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刚是北方的那场雪在高训奇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不他家乡的那一场罕见的大雪的情景也十分深刻的印在高训奇的脑海。『『Ω『文学『迷WwㄟW.*WenXUEMi.COM他记得那一场大雪,把原本就寒冷的冬天推到了极致,一阵阵寒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疼。白白的日光把雪地照的闪闪亮,却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毛子裹紧了身上的旧棉衣,深一脚浅一脚踩着厚厚的积雪,向一个小山村走去。
道路坑坑洼洼,时不时脚下还打滑,嘴里呼出的一股股寒气,眉毛上结出了一颗颗小水珠,乱蓬蓬的头下面,一双眼睛里依然闪着迷茫的光。
路两边的树木渐渐多起来,远处,一个稀稀落落的小村子出现在眼前。
在一次高训奇常去的小路上,高训奇看到了他儿时的伙伴毛子。这时毛子加快了脚步,很快就到了村口,一棵粗壮的老柳树静静地站在路边,满面沧桑,如同一位沉默孤独的老人。毛子用手抚摸着粗糙的树皮,像抚摸着自己的亲人。他围着老柳树转了一圈,想起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在这柳树下玩耍的情景,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
他靠在老柳树上,把目光投向村子里一个土黄色的院落上。
那个破旧的院子孤零零地立在村西头,屋顶上是白花花的积雪,门前两棵高高的白杨树,树梢上有两只喜鹊窝。
毛子看到高训奇后说:“一切,还是十年前的模样。
而他,已经不是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看到高训奇后,毛子定定地衣着高训奇说,他眼前晃动的满是他对过去的无限回忆:他眼前晃动着妈妈那张未老先衰布满皱纹的脸,还有佝偻着背的爸爸,耳边,回响着妹妹清脆的叫声:“哥哥,等等我!”
他忍不住轻轻笑了,那个无数次在深夜无眠时出现的画面,再一次浮现在他眼前:一个调皮的男孩在山林里跑着,一个扎羊角辫的小丫头紧紧跟在他屁股后面。“哥哥,看,野山楂,我要吃!”男孩捋起袖子,三下两下爬到树上,那些红艳艳熟透了的山楂,落满了女孩的衣襟。
眼角有泪涌出来,他赶紧用衣袖抹去。
离家整整十年了。
自从他十八岁那年说要去外面闯荡,揣着家里一口大肥猪卖的几百块钱,背着妈妈给准备好的行李,踏上了这条离村的路,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高训奇说:“我们分别的这些年,你都过得怎么样。还好吧?”
毛子说:“这十年,我是在监狱里渡过的。
而我坐牢的原因,是不慎被拉入到了一个毒品组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运送毒品,被当场抓获。在我看到那些那些拿着枪的警察的时候,自己都被吓懵了,不知道该往哪里跑,直到进了局子,才明白原来我这是替人运送的是毒品,犯了重罪。
因为主犯早已逃窜,而我对他们的情况又一无所知,连立功赎罪的机会都没有,判决下来,十年!听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抱头痛哭,为自己,也为家里的亲人。
年迈的奶奶,在我离家时还抹着眼泪唤着他乳名:“毛儿,到了外面好好干活,挣钱多少没啥,照顾好身子骨。奶奶土都埋到脖子上了,有今儿没明儿的,我娃要早早回来。”
妈妈拖着病弱的身子,不停地抹着眼泪:“毛子啊,第一次出门干活,别太苦着自己,干不了就回家来,别让妈担心。”
妹妹小莲朝他一个劲地挥着小手:“哥哥,早点回来,挣了钱给我买新衣服。”
本来,我是和一位高中时的同学一起南下去苏州打工的,同行的还有一位同村的小伙,他比他们大两岁,已经在那边一个电子厂干了两年。他正好休假回来,毛子我就去找了他,让他把他们也带去,毕竟有个熟人工作也好找。
