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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第1页)

“怎么了?”

“沈先生,不好意思,我们在你母亲家里发现了方雪儿的发夹,上面有你的指纹与方雪儿的血迹。并且在你母亲工作的医院里找到了你的秘密病历,上面记载你有情绪极度失调病史。警方怀疑你母亲的遗书叙述不真,请你配合调查。”

我苦笑,该来的,总会来的。我知道,等待我的,不是精神病院,就是监狱牢房。(完)

美人劫

深夜,电闪雷鸣,风狂雨骤。我穿着雨衣,诡异地穿梭于城市的阴影中,仿佛一条暗处爬行的蛇。雨点迅急地撞在我脸上,隐隐生疼。雨太大了,即使穿了雨衣,全身也淋得湿漉漉的,冷得直发抖。我加快了脚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南郊走去。路上已经看不到人影,偶尔驶过的出租车都是一掠而过,丝毫没有停下来载客的意思。前些日子,这条路接连发生几起抢车弃尸的恶性案件,害得这里人心惶惶,谁也不敢深夜独自逗留在这里,一到了午夜就变得死气沉沉。我看了一眼手表,十二点整。原本在风雨中摇晃不定的路灯也一盏接一盏地相继熄灭,大地一片死寂。

时间刚刚好。我笑了,无声的冷笑,甩了甩身子,想要驱除这股寒意。实际上,我是想要驱除心中的紧张,为接下来所做的事情做好心理准备。我特意挑选这种时间、这种天气外出,当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继续走了半个小时,我在一座临海的别墅前停住了。铁门紧闭,庭院深深。但这难不倒我,我早就观察好了,那边有一棵椰树,紧挨着别墅的围墙。我轻而易举地爬上椰树,越过围墙,跳到松软的草坪上。然后,我走着猫步,无声无息地靠近楼房,沿着下水道爬上阳台。一切如我所料,阳台的窗户是开着的,我钻了进去。客厅很大,房间很多。我熟门熟路地找到主卧房,掏出巨钳,“咔嚓”一下,门锁被轻轻扭掉。我侧耳听了听,确定没有异常,这才蹑手蹑脚地闪进主卧房。

主卧房里铺着一张华丽的双人床,上面睡着一个极其美丽的年轻女孩。我放下雨衣与工具包,慢慢地靠近双人床,仔细端详着这位年轻女孩。她的肌肤很白,宛如有一种白玉般的光泽在隐隐流溢。她的睫毛很长,随着呼吸微微颤动。她的睡姿很诱人,仿佛童话中的睡美人般,让人心中无端地生出许多怜爱来。

我情不自禁地低下头,轻轻地吻了吻她娇艳欲滴的小嘴,让自己再次沉浸在那种熟悉而醉人的芬芳柔腻里。

我的吻,惊动了她。她蓦然醒来,睁着大眼睛,仿佛不敢置信般,惊疑不定地望着我,半晌才说:“伟,你回来了?”

“嘘——” 我左手捂住她的嘴,右手竖起一个手指在自己的嘴边做出一个禁声的动作,“是我,倩,不要叫。”

尽管心中疑惑,倩还是忍住了,没有惊叫。她当然会听我的话。因为,她是我的妻,我是她的夫。

三个月前,我还是蛤蟆街的无业游民。蛤蟆街是这个城市里最肮脏的小胡同,居住在这里的都是这个城市的底层人物。当时,又有谁能想到,我会找到像倩这么好的女孩为妻,不但温柔漂亮,而且家境殷实。不光是蛤蟆街的人想不到,就是我自己也想不到。所以,当我听到以算命卜卦为生的郭半仙说我近期命犯桃花、时来运转,仅仅一笑了之,一分钱都没有给他。我很清楚,郭半仙没多少道行。他的卦靠不住的,只能躲在蛤蟆街骗吃骗喝。

命运就是这么深不可测,一向不灵的郭半仙这次竟然奇准无比。我真的走了桃花运,邂逅了倩,一个气质高雅容颜清秀的千金小姐。

那天,我如往常一样,在蛤蟆街上寻找猎物。我想找一辆高级点的小轿车,在它拐弯时突然冲上去,假装被小轿车撞伤诈骗点钱财。这种事情在城市里屡见不鲜,这种手法也很老套,却常常能奏效。因为我不贪,每次索要的钱财并不多,三五百而已,何况这是我的地头,绝大多数的车主都会自认倒霉也不愿意花时间与我揪扯不清。

