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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3页)

不能失去他,非把他抓紧不可,况且他身上有那么美味的巧克力。

他说,“你穿着长裤,看样子我们只好找一个比较随便的地方吃饭。”

为什么?我没敢问。风俗习惯相差五十年,问来无益。

他把我带到一个华美的地方,门口停满汽车,自落地的大扇玻璃门进去,整个大厅用琉璃灯照明,这个地方的耗电量是惊人的,而发电要用石油,石油价格一向昂贵,没想到他们生活如此奢靡。

而这不过是一个公众吃饭的地方,要填饱肚子最多花两分钟就够了,何需这样劳师动众。

这里每一个人都认得他,很客气的上来同他打招呼,安排座位给他。侍役取出无数器皿,莱单有一本书那么长,他问我要吃什么,我说:“随便,越简单越好,啊对了,我不吃荤。”

我们之中也有些人嗜吃动物的肉,已经被视为不文明的举止。、看样子这一顿饭要吃一两个小时,菜蔬都照原状取上来,嚼起来芬芳脆口,但太浪费时间了,人的生命有限,一天只得二十四小时,一顿饭吃掉两个钟头,还能做什么大事,难怪科技落后,难怪。

他叫一块牛肉,用工具切开,还有鲜红色汁液滴出,我摇摇头,忍不住说:“似你这般斯文的人,却染上这种恶习。”

他也以同样的注意力观察我,说道:吃那么一点点,你不会有气力。”

我不明白他要那么多气力来干什么,大概要努力工作赚取酬劳来吃这种豪华的食物,然后吃饱之后再去努力工作,继续恶性循环。

不可想象。

才五十年已经那么落后,我应该庆幸我没有回到一百年前。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设法回去。

据我所知,人类对空间的研究不遗余力,远在一九四0年,已经有第一个实验,我一定要回去。

第3章

吃完饭,我把那块剩余的巧克力取出翻覆地观看,并且放在鼻端深深地嗅闻,它完全迷惑了我。

我赞叹,“难怪十八世纪的植物学家林那欧斯要称之为‘诸神之美食’。”

他忽然抬起头来,“你怎么会知道这项典故?”

我说:“因为这是我母亲最心爱的食物,她小时候常常吃。”

“每个人都吃糖果,但是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糖果的典故。”

我看见他那么认真,忍不住说:“但我不是普通人。”

他一怔,随即说:“讲得对,”他停一停,“不过你对巧克力的认识,不可能胜于我。”

“当然,”我不想也没有心情与他争,“你是巧京力制造商,一个令许多人快乐的行业。”

“你真的那么想?”他欣悦。

我点点头。

“谢谢你,陆小姐,”他似乎觉得无限的宽心。

为了讨他的欢心,进一步透露我的知识:“可可是一五0二年由哥伦布发现,但它存在于亚玛逊流域已有四千年。在当时,一百粒可可可换取一个奴隶。”

“完全正确。”他拍一下掌,“没想到碰到同道中人,以往我一同女孩子说起可可豆的历史,她们便忙不迭摆手嫌闷。”

我打蛇随棍上,“既然如此,你会不会带我回家?”

“当然,我早就说送你回家。“不,去你的家。”

他呆住,过一会定下神来,他说:“小姐,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吧。”“是的,”我恳求,“请求你收留我一夜,我不会给你麻烦。”

“我不能随便把陌生女子带回家。”

“你已有家室?”

“不。”

“那么破一次例好不好?总有第一次,总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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