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我和“现任男友”方仁凯交往过程中,知道他从婚前单身、直到与老婆和结婚后,都一直陆续有不少女朋友。我也总认为∶自己不过是他身经百战对象中的一人罢了!
我从台湾大学毕业,出国来美、嫁人、作了张家媳妇。就一直渡着孤独、单调、乏味的日子。不但未曾恋爱过,就是在床上,除了尽婚姻义务、履行妻子责任之外,也才只有过一次“外遇”纪录。而现在人到中年,比起其他人轰轰烈烈、或历经沧海的爱情史,才发现自己这辈子活得简直是太贫乏、太没有生趣了。
别人“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我享不到、别人“男欢女爱”的销魂蚀骨,也只能从二手资料中去猜测、幻想;却无法真正体会、亲身经历。想起来就叫我伤感、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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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我现在虽有了“情人”、有了“心灵的伴侣”,但两人却不住在同一个城;要靠鱼雁往返、摇控按钮的方式才能传递感情。
仅管方仁凯在信里、电话上,总讲他爱我、我也说我爱他;像两人心中只有彼此,没有别人;但我老觉得自己绝不是他唯一的女人。莫名的犹豫、疑窦常在心中搞怪。而经常狐疑,更使我变得提心吊胆、忖忖不安。认为他对其他女人也一定有兴趣;会很快就对我感到乏味、另结新欢┅┅
但是我问又不能问、侧面探也探不出苗头。每次一讲到“别的女人”,他就会叫我别想。说∶反正过去的已记不清。说∶只要我享受,何必管他经验是打那儿来的呢?总而言之,方仁凯要我把握现在、当下。
然而,我的“现在、当下”总是那么空虚、无人;和日日孤独得不知所措、无所适事。但同时,一颗悬吊的心却依靠他,牵系他、怀着不尽的相思、想念;到了澈底无可救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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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还好,我总算在搬来加州矽谷、过了大半年枯寂不堪的日子后,终于找到能打发时间的活动、及转移注意力的方法∶
我结识了几位住在湾区、有钱人家的富太太;常彼此走动、打打小牌、弄弄吃的,结伴逛商场、购物中心、精品店,约喝咖啡、看表演、游画廊、聆听音乐会。不过,话虽这么说,我们几个女的聚在一起时,大多还是东家长、李家短、穷聊些八卦消息;或讨论某名人的花边新闻。虽不致搬弄是非,但也够无聊极了!
对我而言,与女伴相约外出,是离开这死沉沉、亳无生气的屋子;散散被 窒的心、调节一下情绪罢了!至于打牌,我根本没什么大兴趣,只是那些太太缺搭子、要找人充数时,我为了维系与她们的“邦交”,而不得不去的。
几个女伴之中,住得较近的,有凌海伦、郑淑雅两人。凌海伦稍有点艺术方面的兴趣;会和我去博物馆、画廊参观。而郑淑雅就很庸俗,只喜欢逛店、买流行的衣服、首饰。
因为她先生跟我丈夫同样,是经年离家、一个人“独台”(独自在台)的生意人,所以郑淑雅常在一感到无聊时、就约我聊天、逛店。两人熟捻起来,聊多了,自然会谈到夫妻感情、男女关系等比较私密的事。也就是这样,我才知道郑淑雅也是因为丈夫常不在家、导致她外面另有“情人”的秘密。
对我好奇的打探,她不但不掩饰,还十分详尽地全都和盘讲了出来。说这样子,就有了可以“掩护”她不轨的帮手;一旦有事发生,能立刻伸出援手、为她解围。当然,我没把自己已经“过去的外遇”李桐,对郑淑雅透露丝毫蛛丝马迹。更不可能告诉她现在又有了个远在东岸、却尚未成情人的“现任男友”方仁凯。
我故作开玩笑地讲“什么帮手?明明是作你外遇的帮凶嘛!”但我还是满同情地点头、答应作她的掩护。而她就象变成我“知交”似的,十分暧昧的地说∶
“┅其实呀,到我们这种年纪,凡是生理须求正常的,谁不想有个强壮的男伴?即使是不谈风花雪月、情爱绵绵的外遇,光在肉体上得到慰借跟满足,都是值得的!你说对不?”
