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呼哧呼哧的声音真让他脸红,更让他恐惧。他想的是:一旦两人停下来,发现了他,那他肯定没有活路,他现在很虚弱,人家只要掐住他的脖子,他就死定了,他得逃。他趁两人没有注意他的时候,悄悄爬开去,爬了很远。后来,他看见两人又骑马离开了。他这才放下心来。不过,那两人白白花花的肉体,却始终缠绕他,让他心里也产生了一种热。
这竟然让他暂时忘记了饥饿。
不过,过不了多久,饥饿感又重新征服了他。他后悔起来,他觉得自己刚才该趁两人忘乎所以的时候,把他们的马给偷走。有马,他可以想去哪里去哪里。而且很迅速,遇到野蛮人也可以跑得很快,再说找不到吃的东西,可以把马给杀了。那够自己吃好长一段时间的。
真笨呀,他骂自己,只顾逃命了,什么也没有想到,真笨呀。
这种后悔感一直伴随了他好些天。
静下来后,他又想,这里有野蛮人来,说明野蛮人离这里不远。自己要解决吃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那就要想办法靠近野蛮人,他们有羊!怕他们,不敢接近他们,是不行的,自己迟早饿死。不,必须去找他们。独白:对,主动找野蛮人!他们有羊!
他坚定了这一想法,便循着那两人奔去的方向找去。他运气比较好,当他筋疲力竭地爬过一道缓坡后,眼前所见,立即让他精神振奋——他看见了满山遍野的山羊。
特写:象白云一样的山羊布满草原。
羊们都在悠闲地吃着草,远远近近,竟然只有零星的几个牧人在看护羊群!野蛮人竟然一点不担心羊群走失,不担心被狼吃,不担心被别的什么人偷。
这真好,这无疑给了他机会,他悄悄爬向羊群,费了半天,他藏身到了羊群身边的草丛里,他没有立即行动,而是观察了很久,直到有只小羊快踩到他的脑袋的时候,他行动了,对这送上来的吃食,他哪里能够客气,他用尽身上残余的力气,一刀捅进了小羊的脖子。小羊连惨叫声音都没有,就倒在了他的刀下。他抱过小羊,一口咬向了小羊的脖子。他要喝小羊的热血,他要靠这个来解饥来恢复自己的力气。
他做到了,他有点力气后,就抱着小羊躲开了羊群和野蛮人,他必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慢慢享用自己的猎物——他躲到了洞穴一样的低洼处,哪里的草完全可以淹没他的身影。他吃上了烤羊肉,饱饱的。他睡了个好觉。这之后好些天,他的精神好了起来,身上的力气不仅恢复了,而且越来越大了,他的腿伤也慢慢好了。
为了不让野蛮人发现自己,他就始终远远地跟着羊群。他还挖地穴,白天把自己藏起来,身上盖上一些青草,睡觉。晚上的时候,他就摸进羊群,偷一头小羊出来,一连几个月,野蛮人竟然什么都没有发现,他活得好好地。身体竟然强壮了不少。
这一段时间,真是他的幸福时刻!
他也发现,偷羊的远不止他一个。还不时有野狼或者野狗之类的,这些畜生往往成群结队来,他们分工合作,有些冲进羊群制造惊慌,有些就趁机包围落单的或者瘦弱的羊。这就往往造成十几只羊或者几十只羊的死伤。这些畜生往往能够满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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