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脸庞上长着一双蓝色的小眼睛,脸色通常是红的,可是一发怒便呈猪肝色,他的指甲被咬到了指甲肉。当某个学生战战兢兢地解释语文时,他常常坐在桌旁啃指甲,气得浑身发抖,怒气耗去他的精力。风闻他有过许多虐待学生的粗暴行为,但也许这些传说言过其实。两年前听说有位家长扬言要告他,学校闹了一场风波;他拿一本书狠命地揍一个名叫沃尔特斯的孩子的耳光,致使他听力受影响。这孩子只好离开学校,孩子的父亲住在特坎伯雷。全市居民都对此义愤填膺,地方报纸也报道了这件事。可是沃尔特斯先生只是个酿酒商。因此,对他的同情发生分歧。班上的其他学生虽然也讨厌这位教师,但却袒护他,什么原因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并且,为了表示他们对外界社会干预学校事务表示愤怒,对尚在学校念书的沃尔特斯的弟弟进行百般刁难。但戈登先生侥幸免于被赶到乡下住。此后他再也不敢揍学生了。教师允许打学生手心的权利也随之取消了。“水枪”也不能再用藤条鞭打讲台以发泄自己的愤怒了。现在,他充其量不过抓住孩子的肩膀摇摇。但他仍然让调皮捣蛋的孩子伸出一只手臂站上10分钟到半个钟头。他骂起学生来,其粗暴程度依然不减当年。
像菲利普这样腼腆的孩子,再也找不到比“水枪”更不称职的老师了。他这次进皇家公学,比第一次进沃森先生的学校时胆子大点了。他认识许多过去在预备学校的同学。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并且本能地意识到,越在人数众多同学中间,他的残疾越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从第一天起,戈登先生就把他吓坏。这位老师善于辨认出哪些学生怕他,似乎也因为这一理由而特别不喜欢菲利普。菲利普一向喜欢上课,可如今上课却诚惶诚恐的。他宁愿呆呆地静坐着,也不愿冒险作出错误的回答而激起教师的一阵臭骂。轮到他站起来解释课文时,他提心吊胆,吓得脸色煞白,唯一快乐的时刻只是当校长到这个班上课的时候。他能投校长对普通常识之所好;他读过各种离奇古怪的与自己的年龄不相称的书籍。珀金斯先生常常就一个问题在班上问了一轮后没有人能答得上时,便微笑着把菲利普叫起来。这一笑使菲利普心里乐滋滋的。
“来,凯里,你告诉他们吧。”
他在这种场合获得的好成绩,更增加了戈登先生的气愤。有一天轮到菲利普翻译,戈登先生坐在那儿,怒目注视着菲利普,嘴里狠狠地咬着大拇指,情绪很不妙。菲利普开始低声解释。
“别在嘴里咕噜。”老师嚷道。
菲利普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
“说下去!说下去!说下去!”
他的吼声一声比一声响。结果,菲利普本来懂得的也被吓忘了。他茫然地盯著书。戈登先生开始喘着粗气。
“你要是不懂,为什么不说一声?你到底懂不懂?上回你听过这些解释没有?为什么不说话?说,你这个笨蛋,说啊!”
老师拼命抓住椅子的扶手,好像生怕自己会向菲利普扑过去似的。他们知道,先前他常掐住学生的喉咙,直到他们几乎透不过气来才松手。他额头青筋暴涨,脸色阴沉可怕。他简直是个疯子。
菲利普前天对这一段了如指掌,可现在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我不懂。”他喘着气说。
“你为什么不懂?我们逐字地解释,马上就知道你是不是真的不懂。”
菲利普默默地站着,脸色苍白,微微发抖,耷拉着脑袋,眼睛盯着课本,老师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像是打呼噜似的。
“校长说你聪明,真不知他是怎样看出来的。普通常识!”他狂笑着。“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把你放到这个班,笨蛋!”
他对这个词儿很满意,高声重复着。“笨蛋!笨蛋!瘸腿的笨蛋!”他这才觉得有点解恨,他看到菲利普的脸刷地红了。他叫他去取“记过簿”。菲利普把《凯撒》放下,默默地走出去。“记过薄”是个浅黑色的本子,里头记着孩子的名字及其过失。一个名字在本子上出现三次就得挨鞭子。菲利普到校长的屋子去,敲他书房门。珀金斯先生正坐在桌子旁边。
“先生,我可以拿‘记过簿’吗?”
“喏,”珀金斯先生说,点头示意它在什么地方。
“你干了什么不该干的错事啦?”
“我不知道,先生。”
珀金斯迅速地望了他一眼,没回答,又继续他的工作。菲利普拿起本子走出书房。过几分钟下课,他又把“记过簿”拿回来。
“让我看一下,”校长说,“戈登先生在‘记过簿’上说你‘粗野无礼’,这是怎么回事?”
“先生,我不知道,戈登先生说我是个瘸腿的笨蛋。”
珀金斯又看了他一眼,不晓得孩子的回答是否含有讽刺意味。可是这孩子还惊魂未定。他脸色苍白,眼睛露出惊恐、痛苦的神色。珀金斯站起身,把“记过簿”放下来,一边拿出几张照片。
“今天早晨我的一位朋友寄给我几张雅典的照片,”他漫不经心地说,“看,这是雅典卫城,”
他开始将照片看到的古迹向菲利普解释,连废墟也被他说得活灵活现。他让他看戴奥尼索斯①剧场,并对他解释人们按什么次序入座。从那儿极目远眺,他们如何可以看到蔚蓝色的爱琴海。然后,他突然话锋一转说:“我记得,我当时在戈登先生班上时,他常常叫我‘站柜台的吉卜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