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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文小说>离异的人能参加婚礼吗 > 第30部分(第1页)

第30部分(第1页)

1 太阳碎了,发现了酒  维伊是深谙“生活的最高原则就是保密”这一貌似粗浅实际上却颇为深奥的道理的,并且能够在她无限广泛的社交活动中驾轻就熟、轻而易举地运用之,言谈之间好像是漫不经心、没遮没拦,实际上,她不想让你知道的,她就能滴水不漏,守口如瓶。  不像她的诗人朋友林子梵,只会在精神密室里的形而上层面中操作,而在广泛复杂的日常生活状态下,他往往显得漏洞百出,顾此失彼,一副诗人艺术家的既天真稚气又深邃老到的矛盾气质。他总是煞有介事有言在先地宣称:你们谁也别想从我的嘴里探出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我不会说出一个字!  悲壮得像个男江姐。  可是聊着聊着,谁也没去套他,谁也没劝他多喝酒,他自己就会一点一点源源不断全都如实招供出来,而且别人想拦都拦不住。  他的朋友博士王就会拿腔拿调学着电影里江姐的语气逗他说,“上级的名字我知道,但是我不告诉你;下级的名字我也知道,但是我也不告诉你!哈,可我们全知道了!”  于是,就又有人接过来说,“这个江姐也真是的,跟敌人斗这个闲气干嘛?要是换了我,肯定就说,上级的名字我不知道,下级的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群众,你们放我走吧。”他做了个告饶的动作,接着说,“这样才能保存革命实力是不是?”说着吸了一下香烟,又喝了口嘉士伯啤酒,“可是,如果敌人用刑拷打我,就不太好办了,我怕疼。不过……我可以勾引那位敌军官。”  “有没有搞错啦,”酒吧老板博士王学着粤语拉着长腔,“敌军官可都是男性,那时候的中国还没闹女权主义呢!你勾引谁去啊?”  说者就把手中的酒杯往桌子上轻轻一磕,“怎么这么落伍!不开窍!我可以改成同性恋嘛。我宁可色,也不能叛;宁可变态,也不能变节!这是革命的代价,‘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你以为革命像坐在这儿喝酒那么容易!”  博士王立刻反驳,“难道坐在我的酒吧里喝酒就容易吗?还不是我呕心沥血干革命干出来的。那代价可不仅仅是变个态、变个性就够了的,我连血液的颜色包括血型都给人改了。你以为!”  林子梵心不在焉地坐在一边儿不说什么,手里拿着本地图册有心无心地翻着,听大伙瞎扯,闷头抽烟。他对“革命”、“反动”、“阶级斗争”立场之类的话题,不大感兴趣。  林子梵觉得自己既不是一株圣洁素净、出污泥独不染的怒放的荷花,寻求在惊世骇俗的“高雅”中“殉道”,嗟叹昨日诗之花冠的枯萎衰落,自戕于平庸如流水的民众;也不是那种安心颓废,放纵自己,故意回避深刻与良知,沉溺于如洪水猛兽般“隔江犹唱后庭花”的低俗大潮之中的文人。  他觉得把圣洁与平庸、深刻与肤浅对立起来,是极为幼稚的。人远远比这种纯粹的单一性要复杂得多。  林子梵喜欢一切复杂的特质,无论时代、人群还是个人情感领域。  “没那么简单。”他常说。  此刻,他安静地坐在一边,观众是他最经常的角色。  博士王清楚他的老朋友林子梵,近来心里正闹腾着那位上次仅仅见了一面的维伊小姐,而且大有明知“烫手”,存在“灼伤”的危险,却依然打算奋不顾身前去抓取的趋势。这与往常不动声色、冷眼旁观的林子梵的一贯形象大不相符。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咱们可是一把年纪的人了,有些错误年轻时犯还说得过去。”博士王冲着他的老朋友林子梵故作老成状。  其实,他们几个都不过三十岁出头。  这位维伊小姐实在令林子梵感到莫测奇妙又无从下手。  