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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不速之客(第1页)

天宝十三年,三月初三,关中大地入春,暖冬甫退,长安城中桃花灼灼,开得灿烂繁华。

京师为迎六月间贵妃三十五岁寿辰,全国各地地方官奇珍异宝流水般涌将上来,信使快马加鞭,来来去去。大食人、色目人、突厥人、吐蕃人……塞外各族俱知李隆基宠爱杨贵妃,如何表忠诚,都不如讨得杨家欢欣,是以早早就预备下。

距寿辰当日尚有近百天,长安早已忙碌异常,千名织娘于大明宫中制万寿锦,夜夜灯明如昼。秦川下至洛阳、中原等地赶制灯笼、烛彩、飞绸等物。一时间大唐举全国之力,为贵妃祝寿,尽显这万国来朝气派非凡之景。

驱魔司中,春意盎然,莫日根等人未料一个冬天后,大伙儿竟又聚在了一起,裘永思刚回到江南,喘得一口气,家乡菜没吃几口便复又长途跋涉地奔波来去,回到驱魔司住下,反而难得地舒心片刻。

而阿泰则面临着大笔赤字,与阿史那琼正绞尽脑汁,想办法怎么赚钱。

“鸿俊呢?”陆许面无表情地说。

莫日根答道:“长史会把他带回来的,放心吧,今天上哪儿玩去?”

除夕雪夜中,鸿俊离开众人,策马出走,李景珑便让所有人都不要行动,自己一定会把鸿俊带回来。陆许原本也要去追,被莫日根好说歹说劝住了,大伙儿便依照李景珑吩咐,先回驱魔司等着。

没想到他们这么一去,竟是去了足足三个月,其间众人只收到一封来信——李景珑随鸿俊回了太行山。陆许无处可去,初时只因敦煌一事,生莫日根的气,几个月过去,仔细想想却也没什么值得置气的。自己更不愿独自留在河西,便跟着众人前来长安。

陆许生于北方,长于北方,从未见过长安繁华,正如鸿俊初入人间般,未及入城,刚抵达关中时便看傻了眼。及至进长安后,更是对这神州大地至为辉煌的巨大城市而震惊,一时便将不快抛到了脑后。

莫日根则一路纠结无比,究竟这白鹿是当媳妇儿伺候呢,还是当兄弟看待?原本是命中注定的爱情,到头来,老天爷竟是给他派了个男媳妇儿。可若不按族中规矩与陆许成亲,这辈子又如何着落?

阿泰:“你问长史呗。”

裘永思:“问长史啊。”

阿史那琼:“早说嘛!不要给我。”

莫日根:“……”

莫日根无论如何问弟兄们,都得不到开解的回答,但他还是很喜欢陆许的,不管陆许未来当不当自己媳妇,白鹿总该归他照顾,他也有责任得陪伴好陆许。

于是莫日根便有样学样,学着李景珑平日所作所为,安顿了陆许住处,就在自己与鸿俊房间中间。陆许进城时赞叹了一句长安的桃花很美,在北方从来没见过,莫日根便买了几株桃树来,种在院子里。

初时他还怀疑陆许会不会将鸿俊当作了心上人,慢慢地他便发现,陆许并不排斥与裘永思、阿泰甚至阿史那琼当朋友,在敦煌时跟着鸿俊寸步不离,乃是因为他只认识鸿俊,在夺回身体后,便对鸿俊有着自然而然的亲切感。

但陆许对阿史那琼的态度,则令莫日根有点儿不能接受,阿史那琼更是明目张胆地昭告自己喜欢长得漂亮的少年,且李景珑也未曾明确表态,接受阿史那琼作为驱魔司的成员。这简直是在家里养了一头狼!

虽然真正的狼该是莫日根自己,但他仍尽量避免让陆许与阿史那琼走得太近……所幸阿史那琼对陆许,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心思,虽三不五时嘴上占点便宜,行动上则不大殷勤。莫日根便成日叫上陆许出去,而阿史那琼则终日与阿泰在家里算钱,计划上哪儿搞点钱,去养远在万里外的兵马。

鸿俊则在那天亲眼目睹重明与青雄一场大战,幸而两大妖王的战争来得快,去得也快,炸了几座山头后便归于平静。

“回家吧。”李景珑如是说。

鸿俊知道从这天起,曜金宫便不再是他的家了,而临离开时,青雄赋予他的那眼神,仿佛也昭示了一切:走吧,去你该去的地方。

这短短半年中,在他的身上发生了太多,接二连三的真相涌来,几乎要将他淹没。夜里,他与李景珑坐在荒野上的篝火畔,他出神地说:“长史,我会死吗?”

“叫我景珑吧。”李景珑说,“很久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了,你不会,我答应你,鸿俊。”

鸿俊心情复杂地看他,自打那夜李景珑艰难地爬上山,出现在自己面前后,鸿俊仿佛明白了自己对李景珑的某种感情。一路上心中若隐若现的失落感,与李景珑对视时的怦然心动……他总忍不住去回味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哪怕李景珑就在自己的面前。

然而李景珑并未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说点什么,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发现鸿俊在看他时,便转过视线去。经历了曜金宫之事,彼此似乎都有些小尴尬。回程的路上,他们很少说话,李景珑甚至不要求与他骑一匹马。

但只要鸿俊开口,李景珑便会想办法满足他的所有要求。

“我不想骑马了。”鸿俊朝李景珑说,“骑得好累。”

李景珑便说:“我上前头镇上,雇个车去。”

鸿俊本想让李景珑带他,这时候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只想待在他的身边,没想到李景珑却误会了他的意思,离开太行山后雇了辆敞顶的大车,随前往巴蜀的春季行商们一同西行。

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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