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姆斯特丹说得上是一个色彩之都。
鲜花出口数量全世界第一,又拥有最会摆弄色彩的伦勃朗和梵高。如果再加上橱窗里赤裸裸站立的各种色情女郎,太让人眼花缭乱了。
但是,色彩似乎永远会带来麻烦。它会鼓励混乱、引诱骚扰吗?也许。
我们到阿姆斯特丹之后立即分两组拍摄街景,两辆车停在不同的停车场。一小时后传来消息,一辆被砸,一辆被撬。我的一台新买的数码相机,以及随队记者的两台手提电脑均不翼而飞。我从希腊开始拍摄的照片,全都贮存在那台数码相机里,这下算是全完了。
停车场是收了管理费的,却说这样的事情他们管不着。其实两个停车场都不大,里边发生的任何事都能一眼看到。
到达才一小时就已经这样,这个平静的下马威使我们对这个色彩之都纳闷起来。
到处都在修路,又是阴雨绵绵,几个肥胖的黑人在小街中狂奔乱叫,似极度兴奋又似极度愤怒;
吸食大麻的苍白青年坐在露天木阶上手足无措,独自傻笑;
木阶下面是河道,有不少船停泊,又有一大堆废弃的脚踏车在水里浸泡。
2
对色彩本身,阿姆斯特丹也产生过很大的混乱,现在好像是为这种混乱后悔了,但又有点遮遮盖盖。
我是说伦勃朗在这里的遭遇。
在西方大画家中,平生境遇最悲惨的恰恰正是两个荷兰人,伦勃朗和梵高。但梵高在阿姆斯特丹的时间不长,境遇中又有较多的时代因素和个人因素,暂且不论;而伦勃朗碰到的实在是一件群体性的审美冤案,而且与这座城市密切相关,在我看来,有点不可原谅。
这件事,略知西方美术史的人都不陌生。但我站在阿姆斯特丹的伦勃朗故居前,忍不住还想复述几句。
事情发生在一六四二年,伦勃朗三十六岁。这件事给画家的后半生全然蒙上了阴影,直到他六十三岁去世还没有平反昭雪。这件事几乎中断了他靠艺术创作来维持生计的正常生活,穷困潦倒,去世时只够花费一个乞丐的丧葬费用。因此,这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厄运,而是通贯一代艺术大师终身的严重事件。今天的阿姆斯特丹不应该轻描淡写。
那年有十六个保安射手凑钱请伦勃朗画群像,伦勃朗觉得要把这么多人安排在一幅画中非常困难,只能设计一个情景。按照他们的身份,伦勃朗设计的情景是:似乎接到了报警,他们准备出发去査看,队长在交代任务,有人在擦枪筒,有人在扛旗帜,周围又有一些孩子在看热闹。
这幅画,就是人类艺术史上的无价珍品《夜巡》。任何一本哪怕是最简单的世界美术史,都不可能把它漏掉;任何一位哪怕是对美术未必挚爱的外国游客,也要千方百计挤到博物馆里看上它一眼。
但在当时,这幅画遇上了真正的麻烦。那十六个保安射手认为没有把他们的地位摆平均,明暗、大小都不同,不仅拒绝接受,而且上诉法庭,闹得纷纷扬扬。
整个阿姆斯特丹不知有多少市民来看了这幅作品,看了都咧嘴大笑。这笑声不是来自艺术判断,而是来自对他人遭殃的兴奋。这笑声又有传染性,笑的人越来越多,人们似乎要用笑来划清自己与这幅作品的界线,来洗清它给全城带来的耻辱。
最让后人惊讶不已的是那些艺术评论家和作家。照理他们不至于全然感受不到这幅作品的艺术光辉,他们也有资格对愚昧无知的保安射手和广大市民说几句开导话,稍稍给无端陷于重围的伦勃朗解点围,但他们谁也没有这样做。他们站在这幅作品前频频摇头,显得那么深刻。市民们看到他们摇头,就笑得更放心了。
