好,只是有啤酒的味而已,根本就没有多少泡沫,毕竟,鸟人擅长的是烧菜,而不是酿酒。而且,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和伊尹商量研究的。
“这是我喝过的最奇特的酒!”拉特开始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浅尝,两口之后,也是大口地豪饮了。啤酒这个东西就是要牛饮才能喝出味道来,不用人教,喝酒的人自己都能学会。
“哈哈哈!”彭磊得意!到了这古代,他彭大胖子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不知道以后回去之后,和原先的那群朋友说起这段经历,大家都是怎样的羡慕。
“这是啤酒,可惜不能久藏,它是越新鲜味道越好。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多送王子几坛的。”
“啤酒?”两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亮,不过,彭磊后来的话又让人很丧气。看来如果以后还想喝到这种绝妙的酒的话,只能想办法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请到底比斯了。
“艾奥里斯,这个漂亮的杯子是什么石头做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宝石?”
没有美酒,拉美西斯改打酒杯的注意了。如果能有制造杯子这样的宝石来做一个大花瓶,绝对是赠送给女王的最好的礼物。想想也是惭愧,刚才研究了半天,竟然不知道这杯子是什么宝石雕制的。和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比起来,他们底比斯的王子和智者都成了乡下旮旯里的原始人。
“王子殿下,那不是宝石,而是陶瓷,是我的一个朋友从遥远的东方带回来的。瓷器,china,据说就是用最普通的泥,在火里烧炼而成的。”彭磊也卖起了关子。瓷是咱中华文明的特别标志,那是绝对不能泄密的,这是保护知识产权。
瓷器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据说这个词在英语里也是泊来词,来自于古罗马文,古罗马人又是从古希腊文字中借来的,古希腊人又是从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中直接抄来的。事实上,直到中文学,在欧洲,从来没有人烧制出过一件瓷器,china只是古代西方人传说中的东西,却在古埃及的金字塔里,和丝绸、啤酒、茶叶藏在一起。
“东方……”拉美西斯的双目转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喃喃着,“传说东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那里遍地都是黄金,还出产珍贵的香料和精美的布料。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那个朋友是怎么去的?又是怎么回来的?传说那个帝国和这里相隔万里,只有神才能跨国中间相隔着的大山和大海。”
“这个……是吗?我倒是没有问,我以为那个地方就在孟菲斯的旁边呢!”
彭磊信口胡说——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漏洞,只能继续假装无知:“难道我的那个朋友是神?”
“兄弟,不知道你是否还有这样的瓷器?我愿意用我的财产和你交换。多谢你馈赠的这几个杯子!我虽然是底比斯的王子,却真的拿不出可以和这些相媲美的珍宝来。我知道艾奥里斯兄弟身边只有十几个奴隶,这也太少了!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先送兄弟50个年轻的奴隶,请不要推辞。”拉美西斯又是失望,不过,礼尚往来,他的出手也绝对是豪爽。
“50个奴隶?”鸟人大吃一惊,从来也没有收过这样的大礼,吃惊之下,差一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我怎么养活他们?”
“哈哈哈,艾奥里斯兄弟说笑了!你桌上的一个盘子,就够五十个奴隶三年的口粮了。”拉美西斯也是大笑。可能是彭磊的性情感染了他的情绪,拉美西斯有点得意忘形起来。一手理着下巴上的假须,一边指挥着彭磊身后的奴隶给他倒酒。
这露天酒吧的桌子非常简陋,有点像是现代人野外烧烤的土台子,上面铺上一块两尺多宽大石板,旁边是几个火塘,人席地而坐。讲究一点的酒客,自己在石板上铺上亚麻的桌布。彭磊他们三个本来是相对而坐,卡奴倚在彭磊的脚边。现在老白的位置被客人占了,这老鸟干脆站到了彭磊的身后,也不坐了。
拉美西斯指点彭磊他们的桌面后,眼神又定在桌子上不动了。他的话也不是开彭磊的玩笑,鸟人在拉沙尔就是摆排场,桌上盛装水果、烤肉的盆子都是黄金的,倒是拉特老师刚才差人送过来的烤羊和水果,都是摆在黑漆漆的木盆里。
还有,咱埃及人吃饭、吃肉都是用手抓的,他这盆子里的是什么?银光闪闪的小刀和小叉。用这些东西割肉吃饭,真是太妙了!不过,贵为王子,吃东西当然是轮不到他自己动手的!心里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自己的奴隶叫来,试试那些新奇的小东西。
这东西怎么用呢?偏偏这艾奥里斯好像不喜欢吃肉,不但自己送的烤羊丝毫没动,连他们自己的烤肉也都是完整的。这三个人只喝酒,偶尔才吃几颗葡萄。
“兄弟,我有十二个妻子,三百九十六个贴身女奴,可是没有一位能及得上你的妻子。真是太美丽了!”拉美西斯没话找话,借机把他的那两个女奴招了过来。
拉美西斯也是太客气了,卡奴的美丽是确确实实的,但是他的那两个女奴也都是细皮嫩肉的美人,在鸟人的眼里,根本就分不出上下来。用一句将来会流行的话说,脱光了后,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彭磊算是见识了奴隶主的无耻,拉美西斯是真的食来张口。那两双小手将盘子里的肉撕烂了,一点一点的喂入他的嘴里,他的双手连酒杯也不用拿,闲着的时候可以摸摸女奴的大腿和胸脯。
刚才拉美西斯自己动手倒酒喝,实在是破例了,只因为鸟人三个也都是自己动手的。
有人喂着吃的感觉一定很爽,不过也不能太过分了。鸟人一开始还有点羡慕,但是在看拉美西斯吃那个烤肉后,就只有恶心了。
那烤得半生不熟的肉,用手是绝对撕不下来的。还是那两位小妞,洁白的牙齿将大块的肉啃下,撕咬成一丝丝,再用小手喂到主人张开的嘴里——美女的口水虽然可能是香的,但是,不知道她们每天刷几遍牙?
“老公,要不要卡奴伺候老公吃肉?”见鸟人傻傻地看着拉美西斯享受,身边的卡奴有些误会了,轻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