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林电话通知了桐菲三人,约好了在传媒社里见面。
等三人过来,杜林转达了老姚的意思。当然了,他也表达了赞成和老姚合作的想法。
毕竟拿人手短,该用力就得用上力。
三人思考了片刻,对于签约一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桐菲:我觉得行,可以签约。
辛蕾:签约也行,但年限不能超过六年。
林觅:我只说一条,那个5年内禁止恋爱条约对杜林无效。
辛蕾:我同意!
桐菲:我也同意。
林觅和辛蕾疑惑的看向桐菲。
桐菲一时语快,欠了考虑,赶紧补救道:“觅姐是我闺蜜,我那是替觅姐同意的。”
林觅抱了抱桐菲,谢谢她的支持。
她一直以为,所有杜林的爱慕者里,自己是唯一得逞且第一个得逞的,所以包过后又用缩在胸前的手指了指桐菲,俏皮的侧头眨眼,感谢桐菲老铁的支持。
当初就是桐菲把自己一大早的喊了回来,这才得逞,而且房子也是桐菲建议她租的。所以对于桐菲,她一直引以为闺蜜加知己。
对于为什么不半夜就把自己叫回去,林觅没有问过桐菲,因为她自己给自己脑补出了一个理由:因为那时自己也醉的不轻,早点叫回去也不顶用。
所以,一旦杜林真的有落单的那一天,她一直自认为自己的机会是最大的。
三人最终统一了意见,杜林打电话约老姚明天中午见面,提前告诉了他三个女孩都已经答应了的好消息。
效率要不要这么高啊。
这让老姚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下次要是还有事求杜林,一定要提前准备点好东西在他跟前炫。
老姚提醒,桐菲她们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自己这边的是公司的制式b约的合同,年限和签约费到时当面签就好。
还有,三人要趁着《nobady》红利期快速冲线,所以,暂时就不能保证学业了,当然,这件事,会有星海跃公司出面,为三人先申请一年期的休学。
打完电话,嘱咐三人将事情再与家长商量一下,杜林溜达回了家里。
打开门后,发现木拉提正在给他研磨咖啡,看到了杜林回来,迫不及待的给他分享起了一个瓜。
木拉提说,她们班上有一个男同学,鼻毛特别长,而且从来不修理,惹得大家不管吃饭还是学习,只要他在旁边就会忍不住盯着他的鼻毛看。
这个男同学姓王,舍友们还给他取了个鼻毛王的绰号,简称毛王。
现在天气冷了,有时候同学们会打饭回宿舍去吃。一次吃饭期间,有个同学终于忍不住摔了饭盒。
因为他再也不能忍受这种近在咫尺的想象,实在太恶心了,就招呼全体舍友发起了公投。
如果毛王不把鼻毛处理干净,就禁止他回宿舍。
最后的投票结果,在五人同意一人弃权的情况下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