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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1页)

这一带地形是因为戈特孟来此骑过几次马而熟悉的,他知道在结冰的沼泽那边有骑士的谷仓,再向前去是个农庄,那边的人认识他,他要在那里找个地方休息和过夜,别的就只好明天再说了。他又渐渐恢复了丧失已久的自由和异乡生活,尝到了这种冰天雪地、寒风激骨的滋味,饥饿与穷困俱来,苦不堪言。不过异乡是广大的,这倒可以安定他放纵与混乱的心,而且是近乎安慰的。

他走累了,心想,骑马已成过去的陈迹。哦,这广大的世界啊!天已下了点雪,远处分不出是灰色的森林还是天空,大地一片静寂,直到世界的尽头。现在丽娣雅怎么样了呢?那颗胆怯而可怜的心又怎么样了呢?他为她而难过。当他坐在空虚的沼泽中,坐在一株孤立的秃榕之下休息时,又想到丽娣雅的恋情。天色愈变愈坏,他用冻僵的脚站起来,慢慢地走在风中,穿透乌云而来的一点阳光又消失了。他在荒芜的空地上迈向漫漫的长路,什么也不想,现在想也没用,她还是那样的可爱、那样的美丽。此时需要的是温暖,找一个地方来过夜才是最要紧的,不管是像黄鼠狼或狐狸,他都得穿过这片寒冷而无人烟的世界,总不能倒在这旷野,现在别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当他听见远处有马蹄声时,就诧异地回头看望。难道有人追来吗?他从袋里拿出小猎刀,把木鞘松开。现在他看见远处那个人骑的是骑士马厩里的马,朝他而来。逃是逃不了,只好站着等,心里嘣嘣地跳。他想:“等他来时,我把这个骑马的人杀死,那就好了。我有了马,世界就属于我了!”可是当他认出骑马的是年轻的马童汉士时,看他那澄如秋水般的眼睛,善良而困惑的童颜,他不由得泛起了笑容:要杀死这样可爱的小伙子,除非是铁石心肠,否则是下不了手的。戈特孟客气地招呼汉士,也亲昵地抚摸那匹名叫汉尼巴的马,马一下就认出戈特孟,用湿温的颈子抚弄他。

“汉士,你要去哪里?”他问。

“到你这里来,”年轻人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你已经走得好远啦!我不能耽搁,匆匆赶来看你,把这个交给你。”

“是谁要你送来的?”

“是丽娣雅小姐。哦,戈特孟先生,你今天把我们弄得好苦,真捉弄人。我好高兴能再见到你,虽然不能让主人发现,我是偷偷来送信的,这是关系我性命的。喏,你拿去!”

他把一个小包塞给戈特孟。

“嗳,汉士,你袋里有面包吗?给我一片。”

“面包?我找找看。”他在袋里搜寻,拿出一片黑面包来,然后又要走了。

“小姐在做什么?”戈特孟问,“她没有叫你带口信来吗?难道没有书信吗?”

“没有,我只见了她一下。家里闹翻天了,你知道主人像扫罗王(译注:KonigSaul扫罗王是以色列第一任王)似的到处跑,我只有这个交给你,没有别的了。我该回去了。”“哦,汉士,再等一下!你不能把你的猎刀给我吗?我只有一把小的,要是有狼来,那时有一把猎刀在手,那会更好的。”

但汉士说没有这回事,要是戈特孟先生发生什么事的话,他会替他难过的。他推说他没有刀,也没有钱与可送的东西,只有向圣日诺卫发(dieheiligeGenoveva)祈祷。好了,他非走不可了,祝福戈特孟一路平安,而且有点依依不舍。

二人握手后,汉士骑马走了。戈特孟心里感到很难过,目送着汉士离去。然后打开那小包,欣然看见一条上等小牛皮的皮带,还镶了边。他发现包里还有一件用粗灰毛线织成的背心,是手织的,显然是丽娣雅为他编织的,在背心里面还有一件包得好好的硬东西,那是切成小片的火腿,火腿里还有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只是没有信。他手持着丽娣雅的礼物站在雪中,犹豫了一下,才脱掉上衣,把羊毛背心穿上,觉得温暖而舒适。他又穿起上衣,把金币塞进最可靠的袋里,再把皮带扎在身上,继续前进,这已是到了休息的时间与地方了,而且他也已很疲倦。不过他不想到农家去,固然那里比较温暖,说不定还可获得牛奶,但他不愿与他们闲谈,被人家问长问短的。他在谷仓里过了夜,第二天清早在寒风凛冽中出发,因为寒冷而不能不快动身。他有好几夜都梦见骑士、剑与两姐妹,多少日来心中都是孤寂与忧郁的。

他自离开骑士家后,有一天是在村庄中一个贫穷的农家里过夜的,并没有得到面包充饥,只喝了一盆黍粥。但是却有新的体验在等着他,他成了农妇的客人,这农妇此夜正临分娩。戈特孟在场,是有人把他从麦草堆里叫来帮忙的。虽然帮不上别的忙,不过在产婆接生时,他却帮忙拿着灯。这是他第一次看见生产,圆睁着两眼看着产妇的脸,使他突然有了新的体验,至少他认为产妇在生产时的脸色是很值得看的。他持着松木火把,好奇地看着产妇在阵痛时的脸色,觉得有些出乎意料的:那在痛苦叫喊的产妇,皱起脸来的样子,与陶醉在爱中的女人脸色,并没有什么两样,她激痛时脸上的表情比起沉浸于快感中的表情,更为激烈与难看——但是这种表情与那种表情根本没有两样,同样是皱脸缩眼,同样是脸孔发热与面带愁容。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会兴起了这种痛苦与怪异的想法,他想到了在这件事上她们两姐妹应该是彼此相像的。