关于她的背景材料,引见人博士王也只知道她很久以前也写过诗,现专业为人之妻,至于“那人”,谁也没有见过,只是听说他已奔赴异国他乡,维伊成为了一名时髦的留守女士。她现在随时或者正在准备行装,打算投奔远在德国邦郡的夫君陪读。  至于维伊的其余历史和现状,林子梵只有在他丰富的想像中进行了。  虽然他们在上一次的偶然相遇中,维伊只字不提早年自己曾经写诗一事,但是,据博士王及有关人士透露,她的确写过诗。  大约在八年前,维伊曾怀着一个文学青年狂热的激|情,背井离乡来到P城那所众人皆知的作家学院进修读书。那时候,她迷恋过写诗,二十二岁,正是诗情满怀的年龄,她无能为力地陷入了对诗的致命的爱情之中。  她常常一个人久久伫立在学院顶楼的窗口处,呆呆痴痴地凝望着幽蓝的夜空,她的被无限透明的苍穹浸染得瓦蓝瓦蓝的心,也如同大海一样波涛汹涌,那狂热、庞大然而却没有准确目标的情感一泻千里,把青春期所有莫名的单相思都寄予诗中。  她伫立在顶楼上,平视望开去,看到静谧的晚风被瑟瑟抖动的树枝给搅碎了;俯视大地,苍茫的漆黑被房舍里的灯光给切割碎了;仰视天宇,悲伤的蓝色被她的诗疼痛碎了。她的情感沿着诗这条通往天国的陡峭的窄路拾级而上——啊,她幸福得头晕!  维伊伫立在顶楼窗口——学院的制高点处,秀发被夜风揉弄得凌乱不堪,她口腹饥渴却全然不知,她在俗世这一条堆满了物质食物的宽阔的大路上,考虑的是如何熄灭灵魂的饥饿。她为此激动得热泪盈眶,默默地冲着北方家乡V市的方向遥遥相望,心里无声地叫喊:    

时间不逝,圆圈不圆(2)

“乡亲们啊乡亲们,地上的锅碗瓢盆酱醋茶盐留给你们吧,天上崇高圣洁的星星属于我!”  可是,这激|情在八年之后的今天,却消失殆尽,泯灭得无影无踪。  那一次聚会,焕然一新的维伊坐在烛光摇曳的酒吧里,对着第一次见面的林子梵说出的第一句话,却与她在学院顶楼上那句无声的叫喊,大相径庭。  “啊诗人?幸会!”她朗朗地大笑起来,“请把地上的锅碗瓢盆、酱醋茶盐、鲜花与鲜肉留给我吧,我把天上崇高而圣洁的星星与白云都送给你了!”她向林子梵快乐而嘲弄地伸出一只手。  维伊对于初次见面的诗人林子梵显然缺乏足够的敬仰,这使得听惯了溢美之词的林子梵有点失落。  她出言之嘲讽、之不逊,令林子梵这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一时无以应接,赧颜而找不到还击之辞。面对着这样一位说不上漂亮但极富一种特殊魅力和韵味的女人,不好说什么。  他咽了咽唾沫,清了清喉咙,把从胸腔里升起来的一股不对劲的感觉压了回去。只是礼貌地接过维伊伸过来的丰腴的手臂,轻轻握了一下,便坐下来。  维伊刚才的开场白,把地上的那些鸡毛蒜皮的什物,比起八年前的时候增添了“鲜花”与“鲜肉”两项,这完全受启发于刚才晚上出门时的一个新发现——她家楼下那个鲜花店,不知什么时候,人不知鬼不觉一夜之间就变成了鲜肉店,门梁上的匾额连换都没换,只在“花”字上用彩料补贴了个“肉”字。  维伊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预感,也许过不了一个月,这个“鲜肉”店就又会改成“鲜扎”店。匾额依然是不用更换的,只在“肉”字上边再贴补上一个扎啤的“扎”字就行了。  1996年的夏天,P城街头的酒吧,忽然像前些年诗人的诞生一样铺天盖地,鳞次栉比。  维伊心里默念了一句,“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想当年她写诗的时候,维伊是拒绝吃肉的,那时她是一个相当苦行的素食主义者,认为诗的纯洁性是不能容忍让腹内的牛羊猪狗等等肉食们来浑浊玷污的。她弃“肉”如敝屣,就像一个自爱的女人不小心怀上了一个不爱的男人的杂种,便总觉得自己身体里边不干净,急于把它弄掉。  维伊那时候的原名叫维伊丽,可是写诗总得有个像诗人的笔名吧,总不能平平凡凡潦潦草草随便叫个“王二”或“刘红花”之类对历史那么不负责任的名儿,万一不小心进入了文学史,这样通俗的名字让广大的人民怎么去流传?