到了苏州后,有同乡的引荐,他们都顺利地进了厂子上班,活不是很累,一月能挣一千多块钱。每月了工资,我都赶紧寄回到家里。奶奶年纪了,妈妈身体也不好,家里就几亩薄地,家里的花销都靠我身体不怎么好的爸爸去小煤窑下井挖煤挣的。我走的时候对爸爸说,以后别去小煤窑了,让我挣钱来养家,供妹妹上学。
若不是认识了厂子里的同事威哥,若不是受他诱惑去贪图那两千块钱,若不是自己涉世太浅不懂得法律,毛子我就不会变成今天这个狼狈的样子。可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后悔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用自己的青春,为犯下的罪买了单,这多么的沉重啊。
刚进厂子的时候,毛子我被分到流水线,负责他们那一组的,是位比我大七八岁的青年,大家都称他威哥。电子厂里的工人,大多都是刚走出校门的学生娃,厂子里生产的是一些电子小配件。他们每天上八小时班,三班倒,伙食由厂里食堂提供,工资是计件制,除了要多操点心,倒也不是很累,每月工资也能按时到手,毛子我对这份工作也很满意。
威哥是我们组的组长,对手下的这些小兄弟也很关照,每次了工资,都会叫上我们哥几个出去撮一顿,吃海鲜火锅,去卡拉ok唱歌,给我们好烟抽。
毛子我在家的时候是个乖孩子,因家里条件差,上学的时候也规规矩矩,从不抽烟喝酒,沾染那些坏习气。来到这大城市,走入社会,成天跟哥们兄弟在一起玩玩乐乐,不抽烟不喝酒倒显得不大气,被人瞧不起。毛子心高,心眼也活泛,也怕别人说他是土包子,也开始学抽烟。当那浓浓的烟雾呛得我眼泪直流之后,我也能潇洒自如地吐出一圈圈白烟了。刚喝酒的时候,才喝一杯就脸红,辣得直吸气伸舌头,几次都是被同事架回宿舍的,喝的次数多了,酒量也慢慢见长,练得都敢和别人猜拳行令了。
威哥和八个大点的爷们,有时还会找来两个陪酒的小姐,打扮的妖妖治治,嘴唇涂的血红,丰乳肥臀,走起路来一步三扭,说话娇声嗲气,常过来坐在男人的大腿上,风骚地像一只只情的野猫。
毛子我和他们几个年龄小的哪见过这阵势,连抬头看的勇气都没有,女人还没走到跟前,我脸就先红了,只好互相使个眼色,狼狈逃窜。
处在青春期的男孩,思想再不开放,可天天看书看电视,对男女之间那些猫腻还是多少懂一些的。毛子我是看惯了山里妹子的保守纯朴,再看看这花花世界,就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但自己头脑还保持着清醒,时时想着家里受苦受累的父母,正在上学的妹妹,挣的那点钱,除了买几包廉价的香烟,还是会按月寄回到家里去。
威哥就是在这个时候搜盯上我毛子的。
直到后来我被迫进了监狱再细细回想,才明白威哥至所以和我们一起在一个小厂子里混,压根就不是为了工作挣钱,而是为了隐藏身份,像一个猎手,在黑夜里用一双贼眼窥视着,等待捕获自己的猎物,然后把我们这些人推出去,成为他们运送毒品的工具,成为令社会厌恶的替罪羊。
而毛子我,就理所当然的就成为了他的猎取的最佳目标。
至于为什么选我毛子呢,这个威哥也是动了一番心思,一是我毛子来自僻远的山村,对社会上的一些犯罪现象并不了解。二来是我毛子家庭困难,金钱对我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另外也看重的是我的头脑还算灵活,干活手脚麻利,还有一股子傻乎乎的哥们义气,这样一个初涉尘世的大男孩,更容易利用。
有天毛子我上夜班,白天正好在宿舍睡觉,威哥提一个烧鸡,外带一瓶好歌,来找毛子我吃喝。
毛子我见威哥这么看得起自己,心里颇有一些感动。威哥边吃喝边询问毛子我的一些家庭方面的情况,毛子我也是全盘托出。他觉得,我一个从山沟沟里走出来闯生活的穷小子,能被威哥看得起,是一种荣幸呢。
鸡吃了半拉,酒喝了几杯,平常少话语的毛子我的语言也多了起来,自己斟满一杯酒敬给威哥:“威哥,我来到这里承蒙威哥关照,经常跟着你蹭吃蹭喝,都不好意思了,等这月了工资,我也请威哥撮一顿。”
威哥端起杯一饮而尽,拍拍毛子我的肩膀让我坐下。
“毛子,不是哥不领情,就你挣的那点工资,请我们出去吃一顿全没了,你还得挣钱养家,就别破费了。”
毛子我心里想想也是,这每次威哥请我们出去吃,少说也得好几百,就我那点工资,哪禁得起造啊,不过威哥也比他们多开不了多少工资,他兜里咋就经常有钱呢?仗着酒劲,毛子我就把这话也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