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青春期谈恋爱的幼稚小情侣似的。
最后临登机前,徐又焉站在候机室里,冲徐荼挥了挥手。
她只要转身就能看到他还站在原地。
黑色长衣及踝,却把他衬得更加高大笔挺,袖口滑落向下,恰好可以看到那截木头。
当年她把他从山上救下来,怕他迷了路,折了山里面的一根木枝,一人拉着一节,足足走了两天两夜。
妈妈说,女孩子的手不可以被陌生的异性牵。
在末寨,发生了这种事情,是要被许下婚约送入洞房的。
只不过后来,为了救他,别说牵手,几乎偌大的一段路她都是扛着他走的。
被妈妈看到,这才咬着牙,恨恨的同意了徐又焉要带她走的这件事。
家里这个最漂亮的姑娘,一直是他们最期许的招财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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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还是沈浓来接的机。
十二月的芬兰温度已经降到了零下二十度以下。
沈浓难得没有再穿大衣,裹了个羽绒服来,更让人诧异的,是她竟然把她那骚气的粉红色911给换了,改了个沉稳大气的路虎,完全不像她的风格。
“我就走了半个月你就转性了?”
“没,”沈浓明显开得还不太习惯,没有上速度,慢悠悠的,“我也打算回国了,跟你一起回去。”
徐荼一愣,偏头看向她。
之前两个人聊过未来计划,跟徐荼这种就打算在芬兰虚度余生的人不同,沈浓是打算南下去巴黎发展的。
她虽然学的是经济,但爱好是设计,每年的大秀都要去看一看,梦想就是当个全球著名设计师。
用她的话说,就是能进高定协会的那种。
设计这个行业,没有什么比欧洲更合适的地方了。
“家里让我回去结婚,看看未来的老公是否允许我再出来发光发热吧。”
徐荼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你们家这是要破产还是缺大钱啊,一个两个都要搞联姻。”
“还有谁联姻?”
“你哥啊,不是要跟我结婚吗?”
沈浓一愣,立刻踩了刹车,“卧槽,我不知道啊,我哪个哥哥?”
“沈凌,不是你哥吗?”
还是孙载怡跟她说的,原来沈浓就是海城大名鼎鼎的沈家人。
徐荼以前只觉得她家境好些,却没想到会这么好。
倒也是应了徐又焉那句话,芬兰是个消费不低,但没什么消费的地方。
她们俩在一起玩了三年,愣是不知道彼此的真实身家。
沈浓听到这话,刚刚还有些down的情绪瞬时高涨了起来,表情丰富多彩,还带了些兴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