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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牡丹鹦鹉(第1页)

小曼储钱罐里的钱并不多,只有两三百块的样子,却还是让许莫度过了眼下的难关。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许莫的生活都没有大的变化,直到这一天,他接到洛词的电话。

洛词似乎有了洛诗的消息,邀他见上一面。

许莫听到这个消息,犹豫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和洛诗萍水相逢,所谓的交情,不过是那天在公交车上见过一面,洛诗又请自己帮了个忙而已,因此,他并不愿搀和进这件事情里去。

但想起小曼爸爸的失踪,似乎也和绑架洛诗的人有关。小曼在他心中的分量,自然不是洛诗所能比的,所以,他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事情有些蹊跷,洛词邀他在自己的家里见面。

洛词住在市北的小区,许莫乘公交车过去,洛词在公交站点接他。两人约好了时间,许莫刚一下车,便见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站在站台边上,在向自己招手。

许莫走过去,那女孩向他打量了一眼,便问:“是许大哥么?”

许莫略微点头,算是回应。

洛词的相貌和她姐姐略微有些相似,却又有很大不同。她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她的声音一样,没有什么攻击性,皮肤很细腻,鼻头略微有点扁平,给人一种笨笨的钝感。

这种钝感出现在成年女性的身上,在与异性交往的时候,会大占便宜,让对方不由自主的想要让着她。

但对于许莫来说,却没有造成多大影响。他望了洛词一眼,便问:“有了什么消息?”

洛词神色严肃,“事情有些复杂,许大哥,咱们到了地方再说。”

许莫听她这么说,便不再多问,跟着洛词,一直走到她的家里。

洛词租住的房子是单间的公寓楼,住宿条件比许莫略好一些,但也好不了哪去。

公寓楼的一楼是一家市,市的旁边,公寓楼的一侧,有一个楼梯,楼梯直通二楼的公寓楼外门。

洛词带着许莫走到门外,伸手向身上摸了一下,突然愣住。

“怎么了?”许莫问道。

“忘了带钥匙。”洛词不好意思的笑笑。

许莫皱了皱眉,心想:“没有钥匙的话,怎能进得去?这个洛词,做事情有点丢三落四。”

洛词突然仰起头来,向楼上叫了几声,“小樱,小樱。”

“原来她和别人一起住。”许莫见此,立即明白过来,“记得她以前曾经说过,洛诗之所以和她分开,是因为她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小樱,莫非就是她的男朋友?不过一个男人取这么个女性化的名字,倒不多见。是小英?小鹰?还是小樱?”

他记忆力极佳,五个月之前听洛词提过一次关于她男朋友的事情,便一直没忘。

正在疑惑之间,突然听到一阵翅膀震动的声音,一只棕头牡丹鹦鹉从空中落下,落在洛词的肩膀上。

牡丹鹦鹉还有个别名,叫做‘爱情鸟’,不过许莫在这方面所知有限,并不知道。

洛词冲许莫笑笑,“许大哥,这个就是小樱,樱桃的樱,和‘鹦’谐音,我养的鹦鹉,它很聪明,就是不会说话。”顿了一顿,接着又道:“许大哥,你有没有带钥匙,借我用用。”

“我的钥匙有什么用?”许莫这么想着,却还是将自己的钥匙取了出来,递给洛词,同时打量洛词肩上的鹦鹉。

那鹦鹉似乎有些怕生,与他目光一触,便转过了头去。

洛词拿着许莫的钥匙,在那鹦鹉面前晃了一晃,接着道:“小樱,我的钥匙丢在屋里了,你去帮我拿回来。”

随后担心那鹦鹉无法听懂,特意强调了好几次,口中连道:“钥匙,钥匙。”不停晃动着手中的钥匙。

许莫惊讶道:“它…它能听懂你的话?”

也难怪许莫吃惊,要知道,鹦鹉之所以能够学舌,只是因为它的声器官比较强大,至于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却不知道,论起智慧,比狗都差得远了。

洛词笑道:“小樱聪明的很,一些简单的意思还是能够明白的,能不能听懂我的话不好说,但我不停的对它晃钥匙,它肯定知道我想让它做什么。”

话音没落,那只鹦鹉便已飞了起来,飞到空中,从一间房子的窗户钻了进去。

洛词一直注意着那只鹦鹉的动作,直到这时,才松了口气,将许莫的钥匙归还,接着道:“我的钥匙一直放在窗户旁边的桌子上,小樱常在那张桌子上玩耍,这下好了,它一定是明白了我的意思,去拿钥匙了。”

这话说的信心十足,许莫却有些难以置信。

但不久之后,那鹦鹉便飞了回来,口中叼着一串钥匙,落在洛词左边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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