但我没想到,这次,我会选中了倩,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倩是个菜鸟,刚领到驾驶执照,却开着一辆全新的宝马行驶在人潮拥挤的蛤蟆街上。我盯上了她。在一个拐弯口,我突然冲上去,把她吓了一跳。惊慌中的倩踩错了地方,踩到了油门,宝马不但没减速,反而加速撞了过来。结果可想而知,我被撞伤了,她也被撞伤了。所不同的是,我眼疾手快,本能地躲避了一下,仅仅是受了皮肉之伤。而她,却连人带车重重地撞到墙壁上,血如泉涌,昏迷不醒。我们两人都被送去了邻近的医院。医生说她失血过多,要尽快输血,可是血库里没有适合她的血浆。她是AB型,恰巧我也是AB型。那天,也不知为什么,我大发善心,义不容辞地捐血给她。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很自然了。倩是个毫无机心的纯情女孩,清纯如诗,把我视作救命恩人,对我嘘寒问暖。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凭着英俊的外表、幽默的谈吐、多年情场厮杀的经验,很快就虏获了她的芳心。

找到倩这么好的女孩为妻,我洋洋得意,自命不凡。后来我才知道,事情远没有我想象得那么简单。但当时,我被巨大的幸福感所迷晕了,沉浸在爱河中,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仿佛云中漫步般,一心只想娶她过门。在我的一再催促下,相识才两个月的我与倩,在本市最宏伟的教堂举行了婚礼。

我的双亲早已去世,巧的是,倩的双亲也不在人世。这让我心里多少平衡了些。据说,倩的父亲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去世前曾给她留下一笔巨额财产,现在由她的叔叔伯伯们托管,等她年满三十岁后才能交给她经营。倩的叔叔伯伯们很不赞成倩与我结婚。他们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要我与倩结婚前到公证处做个财产公证,并且放弃对倩的财产继承权。这点,让我很不痛快,好像我随时会为了钱财谋杀倩似的。但倩却觉得她叔叔伯伯们说得有道理,答应了他们。我没办法说服倩,更没办法说服她的长辈,只好按他们说的去做。

除此之外,倩还特讨厌别人吸烟。她说,她对香烟的味道敏感,闻到烟味就浑身不舒服。一个男人不吸烟,那还叫男人?但倩要我在香烟与她之间做出选择,我只能选择她,与相伴我多年的香烟告别。

一个月前,我们终于步入了本市最宏伟的教堂。踏着红地毯,听着唱班师的圣歌,望着洁白婚纱中亭亭玉立宛如一朵白莲花般的倩,满天的玫瑰花瓣缤纷飘洒,那时的我还恍惚如梦。幸福来得太快了,让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直到主持婚礼的神父问话,我才清醒过来。

“你愿意娶你身边的这个人吗?不论贫困、饥饿或是疾病,灾难,都不离开她?”

“我愿意!”我毫不迟疑地回答,声音宏亮,信心十足。

倩躺在床上,翻了个身子,狐疑地看着我,轻声问:“你不是说今晚去朋友家,不回来吗?”

我笑了,笑容可掬,柔情无限:“想你了……没你我睡不着……”

倩娇嗔了一下:“鬼才信你!”

我从怀中拿出一条鹅黄色的丝巾,递给她:“特意帮你买的,漂亮吗?”

倩显得有些惊讶:“你怎么变得这么好了?”

平时,除了玫瑰花,我很少送礼物给她,因为我的眼光很难得到她的认同,但今天却是个例外。她接过丝巾看了看,放在手上摸了一会,有些欣喜,又有些遗憾:“这丝巾手感不错。可惜,现在离秋天还早,暂时用不上。”

“不会的,你很快就能用上了。”我微笑着从她手中取来丝巾,拉开,系在她脖子上,由衷地叹道,“真好看!”

“是吗?”倩似乎有些害羞,“你这个人,说话没正经的,油腔滑调,老是骗我。”

“这次,我没骗你,是真的好看。”我收起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

倩打了个哈欠,有些倦意:“哎,这么晚了,明天再试吧。好困,拿下来吧。”

我却丝毫没有从她脖子上取下丝巾的意思。

“快解开,你系得太紧了!”倩有些恼怒,胸脯一鼓一鼓的,呼吸开始变得困难。

“对不起……”我依然在笑,只是,笑得很邪,笑得很毒。

“你……想……做……什……么……”倩断断续续说出这几个字,伸手去掰我的手。我没回答她,双手紧紧地扼住丝巾。

她终于知道我想做什么了。

只是,她知道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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