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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咏唱(第2页)

在她小的时候,父亲与母亲曾带她回去过。每到春未夏初繁花满树时,形态各异的蝴蝶都会飞回那里聚会。无数个梦里,阿斯玛平原的天空上淡淡飘动地云朵,仿佛还印在她儿时的花衣上。母亲唱过的歌谣,父亲哼过的曲调,草原上的牛羊,扇动银翅的蝴蝶,带她追忆那遥远纯真的时光。传诵着自由勇敢的鸟儿,持续高唱。

密路流下两行热泪,深情地凝视着外婆的双眼:“我要回阿斯玛平原了,外婆,我要和族人共抗外敌。今天特来向您道别,望您珍重!”

“回阿斯玛平原参战?就你一个人?”无名烈站起来,问。他听人说,时下那里战火纷飞,人们无时无刻不面临着死亡的威胁,难道她不怕?

密路不答,只对他轻轻一笑,转身走了。阿米奴婆婆和提西没有拦她,目送她地离去。密路离开地每一个脚步皆伴随一句祈祷文,这是传达青族人独特信仰的咏唱:

翱翔天际的青鸟,您是无拘无束的自由,愿我的生命能够化作您飞翔的翅膀,灵魂相系,常伴左右。雄踞大地的白虎,您是冲破桎梏的勇气,愿我的热血能够融入您无畏的雄心,振奋鼓舞,勇往直前。奇迹般的阿斯玛平原,您是青族子民的母亲,孕育之恩铭刻在心。我愿能与所有同胞分享喜乐,愿能与他们分担悲伤,请您永远赞美青族子民,以青色纹身为证……

咏唱重复着,重复到密路走得很远,很远……

歌声渐渐稀薄,无名烈望着远方,有感而:“我突然有种想和他们并肩作战的冲动。”少女对家乡的爱、对族人的执着,如同一支灵药注入阿烈体内,悄无声息的,他受到了感染。

“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就怕你这个孝子未必肯做。”查尔斯说。

“你不会要我去刺杀我义父吧?”

“不。我只想跟你合作潜入都亚林堡,控制第一电台,号召全国人民共同革命。”查尔斯毫不避讳的公开计划,“但最终目的还是要推翻你的义父,把公道还给社会,把尊严还给人民。”

“你可真会挑人,居然叫做儿子的去拆他老爸的台。更可笑的是,我居然打从骨子里认同你,有够讽刺。”阿烈也明言表态,“这样吧,你助我干掉多尔骨,之后我跟你去亚林堡。”

“可以。不过寡难敌众,你还是先随我去贫民窟的旅社,我们商量妥当了再出手不迟。”

“行。”无名烈一口答应,继而与查尔斯双拳相抵以示订约。

一听说要展开复仇大战,提西就连蹦带跳,胡乱激动了一把:“烈哥,我也要跟你去干架!”

“干架嘛…你就不必去了,我吃米粉,你喊烫就行。”阿烈捏着提西脸颊的皮肉,说:“要真想帮忙,就求你奶奶再送我一些‘葡萄神丹’,那就再好不过了。”

“混账小子,你以为那是老鼠屎啊——你想要就有?”阿米奴骂道,“我虽有灵药神能,需要遵守的限制却也不少。

“比如,具有疗效的葡萄籽出现几率既低又不稳定,还不能靠它谋利。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有效的葡萄籽会有甘苦味。况且,我昨天不是才给你一袋吗?那是我拼得拉出葡萄屎,积攒的所有库存了。做人要知足,快滚吧。”

无名烈清楚,阿米奴婆婆之所以急于赶他们走,是顾虑到爱孙提西待会死活要随行。他也就不婆妈了:“不好意思,我把你的灵丹妙药当瓜子嗑光了。既然您没库存,那我们先走了。”

趁提西不注意,阿烈突然拉上查尔斯,一溜烟地跑了。他绝不想让提西卷入这场江湖争斗。

贫民窟,一脉他们居住的旅社前面这条街,名为斯摩格大道,取自王国某一任有德国王的名号。一度,这是平民区最为繁华的商业中心,日成交金额上亿。白天里,街上总是人潮拥挤,各式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

时过境迁,过往的繁华俱成云烟,当初物美价廉的商品,全换做了伪劣产品跟二手货。尽管如此,照样不会乏人问津。人假如穷怕了,见啥都好。富人玩腻了的东西,穷人往往拿它当宝贝:什么样的东西卖给什么样的人。

查尔斯他们返回贫民窟。地头蛇无名烈套了件路上捡来的黑袍,用衣领掩面,神经兮兮的,怕没造反就先给人举报截杀。

他的防范已够周密,可总以为路人在打自己主意?想是心虚作祟,使得流氓明星好比扯掉面具上街的蝙蝠侠,看谁都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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