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大堂东面的酒吧准时开始营业,陆少珩今晚心血来潮歌兴大发,把乐队主唱换了下来,自己坐上了舞台中央的高脚椅,一连唱了好几首歌。
陆少珩的歌唱得不错,至少比现在的偶像明星好上不少。虽然缺乏专业技巧,但胜在有一把好声线和一副好皮囊。
难得老板亲自坐镇,不到半个小时,店里就坐满了人。可惜陆少珩缺乏服务精神,不管客人点什么歌,他都置之不理,自顾自唱着自己想唱的。
“老板今晚心情不大好。”主唱的名字叫叶锦豪,长期在全国各地走穴,最近一年都在齐白镇的酒吧驻唱。陆少珩把他从台上喊下来后,他就和酒保要了杯马提尼,坐在吧台前无所事事。
佳佳双手托着腮,看着台上的陆少珩,问:“你怎么知道?”
“用耳朵听呀。”叶锦豪露出了一脸孺子不可教的表情,“不然怎么老唱这些酸不拉唧的情歌,八成是遇到感情问题了。”
“他谈恋了?”佳佳瞪圆了眼睛,一脸诧异:“我怎么不知道。”
叶锦豪一口闷了杯底的一点残酒,盯着陆少珩,说:“小孩子家家,知道些什么。”
陆少珩今晚歌兴不浅,一人唱了一整晚。到了下半场的时候,门外突然进来了一群人。
这群人各个身材高挑,衣着入时,大夏天在室内也戴着帽子墨镜,一来就坐在了吧台后面的的角落里。
店里每天都有盛装打扮的博主网红来拍照打卡,这几个人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只是他们来了之后,陆少珩唱完了剩下的半首歌,就把麦克风往键盘手的兜里一塞,下台去了。
叶锦豪这会儿已经喝了个半醉,但也只好中途顶上。
之后一连几天,这些人都会来酒吧光顾,他们出现的时间不大固定,有时刚营业就到,有时要到快打烊了才出现。他们每次来,总会有一群小姑娘举着长枪短炮企图进来跟拍,都被保安请了出去。
陆少珩本人不再上台唱歌了,也不在酒吧露面,甚至不提前回家。他每天晚上都一个人待在二楼的VIP卡座里,一直到酒吧关门了才走。
有一天佳佳进去的时候,看见陆少珩趴在围栏上,目光沉沉地看着楼下的人群。
听见门边的声音,陆少珩没有回头,而是开口说道:“你说,如果我现在下去找他…”
“他是谁?”佳佳问。
陆少珩才像回过魂一般,回头看了佳佳一眼,道:“没什么。”
时间就这么过了一周,这天酒吧结束营业后,陆少珩一个人从二楼走了下来。他刚踏下楼梯,就看见叶锦豪背着吉他,靠在几个台阶之下的墙边。
看见陆少珩出来,叶锦豪主动打起了招呼:“老板,去哪儿?”
陆少珩打量了他一眼,说:“下班回家。”
“介不介意同路?”叶锦豪问。
陆少珩猜想这小子是有话要和他说,大概又是员工福利工资待遇之类的问题,于是他扬了扬下巴,先一步往前走。
叶锦豪见状立刻直起身子,快步跟了上去。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叶锦豪和他的乐队成员住在哪里,陆少珩并不清楚,但他始终是一副顺路的样子跟在陆少珩身侧。
穿过眼前的小巷,陆少珩就要到家了,见叶锦豪仍旧没有开口的意思,他停下脚步,问:“你到底想…”
话还没说完,叶锦豪突然推了他一把,陆少珩重心不稳,撞到了墙上。这小子趁机而上,将他困在自己的围墙中间,双手捧住陆少珩的脸,就要倾身过来吻他。
陆少珩许久没见过这架势,迅速反应过来,在叶锦豪靠近前,先是瞅准他的下半身一脚飞踢,再往他的脸上来一记勾拳,轻而易举就把人打飞了出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
陆少珩抹了把嘴唇上的血迹,刚才把叶锦豪揍开的时候,嘴唇被他拇指上的长指甲划破了,嘴里蔓延开的血腥味让他格外恼火。
叶锦豪捂着下身,挣扎着坐了起来,一脸地难以置信:“你不是喜欢我吗?”
“你有病?”陆少珩露出了看傻子的眼神。
“你不喜欢我,那天晚上唱歌的时候,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叶锦豪不相信是自己自作多情,忍着疼痛,连声质问陆少珩:“你不喜欢我,最近每天等我下班?你不喜欢我,今天同意和我一起走?”
“明天开始放你半个月假。”陆少珩怀疑自己今年是不是流年不利,出门尽遇见傻子:“先去治治脑袋,治不好就别回来了。”
叶锦豪还是一脸愣怔地坐在地上,依旧不死心,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你真的不喜欢我?”
就算是拒绝别人,陆少珩也不是一个喜欢把话说得太直白的人,奈何碰上叶锦豪这么个缺根筋又盲目自信的人。
“从来没有过,不知道是什么让你误会了,不好意思。”见他还赖在地上,陆少珩又没好气地补上一句:“还不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