他在这个村里还经验过一些别的事情,这是因为有个邻居的太太,在那农妇生产后第二天早晨发现了戈特孟,并且对他眉来眼去,于是他在村中的第二天夜里,便使得那位太太过得非常快活。他在长久禁欲之后,又兴起了满足欲望的念头,在两三个星期之内平静了的情欲又开始死灰复燃了。因为这样的耽搁,使他又累积了新的经验。戈特孟在这个村里的第二天,结交了一个朋友,是一个身材高大鲁莽的家伙,名叫维克多,样子有一半像神父,一半像绿林好汉。他与戈特孟彼此用拉丁语招呼,虽然他早已过了学龄,却自称为流浪的学生。

这个有八字胡的人,以诚意与流浪者的风趣与戈特孟交谈,两人很快地就意气相投。戈特孟问他是哪里的学生,到哪里去旅行,他立刻发表了一篇奇特的演说:

“请勿见怪,我上过许多大学,到过科隆与巴黎,我所知道的关于肝脏腊肠的形上学,比起赖顿(Leyden)论文中的内容更为充实。从此以后,我像一头可怜的斯维纳犬一般,不知饥渴地跑遍了德国,人家叫我‘百姓惊’(Bauernschneck),我的职业是教少妇们拉丁文,用魔术把烟熏的香肠放进肚里。我的目的地是市长夫人的床,要是我前世没有吃乌鸦,那我一定作个大主教。小兄弟,为口腹操劳还比其他事情更好,反正烤兔肉从来没有填饱过我可怜的胃。波希米亚王是我兄弟,所有我们的天父都把波希米亚王像我一样供养,但最好是他让我自己做,前天那无情的天父错用了我去救一头半饥饿的狼。老弟,要是我没有打死那畜生,那你此刻就没有机会分享到我的荣誉,也不能再见到我这个亲爱的朋友了。为无穷世之世,阿门(Insaecualsaeculorum,Amen。译注:语出天主教弥撒经书的序文)。”

戈特孟对这种穷极无聊的诙谐与流浪学生的拉丁文,还知道一些,他虽因与这个披头而无聊的高个子同流合污而感到害怕,却又有些喜欢这个甘居下流的流浪汉,所以两人一拍即合,一同去旅行,不管怎么样,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力量,可以少担心些。可是他们在继续前进时,维克多老是要同农人谈拉丁文,要求住在他们家里。事实上,他与戈特孟在旅途上的情形并不一样,他不是在农家或村中作客,而是挨家挨户叩门,与任何女人搭讪,在每个厩舍与厨房里探头探脑,好像去收税金与贡品似的。他对百姓们讲威尔斯兰的战争,在灶旁唱意大利“派维亚之战”的歌,向祖母们介绍治疗关节炎与拔牙齿的药。他似乎无所不知,什么地方都去过。他把皮带扎在衬衣外,里面塞满了受赠的面包、胡桃与梨片。戈特孟奇怪地望着他,好像他要长途行军一般。他有时吓唬人;也有时逢迎人;有时冒充学者,说些拙劣而不完全的拉丁语;有时又说些无耻的江湖黑话,在谈话与学者般的演说中,目不转睛地注视每个人的脸、每个开着的抽屉、每个盛有菜肴的碗盆。这个人看来是四处流浪,饱闻多识,历尽风霜饥寒的人,由于长期的流浪,为了颠沛的生命而奋斗,已经变得恬不知耻了。戈特孟在想,自己将来也会变成如此吗?

第二天他们又出发了,戈特孟初次有了同伴旅行。他们走了3天,戈特孟从维克多处学了好些流浪者所必须具备的本领,可以分为3大类:保护生命的安全,寻找宿夜的地方,罗致食物的方法。这3件事关系着一切,也是维克多本能地养成的习惯,是他长年流浪生活的结果。他能从人家住处附近认出最不触目的记号。无论是在冬天,在夜里,或在树林与田野的任何角落,都能把休息或睡眠的地方,调查得清清楚楚;当他走入别人房间时,立刻就知道这家的经济状况,甚至于屋主为人与心地的善良程度——这一切使维克多能有今日优越地位的方法,他都教给了这个年轻的伙伴。戈特孟有一次回答他说,他不愿用这样蓄意的算计去接近人,他虽然对这些本领全无所知,可是人家对他恳切的求宿仍然很少拒绝。瘦高个子的维克多听到这些话,谑笑地说:“喏,小戈,像你这样年轻潇洒而又天真的人,就是一张好的投宿票,你当然是幸运儿啰!女人喜欢你,而男人也会想,啊呀,这小子长得不坏,他不会害人的。可是你想想看人是会老的,小孩的脸上也会长出胡子和起皱纹的,裤子终究会有洞的,会变成令人讨厌而不受人欢迎的,代替年轻与无邪的是饥荒的样子,到那时候非要再坚强地学些东西不可,否则只好睡在粪堆上,连狗都会向你撒尿。不过,我觉得你并不会这样长久地流浪下去,你有一双细腻的手,有漂亮的鬈发,你会有好日子过的,会睡在舒适的新婚床上,或者是在吃住都好的小修道院里,要不然便是在一个有暖炉的书房里,你也会拥有讲究的衣裳穿,人人将把你当公子哥儿看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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