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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同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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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同行

太平大陆的陆地面积为六千五百万平方公里,暂时只有36座主城市,数十座副城和不少的新手村,即99以上的地域都属于未开发的处女地。

阿尔斯山位于太平大陆的中部,为太平大陆海拔最高的山脉,平均海拔4000米的阿尔斯山脉横穿太平大陆,将太平大陆分隔为南大陆和北大陆。

切尔斯丽的家乡——纳比斯城,位于阿尔斯山的北部。纳比斯城属于中等规模城市,人口大概只有里贝城的一半。这里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商业为辅,只有三千驻城兵。由于此城畜牧业发达,所以经常成为魔物袭击的对象。

对于往返城市与城市之间,玩家有两种方式,一、使用系统传送点,这当然不会是免费的,传送费用以金币为单位,按两城间距离进行费用计算。二是用最原始的方法,依靠在四维空间中作基本的立体运动到达目的地,通俗点的说法,就是用腿走路,当然雇马也是可以,但是要穿越阿尔斯山的话,马是上不去的。

对于城里的npc来说,往返城市之间也只用这两种方式。但是npc要出城或者进传送点的话,必须经过城主的批准,获得通行证。例如商人,就必须持有原驻地城主的通行证才能离开本城。在战争时期,系统原有城市之间的军队可以通过传送点进行对别城的支援。玩家建立的城市是否拥有此优惠还是未知之数。

我从飞舞和紫衣口中得知,她们两人其实一共只p了天下会玩家四次,就是说我只要完成一个s级任务就能替她们除掉红名。

从里贝城距阿尔斯山,有3五百公里。我可要好好珍惜与切尔斯丽沿途独处的机会。所以我决定不通过传送点到附近的城市,而是买下一匹马和美女同骑策奔。这样既可欣赏沿途的湖光山色,亦能拥美入怀,何不乐栽?况且人家也没反对……

为了便于骑马,我们都去掉魔法袍,我穿着自己的英雄套装,切尔斯丽则换上一套骑士打扮。

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骑马,一上马,系统就提示,“恭喜玩家迷失之刃,习得骑术。”

马背上一蹦一颠的,弄得我左摇右晃,怎么感觉比开车还难n倍啊?反观切尔斯丽,镇定自若,驾轻就熟的样子。我忍不住查看她的技能,原来她的骑术也有15级……此刻美丽的切尔斯丽俨然成了我这骑马新手的安全带了。

这是否叫因祸得福呢?此刻即使我把切尔斯丽抱得再紧,也不怕唐突佳人了。我们行走半小时后,切尔斯丽终于忍不住沉默而开口说话了:“刃,你预计用多长时间到达阿尔斯山呢?我们以这样的速度行走,即使连夜赶路,最快也要八天才能到达。”

怀玉温香,时间长短又何必介意呢?八天就八天吧,我差点脱口而出,幸亏灵台还保持那么一丁点清明,“对了,我们要在两天内赶到目的地。”

“那你还……”切尔斯丽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这样没法专心赶路的。”

“我怎么了?”心虚的我马上把双手下移了三寸,放回到她的纤腰上“没关系啦,以这样的方式好好沿途观光一天,之后弃马步行游玩一天。怎样?对我的安排满意么?”

“神的使者,小女子怎敢不听从您的安排?”这妮子,竟然戏谑起我来了。

“看我怎么整!嘿嘿……”我奸奸的笑声在她耳边响起……

里贝城北上之路较为顺畅,途中先是经过三百多公里的丘陵之地,然后穿越一片茂密的大森林,最后再通过一个平原便能达到目的地,其中这个平原占了总路程的60。

和切尔斯丽在马上嘻戏了半天后,不知不觉已过了丘陵,达到南方最大的森林——莱斯之森。

莱斯之森位于暗黑之森西边。严格来说,暗黑之森其实是属于莱斯之森的一部分。但由于暗黑之森有扬名在外的黑虎王,所以大家都会习惯性的将两者分开。

没有任何一队商旅们会进入莱斯之森,不知道是因为莱斯之森实在太大,还是因为里面有比黑虎王更强大的魔物,从来没有人进去后活着出来。所以商旅们都会选择多花两个月时间绕道而行。当然,这些信息是我怀中的美女提供的。

“刃,要进去么?”切尔斯丽似乎也在犹豫。

“给烟个选择,骑马还是步行?”难得有如此爽的探险行动,俺怎能放弃?

“骑马吧,总比走路好,感觉这里面怪怪的。”

“丽,有我在,即便青龙来袭,我也不会让他伤害到盘。所以我要寸步不离哦”说完,脸向她面上亲昵的磨蹭了一下。然后驾马向林中走去。

切尔斯丽听罢,很开心的把身子靠在我身上,能进行基本的策跑了。

莱斯之森不愧是南部最大的森林,里面几乎都是参天古木。在外面还是黄昏,进来就变黑夜了,我们唯有使用照明术,然后慢步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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