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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2页)

之所以我会对这个裂缝特别注意,因为它符合了藏身的两点要求,第一它很深,我用手电筒向下照了照,虽然能够照射到十几米下的底面,但是那里好像里面很宽敞,手电筒的光芒根本照不到里边,这提供了人藏身的空间。第二一尺的宽度绝对可以容一个成年人从容而下!

面对着黑黢黢的洞口,我犹豫了一下,毕竟这是在荒山野岭,而且我孤身一人,如果下到这幽暗的石洞里,万一有什么不测,恐怕连收尸的人都没有!可是,我又不能眼巴巴的坐在这里干等,难道陆华白枫会从里面突然冒出来不成?

思前想后,我最后还是决定下去一探究竟,虽然危险,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自从干上了这个不知道叫侦探还是什么的奇怪“职业”。哪一次不是在危险中过来的,如果我命真的该绝于此,躲是躲不过!

想到这里,我将那件写着字的衣服放在洞口,好使刘正他们来了能够找到我的行踪,将手电筒插在腰带上,一探手,身子便钻了进去! 。 想看书来

三十 密道

洞口虽然狭小,洞里却极为宽敞,有二十米大小。幸好整个山洞成一个球形瓶的形状,我扳住入口的石沿,能够跳到一侧中部,滑行而下,要不然从十几米的地方一跃而下,恐怕腿要摔断了。

我环视了一圈,洞壁均是石质的,很是滑溜,上面长着许多青苔,地上却生长着很密的苔藓类植物,只不过和四壁不同的是,这苔藓植物约有一尺高,许多石块都隐藏这里面。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因为没有什么东西遮挡,整个石洞虽然黑暗,但手电筒光线照过去,也能一览无余。

看了一遍,我心里又慢慢凉了,这里应该没有人来过,因为茂密的苔藓上没有发现半点脚踏过的痕迹。

看来,这次我又是白忙活一场,正在我打算攀岩上去的时候,不经意间手电筒照到左边墙角处一团微微发亮的东西,我急忙跑过去。

那是一个塑料袋,沾染着不少湿气,在上面凝成了许多露珠,刚才因为被手电筒的光一照,反射出亮晶晶的光芒。我捡起来看了看,这应该是一个面包袋,因为上面还残存着一些面包屑。幸好上面有保质期,也不用我判断它的大概年限,借着手电筒的光芒,我看清楚了上面的一行字。

2008…9…8——2008…10…8

后面还有一行日期,我想应该是生产的日期。

2008…9…8

我看到这个日期的时候,心里猛然一顿。

在这里我有必要说一下现在的时间——也就是那时我站在洞里的时间,当时是2008年9月13日!而陆华劫走白枫的日期是四天前,也就是9月9日。这说明这块塑料袋丢在这里的时间只能是9月8日之后,因为在这之前,这块面包还没有生产出来!

这当然也不能说明它就是陆华或者白枫丢下的,或者就在陆华失踪的四天里,有其他人来过这个地方。但是联想到那件写着血字的衣服,我觉得白枫丢下来留作记号的可能性很大。那么为什么就在这短短的几天里,洞里连一点有人来过的痕迹都没有呢?难道他们是飞进来的不成?就算他们曾经来过这里,那意图又是什么?陆华又何时知道有这么一个石洞?他们现在又去了哪里……!

这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看到这块塑料袋的时候都一股脑的冒了出来!

凭空猜测是没有用的,只有找到他们才有可能解答这些问题,我现在要做的是看能不能找出陆华的去向。

塑料袋周围和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两样,苔藓、乱石,我索性将苔藓和石块清理干净,底下露出了一寸厚的绿色土层,再往下就是坚硬的岩石,我甚至于使劲用脚跺了几下,试图看看这岩石下面是不是空的?然而,事实又再一次证明了我的猜测是错误的。

这时我突然想到,如果这下面真的有什么洞口的话,他们要想进到洞里,必须要跳进来走过去,那么地上不可能连一点脚印都不留下,除非……!