“讲起来容易,真要做┅也满难唷!再说,年轻力壮的,又得上那儿找呢?”
“啊~那简单!我跟理察讲讲、让他为你介绍一个┅┅”郑淑雅热心起来。
“不、不!┅┅别开玩笑了,这种事我可做不来呀!┅”
我赶忙否决她。但心底却盘算着∶如果我真找了个男伴,一旦有事、或需要掩护时,最好也有个支持军,以免“穿帮”;那,郑淑雅当然就是我最佳的不二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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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郑淑雅谈完,同一个周末她又约我去城里逛店。我对管家说要晚一点才回来,便驾车到郑家接她、一起前往旧金山。买好了东西,在渔人码头一家餐馆与她的情人见个照面。然后他俩继续幽会、我打道回府。
不巧回程遇上沿岸公路塞车,呆在车里慢吞吞牛步时,脑子里一直想着郑淑雅和她那个才廾来岁、长得满英俊的洋人“小情夫”--理察;心生百般羡慕之馀,不禁也对自己孤苦伶仃而感慨万千。尤其,他俩在我面前、毫无忌惮地卿卿我我、像对我“单身”示威似的;一想到,就更不是滋味了!
这时,黄昏初临,华灯始上;相信在公路上遇到塞车的人们,大多是欣逢周末、赴约会的男女。我知道他们都有处可去。而我虽有远在天边的情人,但每个周末,除非方仁凯主动打电话来,我们无从连络;反而却变成我最冷清的日子。
我猜测,他若不是陪伴性冷感的老婆、就必定是和孩子享受所谓“高品质时光”;再不然,更可能如我所惧的、正在跟另一个女人约会呢!?┅┅
两相对照,此刻的我,更深深感到孤寂、寞落。眼看路上充满浪漫的车灯闪烁、心中却极度难耐不堪。于是便漫无目标、不知何去何从地驶下沿岸公路,转到近“文化中心”的隆巴底街。
在旧金山,这是一条针对中产阶级游客消费、还算有名的观光街。排列成群的大多为平价旅馆、酒巴、和大众化的普通商店;是我平常每次进城都不可能来、也不屑一游的地方。
可是今天,不知怎么的,我想到自己在最高档的精品店一逛,就买了大包小包将近三、四千块钱、却不知都是为谁穿着、要取悦谁的时装和行头;想到仅管家里有的是财富,但我的心灵却空虚得象个穷光蛋,甚至比住平价旅馆的芸芸众生还不如!那┅我有什么值得骄傲、又有什么好自命不凡的呢?
开进路旁某家大众化的百货公司(k-art),一下车,立刻就到女装部买了价格真是好便宜的几套衣服;在化装品柜台买眼影、睫毛、粉底、胭脂、和深色口红;从亵衣架上选些尼龙蕾丝边的吊袜带、长统丝袜、细窄得不能再细的三角裤、和同样花色的奶罩。还在首饰部挑了廉价耳环、戒指戴上┅┅
跑到女用厕所,我换下全身里里外外的衣衫;腰间系上吊袜带、勾住长统丝袜、套上非常暴露的三角裤;戴着新奶罩、穿上淡绿的薄衫、和那条短到大腿、几乎连屁股都快露出来的、苹果绿色人造皮的窄裙。然后站在镜前重新化 ,打扮得浓浓的、像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女郎。最后到隔壁“肯塔基”匆匆吃完几块炸鸡,就开车沿着隆巴底街缓缓行驶。
这个黄昏,我第一次做了有生以来从未做过的事∶和男人才初见面认识,就真的跟他开房间、上了床;也发现自己所从来不知道的另一个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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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间兼饭馆的酒巴里,叫杯金东尼,啜饮着。两个洋人中年男子倚着巴台找我搭讪。一见他们突突的啤酒肚子,我倒尽胃口便没理采;心想∶要找,也得找个长相不赖的!于是,眼睛瞟向别处、瞧瞧还有什么其他“猎物”。可看来看去,都不怎么样。大概太没经验、走错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