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颂上到自己楼层时,斜飞的雨线洒在窗玻璃,红色橙色的灯光散射开来,为城市幻化出五光十色的梦境。
花还回去了,小夜灯还是拿着。
进屋后把小夜灯放在门口柜子上,插好电,胖猫的轮廓勾着橘色毛躁的边,懒洋洋带着笑容舔爪子的图案难说精致,但和简单的灯光效果搭配得刚好,柔软温馨。
从窗口往下看,这个角度刚好能看见小区门口。
有人撑着伞,抱着花,站在那像被这场雨淋掉了魂。
庄颂轻轻叹口气,吹了声口哨,虎斑猫“咪”了一声,从猫窝跳出来,自觉自愿地跳到庄颂肩膀上,又顺着滑到他臂弯,袒露出暖暖软软的小猫下巴给rua。
“这人是不是讨厌。”庄颂用指腹刮了刮小猫下巴。
小猫眯起眼睛:“喵嗷——”
庄颂就当它附和。
要说感情,确实是心如止水了,但回忆的分量还在。
包括刚才听到顾昳告白那一瞬间,庄颂心态其实很不稳。
因为那句“喜欢”,轻而易举掀起的是过去日子里让庄颂痛苦,让他想不通的部分。
庄颂一直想问顾昳不喜欢为什么要撩他,结果答案是他根本就喜欢。
这简直可以称为一种黑色幽默。
那么长时间里但凡顾昳早一点说这话,他们怕是床上姿势都开发了不知道多少种,但顾昳偏偏要拖到这时候,拖到庄颂死心放弃,连什么叫“动感情”都忘了,再殷殷地跑过来看他,陪吃饭给送花说喜欢。
一点都不值钱。
根本不会让人欣慰,只会哭笑不得,不恨就不错了。
“怎么能这么狗啊。”庄颂问小猫。
小猫动了动耳朵:“喵嗷~~”
“嗯。”庄颂说,“我知道你同意我。”
。
顾昳很狗这个结论,不光小猫同意,顾昳也同意。
他望着庄颂的背影,心里就在想自己是个什么成色的傻逼,当然这个问题已经扪心自问了很多遍。也给不出确切答案。
只怪他醒悟的太慢,什么事情都明白的太晚。
顾昳知道庄颂不喜欢他了,至少现在不喜欢,虽然承认这个事实很痛苦,但他知道如果庄颂还喜欢,那些点头微笑原谅不会来的那么轻易。
他知道自己以前做了什么,不管是他的自我还是他说出的话,都不是能被很快遗忘的东西,就连他自己在努力改变时也不得不反复和旧日的自我抗衡。
喜欢了七年的人不喜欢了,再想旧情复燃也不那么简单。
不过顾昳没打算放弃。
顾昳口袋里还留着票根,他今天本来订的是晚一点的长途车,结果下雨,那趟车取消了,他不得不开高价跟其他人买了票。
还因为第一次坐长途,找不着座位一切都陌生,动作慢了,被车上客人和售票员当三孙子似的喷。
还晕车。
还从下午五点在货运站外头等到晚上十一点,怕错过了庄颂,没赶离开吃一口饭。
对从小被人追捧到大的、高傲惯了的顾昳来说,整件事里的任何一个细节都写着不堪忍受。
蜷在长途车最后一排逼仄的座位上,被摇摇欲坠的行李架反复磕到脑袋。
前座的大爷肆无忌惮脱了袜子晾脚,下雨天又不能开窗,顾昳快窒息了,敲敲他肩膀问能不能收敛点,被对方一个白眼:“车是你家的?”
整个过程中顾昳无数次黑着脸想,我TM哪根筋抽了要受这种罪。
但最后因为想见庄颂全忍了。
所以就再没什么不能忍的。
这几个月顾昳无数次梦见庄颂,在一次次的梦里他反反复复地回想庄颂,他看清自己都做错了什么,认清自己带给庄颂的难过,还有更重要的,他知道了自己有多喜欢庄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