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
期末考我语文没考好,然后捧着我91的语文卷子敲响了成谭的房间门。
谁?
我我我!
进来。
我小心翼翼得找了个空椅子,因为其他的都摆满了书。
第几题?成谭看着一本《世界简史》,快看完了,书角被折的皱皱的,一看就是起码看了三遍以上了。他大夏天的在家也要穿长袖睡衣睡裤,袖口处露出来的肤色冷白,血管清晰。
我吞了吞唾沫,莫名的怂了。
阅读第一大题第三小题,题目是:如何评价作者的写作意图以及本文的最后一段?我熟门熟路得摊开卷子铺在大腿上,盘坐着。
成家兄弟俩都有一个近乎于过目不忘的本事,于是我的卷子从来都没有机会给他瞧过。
正胡思乱想,成谭就给出了正确答案。
作者身处的时代不允许他对喜欢的人的告白做出回应,本文的意图就是借书信之由,给作者曾经的感情画个句号。他想让世人知道,曾经有过一个想放进心底珍爱的人。
他又翻了页,神情淡漠。
其实就是给那个心爱的人一个交代。
什么交代?
没什么。
哦。
假如两样东西都是属于你的,但是你只能选择一个,怎么办?
他突然问了这个没头没尾的问题,倒是真的把我问住了,因为我是从小就有选择恐惧症,于是我想了半天,正要回答。
不用告诉我了,结果不重要。他合上书,站起身,我出去一下。
然后我一个人,对着满屋子史书,静静发呆。
暑假的第一个月快结束的这一天是我的生日,爹妈说好了要回来给我庆祝,结果我等到了晚上六点,等来了个让我去隔壁家叫成妈给我煮个长寿面的电话。
突然很无力,我其实就是想他们回来陪我,我想告诉他们我今天做了什么,今天见了谁,今天说过的话。
可是从小到大,他们都不会听。
手机收到他们发的两千块红包,让我去买点好吃的,我撇撇嘴,顺手存在了余额宝。
里面有这里面稀稀拉拉存下的三四万,我打算用来做一件大事。毕竟青春就是要疯狂一点才不会后悔。
然后我就没脸没皮的翻墙去了隔壁栋,熟门熟路拧开阳台门,跳进楼梯间,往下一层左拐,一伸手就进了成谭的房间。
结果里面是成封。
其实大部分人光看脸是分不清楚他们俩的,只能听声音。
可我不一样,我听声音是分不出来他们的,我只能看脸分辨。
假如他们俩站在我面前,蒙上我的眼睛,同时喊我,我都分不出来谁是谁。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看感觉了。
成封坐在那里翻书,好像是什么世说新语,估计是成谭的课外书。
我连忙上前,抽出那本书。
不要乱动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