想到除非,我猛地抬起头,手电筒的光线随即向上面照去,几只倒挂在墙壁上的蝙蝠被亮光所扰,吱吱叫着飞了起来,黑暗中仿佛惊起了无数的冤魂恶鬼,整个石洞里一片噪杂。

我刚才已经说过,这个洞就像是一个球形瓶,洞口自然就是“瓶口”,过了瓶口便马上开阔起来,所以在顶上洞口周围还有着很长的洞顶,这些蝙蝠就倒挂在上面,黑压压的一层,眼睛发着幽幽亮光,看着更是阴森可怕。

虽然我是被吓大的(这不是一句玩笑话),但是看到这些也不禁心惊不已,幸好它们没有和我这个贸然闯入者一般见识,只是在石洞里飞了几下就一只只的飞出了洞口,没有攻击我,要不然这些“变异的老鼠”也不是那么好应付的。

等这些主人纷纷离家出走之后,我终于可以安心的在石壁上寻找了,其实也不用寻找,那个黑洞洞的洞口就在离我进来的洞口不远的位置。

这次我总算猜中了,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那个洞口很小,别说直立行走,恐怕连爬着进去都十分困难。如果他们果然在里面,那么就太匪夷所思了?

疑心归疑心,我总不能不去看,现在就算是龙潭虎穴,我也得闯一闯了!

咬咬牙,紧紧腰带,我退后了几步,然后快速的跑起来,借着这股冲力,双脚在石壁上跑了五六步,猛地一跳,双手已经紧紧的扒住了洞口。

虽然石壁并不是垂直九十度,但是要想在长满青苔的滑溜石面上往上跑也绝非易事,还是那句话,艺多不压身,这么多年对各种功夫的修炼是我能一举成功的原因。

我慢慢爬到了洞里,将插在背后腰带上的手电筒拿出来,向里面照了照,窄洞斜着向下,坡度倒是不大,但是很长,手电筒照到最后已经扩展成了一抹淡淡的光线,根本就看不到头。我自然也不知道这个窄洞通向哪里?

说是窄洞一点也不为过,要是想爬进去只能将双臂向前伸直,膝盖打弯的程度稍大一点就爬不过去。如果说好像的话,我觉得在李默然墓穴里的那条用手指挖掘的尸道和这有几分相像!

我犹豫了一会,不是我心生退意,只是不知道应该用什么一种姿势下去好,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身子向前,用双臂和双脚的力量向前挪动,可是这样最不保险,如果这个窄洞一直以这样的宽度通到头,那么我在里面连翻转身子的可能都没有,加之窄洞是斜着向下的。也就是说,我下去之后就是一条死路,恐怕就出不来了,因为谁都知道在这样的窄洞里,前进远比后退容易得多。

如果我倒着进去也不是很安全,因为我看不到前方,就算前面有毒蛇蝎子,刀山火海我也难以发现,一定会毫无知觉的撞上去,但这有一个好处,就是前面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我能全身而退。

不用比较,面对困难人总是会选择安全系数大的方法,我自然也不例外,毕竟遇到蝎子毒蛇的几率要远远小于进去了出不来的几率,无论如何,性命是最重要的。

我打定主意,身子轻轻一溜便钻进了窄洞,比我想象的要好,虽然向下的坡度不是很大,但却着实省了不少力气,我一边向下退着,一边想:陆华选择这个地方藏身确实是万无一失,无论是张贴悬赏告示还是挨户排查,就算是将整个S市和清明镇掘地三尺也不可能发现他的踪迹。但是陆华仅仅是想躲藏起来吗?如果只是出于这个目的,可去的地方有很多,不一定要选择这个鸟不拉屎荒山密道。我想这个毫不起眼的荒山一定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也许这里就是整个事件的关键所在,山上的绿色土壤,山下李默然的坟墓,这两者是偶然吗?还有陆华,我不能相信他事先知道这里有个密道,而且在受控以后第一个选择就是来到这里?对了,我差点忘了一件事情,在我们开启李默然坟墓的时候,他是不躺在墓穴里的,而是挖掘了长长的尸道躺在了里面,我当时没有注意,一直等到我站在山顶上远眺时,才觉得想起了点什么事情,现在我明白了,那个尸道的方位!对,就是指向了这座荒山!

我前进的很辛苦,也很漫长,据我的估计,应该用去了一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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