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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2页)

也是那一次,明善不辞劳累一桶桶从井里打水、烧水,抱着大浴桶摇摇晃晃地放进黎念屋里,兑好了洗澡水,让他染了一身污秽粘腻难忍的身子能好好清洗一番。

过去,从没有人,为黎念做过这些。

这番体贴,比那某位老爷曾赏给他的最贵重的礼物,值一百两银子的玉饰,在黎念心里还要重得多。

从最初的感动,不惯,到如今除了心中的暖意和柔软,他已可以坦然的接受明善的种种照顾。

那是因为,短短不到一年时光,黎念已经把明善当做自己除了早已分离多年的亲人以外,最亲最近的人。

第三十八章 对策

明善言之凿凿地确定黎念对他的感情。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可是陷入回忆的充满怀念的眼神,却足以说明一切。

正如许多人所认为的,真正的爱情通常找不到具体的理由,你遇到一个对的人,被对方吸引,产生喜欢,爱恋的心情,就是这么简单。他说他爱他,这是一种感觉,不需要用某件事来佐证,不需要用美好的语言来描述形容,来自自己所在意之人的爱意,是无法被忽略的。

这一点,我的体会颇深。

我的苓儿,能力卓绝(不止武功,还包括心计和才华),傲视天下,不介意外界的眼光,思想开放对新鲜事物接受度高,尽管早知道我来历非常,却从未对此大惊小怪。他接受了我这个人,从亦朋友亦兄弟,到恋人,也就一并接受了我诡异的来历和肉体的变异。他会安静地听我滔滔不绝地说话,会耐心地指导我武艺,会用充满柔情蜜意的目光注视我,会沉默地等待我的决定,会骄傲地宣告对我的占有权,会色厉内荏地威胁我不许我离开……

可是,我的苓儿,却不会将他对我的爱意直抒胸臆,诉诸于口。

苓儿会害羞,但本性上他是个很大方的人,可能“爱在心头口难开”是这个时代人们的通性,可能苓儿生性内敛,也可能他觉得说不如做,既然我们彼此心意相通,我十分明白他的情意,他根本不需要再去直白地诉说。

当然,人是矛盾的,苓儿非常喜欢我的一切甜言蜜语,每每听到都会双颊生晕,眼波如水,羽睫颤动如翅,以此回应。

难道我不想听到苓儿回我以爱语吗?

当然不是。

我只是明白,人不能太贪心,有些人说得多了,行为上就会忽略;有些人不说,却为了表达自己的情感,会在方方面面大地方小细节都让你感受到他的情意。我对苓儿的爱是毫无疑问地,可我并不是个周到细心的人,在日常生活上,苓儿让我做什么我都会高高兴兴去做,可他不叮嘱的话,许多事情我就注意不到,也不会主动想到。而苓儿与我正相反,他恨不得把当初为了在日月神教里出人头地、与任我行斗智斗勇的智慧和细致,全都用到我们的家常生活中,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就差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本来就懒,又迟钝,照他这么养下去,迟早有一天变成一只彻底的废柴米虫。

其实我对这种未来既担忧,却又忍不住有点小期待^ ^

呃,扯远了。

总之,通过我和苓儿的性格分析和相处模式,让我非常明白,有时候不需要什么动人的言语来倾诉,或者什么特别的事件来验证,你就知道,那个人爱着你,爱若珍宝,爱逾生命。

只是,有时候人会在极度渴望或者极度绝望之下出现幻觉,自我欺骗,自我说服。我不想打击明善,可是……毕竟他已经和那人相识二十年,为爱苦了十七年,守候了十七年,漫长的岁月足以将人折磨得面目全非,也足以让一颗原本坚强坚定的心灵变得软弱。

今日清晨,大年初一的清晨,明善那蜷缩在院门口,憔悴黯然的模样,始终在我的脑海中徘徊不去。短短一天,那个画面已经硬生生地闯进我脑中数次,让我无法不心痛介怀。

“你说,黎念还对你有情,有何凭证?”正当我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神游太虚,忽然听到了我家亲爱的的声音。

就像狗对气味儿有天生的敏感,我在意识模糊时对苓儿的声音也捕捉得十分及时准确。

转眼去看明善,见他怔怔地,眼中渐渐蒙上悲哀,仿佛在说:爱情,还要以何为证?

却听苓儿不等明善回答,径自说道:“口说无凭,耳闻不如目见,不如寻个时机,你去与那黎念见上一面,交谈一番,我与萧一白暗中观察,自能分辨。”

我一时犯了迷糊:“苓儿,这样做又是为何?咱们看没看到,相不相信,又……”有什么关系呢?

苓儿瞪了我一眼,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而后淡淡地瞟过明善,长袖一挥,竟丢下我俩,自去沏茶闻香了。

明善和我面面相觑,忽然,明善那双大眼睛像是电动玩具装上了电池,打开了开关,一下子冒出万丈光芒(此处乃夸张修辞),身形如一阵风刮过,扑到苓儿近前——当然没有成功,苓儿只微一挥手,却带出深沉浩瀚的内力,这内力中虽无杀意,明善猝不及防之下,即便本身内功深厚,也不由得踉跄后退几步,乃至一屁。股跌坐到地。

我对此情景一头雾水,连忙来到苓儿身边,讨好地笑了笑,道:“苓儿莫气,明善也是一时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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