那不是侮辱广大群众对于诗歌的一片敬仰之情吗?”  那时候,她完全不同于现在这样动辄说,“没有英雄,孩子,只有三明治。”  那时候她相信很多东西,文学是她的宗教,她的信仰,她随时随刻都充满了一种文学青年的圣洁的献身精神。  她为自己的笔名思前想后,煞费了一番苦心。  她看不惯这个“丽”字,多俗气!全中国百分之八十的女性的小名都叫做什么“丽”,或者“丽”什么。  本来她先为自己选中了“孤独”的“独”字,她喜欢这个字,打算叫做“独伊”。但是,有个广识多闻的男同学告诉她,瞿秋白的女儿就叫瞿独伊。她听了特别扫兴。虽然中国人的名字没有版权所有一说,但步人后尘总归不够有新意,她喜欢标新立异,与众不同。  这时候,又有几个男同学对于他们身边这位摸不得也碰不得的矜持傲岸的维伊丽小姐,充满了浓浓的“酸葡萄主义”,他们在黑板上写了个硕大的“毒伊”(毒与独谐音),并在旁边注释了“有毒”二字,外加一个顶天立地的“!”。  维伊丽一气之下,便废黜了“独伊”。  最后,她决定去掉那个俗气的“丽”字,省略为“维伊”。  “维伊”与“惟一”谐音,她为此感到满意,从此就“维伊”了下来。  那两三年,维伊的名字也曾经在全国大大小小的诗刊报纸上频频露面,星光闪烁了一时。可是倏忽之间,她就偃旗息鼓、杳无声息了。谁也不知道她是忽然参透了什么,还是遇上了什么重大的生活转折。  今天,摇身一变的维伊讲起这段经历,如同说着别人的一个幽默段子,笑得前仰后合,饱满而解放了的现代女性的Ru房,再也不肯按照东方人含蓄内敛的习惯,躲躲闪闪地被束缚在|乳罩背心里边。  “你们男人可以裸身穿背心,我们女人为什么不能?!”  拒绝了|乳罩的维伊,在她朗声朗气开怀大笑的时候,身边的男人总是不能自已地把目光丢落在她颤颤微微的Ru房上,那地方仿佛有一种神奇的胶化物,目光一旦落到上面,就被粘住,想挪也挪不开。  2 饥饿的肩膀  林子梵与维伊实在还说不上是什么朋友,因为他们仅见过一面,而且是好几个人凑在一起的那种酒吧聚会。  P城的酒吧这种地方,林子梵两年前是拒绝光顾的,他觉得这里夜夜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一群群有闲的雅士、有钱的商人、有脸蛋的无赖以及寻求刺激的虚无的艺术家,混在暗淡的幽光里,沉浸在那哩溜歪斜的软爵士靡靡之音或者愤怒的重金属摇滚之中,一夜夜麻醉。而林子梵这种自以为书生意气的“苦行僧”,觉得麻醉自己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所以他依然坚守着烛照省身的生活,不想同流合污,顽固地试图倚靠哲学把自己从庞大悲观的虚无主义之中解脱出来。    书包 网 87book。co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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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逝,圆圈不圆(3)

林子梵坚守孟子所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  可是渐渐地发现,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年代,若整天关在自己的房子里,一个星期不出门也不见人,就会跟不上脉、走不上趟。不说人们那无形的思想变迁之快,单就有形的语言操作,就常常使他觉得自己像个外乡人,好多词汇都听不懂了,比如前一时期出现的“搞定”、“深了”、“晕菜”,就颇令他匪夷所思,林子梵听了好几遍之后,才连猜带蒙弄个半明白。  别人见他懵懵懂懂的样子,觉得他不是刚从深山沟里爬出来的,就是刚从纽约飞回来的。  所以,他决定接受酒吧,把它当作世界的缩影,时代的课堂。