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完药,刘云让沉香躺下休息。
她跟沉香说了一些注意事项,沉香毛毛虫一样缩在被子里,露出一个后脑勺,安安静静的听着。
这里是闫家,在京城是最有权有势的大家族,言行举止都要格外小心。
她下意识的判断为这家的主人很凶,打人一定很疼,而且也不会有人阻止。
今天问你话的那个是这个家的小主人,他脾气不好,你以后撞见了就躲起来,知道吗?
沉香想起那双黑白相加的球鞋,睫毛没什么精神的垂着,脑子里断断续续响起闫绪的声音,轻轻点了下头。
*
一眨眼,沉香在这里生活了三年了。
这三年她规规矩矩,连红墙一步也不敢踏出,像只小猫儿一样。
从阁楼到闫家的后花园要经过一片菜地和一堵红墙,沉香每天就趴在阁楼的窗台上,看着那些做事的人从墙上的拱门下进进出出。
那堵红墙里面种了一排杨柳,风一吹柳条儿就在空中荡起愉悦的弧度。
柳条就像从沉香心尖拂过一样,她惬意的眯起眼眸,两只杏眼眼睛又黑又亮。
这天,沉香还是忍不住来到红墙边那些柳树下,她伸出手,揪着一条柳枝而轻轻晃了两下,不知怎的,柳条断了,尖尖儿被她捏在手里,另一头垂在地上。
恰巧这时,她脚边落了一个球。
哪来的球?
她还没来得及抬头,身边传来一道慵懒散漫的声音。
喂,小孩,把球踢过来。
沉香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连衣裙,七分袖,脚上踩着一双粉色的凉鞋,露出圆润可爱的脚指头。
她被刘云养的很好,什么活也不让她做,每天都各种营养搭配的养着。
中药方子很有效,如今的沉香可标致了,那原本凹陷下去的脸颊子渐渐鼓了起来,白里透红,枯黄的发丝也渐渐黑了,又细又软,俏生生的小姑娘愈发标致,跟小仙女似的。
尤其是那双眼睛,圆溜溜,好似会说话。
像一只幽林里的小精灵,任谁也忍不住多看两眼,刘云把沉香藏得紧,生怕被那群少爷看了去,欺负她。
长得真不错。
这是闫绪对沉香的第一个评价。
沉香对声音很敏感,下意识分辨好坏。
显然,这道声音对沉香来说是催命咒。
是三年前那个黑白球鞋。
她心里一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