有的作家,则在这场可耻的围攻中玩起了幽默。“你们说他画得太暗?他本来就是黑暗王子嘛!”于是市民又哄传开“黑暗王子”这个绰号,伦勃朗再也无法挣脱。
只有一个挣脱的办法,当时亲戚朋友也给他提过,那就是再重画一幅,完全按照世人标准,让这些保安射手们穿着鲜亮的服装齐齐地坐在餐桌前,餐桌上食物丰富。伦勃朗理所当然地拒绝了。
那么,他就注定要面对无人买画的绝境。他还在画画,而且越画越好,却始终贫困。
直到他去世后的一百年,阿姆斯特丹才惊奇地发现,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波兰的一些著名画家,自称接受了伦勃朗的艺术濡养。
伦勃朗?不就是那位被保安射手们怒骂、被全城耻笑、像乞丐般下葬的穷画家吗?一百年过去,阿姆斯特丹的记忆模糊了。
那十六名保安射手当然也都已去世。他们,怒气冲冲、骂骂咧咧地走向了永垂不朽。
3
他的故居,这些年重新装修好了,看起来他晚年不太贫困。但我记得在一本传记中读到,这房子当年因伦勃朗无力还债,被公证处拍卖掉了,伦勃朗不得不搬到一处极其简陋的犹太人的房子里去居住。这一点,故居的解释词中没有说明。里边反复放映的一部影片,主要是介绍这些年修复故居的认真和艰难。
对此我有点不大高兴,便把导演刘璐拉过一边,告诉她,我以前读到过一本德国人写的伦勃朗传记,有一个情节一直无法释怀。
好像是在去世前一年吧,大师已经十分贫困,一天磨磨蹭蹭来到早年的一个学生家。学生正在画画,需要临时雇用一个形貌粗野的模特儿,装扮成刽子手的姿态。大师便说:“我试试吧!”随手脱掉上衣,露出了多毛的胸膛……
这个姿态他摆了很久,感觉不错。但谁料不小心一眼走神,看到了学生的画框。画框上,全部笔法都是在模仿早年的自己,有些笔法又模仿得不好。大师立即转过脸去,满眼黯然。他真后悔这一眼。
记得我当初读到这个情节时心头一震,泪如雨下。不为他的落魄,只为他的自我发现。
低劣的文化环境可以不断地糟践大师,使他忘记是谁,迷迷糊糊地沦落于闹市、求生于巷陌——这样的事情虽然悲苦却也不至于使我下泪,因为世间每时每地都有大量杰出人物因不知自己杰出、或因被别人判定为不杰出而消失于人海;不可忍受的是他居然在某个特定机遇中突然醒悟到了自己的真相,一时如噩梦初醒,天地倒转,惊恐万状。
此刻的伦勃朗便是如此。他被学生的画笔猛然点醒,一醒却看见自己脱衣露胸像傻瓜一样站立着。更惊人的是,那个点醒自己的学生本人却没有醒,正在得意洋洋地远觑近瞄、涂色抹彩,全然忘了眼前的模特儿是谁。
作为学生,不理解老师是稀世天才尚可原谅,而忘记了自己与老师之间的基本关系却无法饶恕。从《夜巡》事件开始,那些无知者的诽谤攻击,那些评论家的落井下石,固然颠倒了历史,但连自己亲手教出来的学生也毫无恶意地漠然于老师之为老师了,才让人泫然。
学生画完了,照市场价格付给他报酬。他收下,步履蹒跚地回家。
这个情节,今天稍稍复述还是心里难受,便转身离开刘璐,来到故居底层,买了一条印有大师签名的红领带,找一个无人的角落戴上。
今天,他的名字用各种不同的字体装潢在大大小小的门面上,好像整个城市几百年来都为这个名字而存在,为这个名字在欢呼。但我只相信这个印在领带上的签名,那是大师用最轻微又最强韧的笔触在尘污中争辩: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