经常是他在家里伴着清茶读够了《论有穷系统》,就会散步到酒吧去,进行一番“脑筋转换操练”。  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对的。他的确发现了许多新事物,他看到一些西服革履腰缠满贯的肥哥阔少,疲倦而烦躁地坐在高档饭店里,小口小口地吃着粗玉米粉制作的窝窝头,痛苦地怀着旧;看到一些优雅的显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靓姐丽妹,在花开半闭的妙龄年华,倚靠在萨克斯管绝望无助的乐声里,细细地从容地咀嚼着忧伤、品尝着痛苦,一派懒洋洋的倦怠的病态美;他还看到一些已是风烛残年、锈迹斑驳的老者,他们朝气蓬勃密如潮水地云集在酒吧附近的立交桥下,或簇拥在街心花园、旷场阔地中,疯狂地跳舞,自娱自乐,仿佛刚刚甩掉了一生的巨大错误和沉重包袱,从一场荒谬的巨大误读中如梦初醒,投入了早晨八、九点钟的鲜嫩的新生活,他们顺着记忆的河流,拼命追溯久逝的爱情,心中一片艳阳天……  林子梵生活在一个父母齐全并且双亲至今和睦如初的温馨的家庭里。他常常惊诧地看着已经拥有了三十八年婚史的爹妈,依然在饭桌上你为我夹一只鸡翅,晚间靠在沙发里看电视时我为你捏捏脚的亲昵动作,而感到不可思议。能够从二十几岁磨磨蹭蹭、拉拉扯扯到六十几岁,这份绵长的恩爱的确够有耐心的。  他一方面为自己的父母感到欣慰,同时也喟叹现代人已经活得完全失去了各种各样的耐心,这当然也包括他自己在内。  他每天上午九点钟准时自觉地被小闹钟叫醒起床,这时他的父母已经双双在街心公园里甩手踢腿地锻炼了一个半小时。  他起床后洗漱收拾,然后冲上一大杯牛奶咖啡,咖啡因进入他腹中大约在十分钟之后,全身的骨骼和神经就被激活了,他便听到自己身体里血液咝咝流动的声音,如同秋天的麦穗在傍晚的风中沙沙地摇曳,如同嫩嫩的青草在早春的清晨唰唰地生长。  林子梵坐到书桌前,开始了一天自觉的读书、写作的规律而刻板的生活。  他的父母通常将近中午十一点钟,才提着丰饶的鱼肉蔬菜瓜果回来,然后是一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烧饭运动,再然后是全家共同进餐,再再然后是林子梵的拿手节目——洗碗操练。他的修长俊逸、骨立形销的身材,在盘盘碗碗叮叮当当的声音中娴熟地穿梭。  他的父母对自己的儿子感到格外满意,看着他哪儿都好,就是叹气他们的儿子一点也不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当回事。  下午的时光,林子梵多是躺在床上翻阅各种各样的杂志小报,或者研读《人是谁》、《恐惧与颤栗》这一类颇为严重、甚至矫情但是恰好迎合了他灵魂或者说骨髓深处的某种需要的书籍。  他在床上躺着,度过一个学者而不是一个男性的下午之后(床的美妙多彩的功能在林子梵的身上显得单调而纯洁),傍晚他就到街上去了,乱走一通,开始他一天的夜生活。  晚上林子梵是不在家里吃饭的,他常常去的地方是老友博士王开的那家叫做“隐蔽之洞”的酒吧,他在那里可以享受五折餐饮优惠权。  林子梵所以不在家里吃晚饭,一是不好意思总吃父母,二是想出来透透气。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了,整天闷在家里,让父母觉得他连一点私生活也没有,多不好意思。  王博士是林子梵近十年的老友了,从读大学本科就在一起,然后读硕士生、博士生,两人虽专业不同,却一直在一个学院里就读,过从甚密,可谓知根知底。  王博士以前和林子梵现在的职业一样,在大学里安于做个衣衫寒酸、囊中窘迫的穷教师,一日日苦读圣贤书。两年前的一天,他忽然“觉悟”,沉云散去,天开日朗。他说,如果你不再寻找太阳,太阳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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