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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1页)

“我本来打算永远都不说的,可是,当看见你听到我说出那样的话时的神情,我动摇了,当你即将走出这道门时,突然有种害怕再也看不到你的可怕念头,我以为我可以拿得起放得下……”

“你真傻,人的观念是会慢慢改变的,既然有分手的勇气,为什么不把这样的勇气放到追求幸福上面去呐,我们可以一起努力,让妈妈了解我们是真心爱着对方的,让妈妈知道你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种女孩。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总有一天她会被我们感动的。”

“青……”他们两人抱得很紧。

“胡忻……”

“恩?”

“我一定要比你后死。”

“什么?”

“等我们老了之后,我相信一定还象现在一样眷恋着对方,如果哪一个先离去的话,剩下的一定会很伤心和孤单,所以,我一定要比你后死,让这份伤心和孤单由我来承受……”

姐姐听了默默无语,对于身为可以存活上千年的狐妖的我们,如果爱上了人类,就必定要承受将来失去爱人的那份痛苦,如果世上没有让你流恋的人,就算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思呐!无论人和动物,虽然自私,却更害怕孤独,这是怎样的一种矛盾?

“景芳,今天我心情好郁闷哦,陪我去逛街吧?”历历拉着好朋友的手撒娇着。

“不行呀,今天是我小表弟的十四岁生日,得早点赶去我姨妈家。”

“那正好去帮你表弟挑选生日礼物啊。”

“已经挑好了。”

“不管你挑的什么东西,我敢说一定不是他想要的。”

“唉……你说的没错,他最想要的生日礼物恐怕我是永远也不能满足的。”

“那是什么?”

“他想要一个女朋友做礼物。现在的孩子,真是的……”

“还不都是电视上每十分钟就出现一次的接吻镜头给害的。”

“不早了,我还得回家先洗个澡呐,下次再陪你逛街吧。”……

“真是有够倒霉的一天。”历历背着书包,独自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无聊地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溜达了大半个钟头。“啊……天色还是那么亮呀……”历历走过街道拐角,突然发现马路对面,自己的好朋友景芳正和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并肩走着,一人手里拿了个冰激凌,戴眼镜男生把手里的冰激凌送到景芳的嘴边,景芳甜蜜地舔了一口,然后男生自己又在刚才对方舔过的地方舔了一口,真恶心!

“表弟的……生日?!死丫头!”……

路边有一块水泥地篮球场,两头立着简陋的篮筐,几个赤膊少年正在玩着斗牛。当小妹路过时,篮球刚巧滚到她脚边。

“喂!小妞,麻烦帮我们拣个球!”有人喊着。

“算了吧,还是我们自己去拣吧,看她也没什么力气掷过来。”……

心情不好的历历用脚挡住篮球,然后拾起,暗暗将咒语集中在手上,随手一扔,篮球在空中划出并不优美的弧线,呲的一声,正中篮心。

“不要叫我小妞,听到了没有?小鬼们……”历历拍拍手上的灰尘,继续走她的路,剩下篮球场上几个下巴坠到地上的少年面面相觑着。

“运气很不错嘛!”小妹身后传来男人的声音,转回头,江暮云正朝她微笑着。“你好,我们又见面了,你现在可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哦。刚才的球虽然投进了,可姿势实在难看到不行,不是运气好就是你使用了妖术,呵呵……”

小妹听到妖术两个字时吓了一跳,不过从对方脸上的笑容判断只不过碰巧的一个比方而已。“你在跟踪我?”

“你可真会自作多情!这路又不是给你一个人走的。”

“最好是这样,我对戴眼镜的男人没兴趣。”

“放心,我也只喜欢成熟的女人。”

“谁不成熟了?”历历边说边故意挺了挺胸。

“我是指思想成熟,你还真是幼稚哎。”

“本姑娘今天没心情同你胡扯。”历历说道。

“彼此彼此,只不过见到了还是有必要打个招呼的。”江暮云放下书包,摘下眼镜,除去外套,里面是一件红色的篮球背心,“我是来打球的。”

不知为何,每次江暮云摘下眼镜,穿着露出不算强壮但块状分明肌肉的小背心时,历历就觉得他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历历讨厌戴眼镜的他,却又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奔跑着的江暮云,特别是男生的汗水挂在下巴上即将落下时一瞬间的样子,真的很让人迷醉。

呆楞了片刻的小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好在专注于篮球的对方并没有注意到。准备离开的历历忽然看到江暮云书包的一角露出一本书的封面,封面上的字好象是“心”。没错,这书就是小妹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个多月都没借到的夏目漱石的经典小说《心》。

“江暮云!”历历在球场边喊着。

“喂!哥们,你女朋友在叫你呐,难怪今天打得特别好。”有人讪笑着。

“别胡说,她不是我女朋友。”江暮云把手里的球抛给其中一个家伙,“我一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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