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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前世上(第1页)

麦芒伍端坐在天楼之内,面前放着一盏凉透了的茶,却一言不发。面前的棋盘,摆出了几日之前自己和皇上对弈的那一场残局。无论怎么看,皇上应该不会出乎自己的意料。这场“和棋”的结局,理应信手拈来。

但是麦芒伍心中,却如同无风的海面;纵使表面上平静如斯,却藏着一股说不清的暗潮,令他略感不安。

门敲了敲,麦芒伍没有回应。片刻后,血菩萨拄着一根拐杖,推开了天楼的大门——一只乌鸦乖巧地栖息在门环上,替自己的主人继续用嘴叩击着门扉。麦芒伍这才抬起手,招呼着那只乌鸦展翅而飞,落在自己的手指上。

麦芒伍轻轻捋着乌鸦的羽翼,眼神里也和刚才的死静不同,夹杂了一分关切。

“辛苦了。”麦芒伍这句平淡无奇的话,听起来说不准到底是说给帮着主人敲门的乌鸦听的,还是那刚刚落座、日渐消瘦的血菩萨听的。

“听镇九州说,李家的人回去了?”血菩萨没有接话的意思,自顾自开了口。

麦芒伍手中的乌鸦随着自己主人的发问,显得不再安分,眼神变得凌厉了起来。

麦芒伍点点头,放那乌鸦迫不及待地飞回了血菩萨的肩头。

血菩萨似乎不大理解,嘟嘟囔囔了一句“怎可留下活口”。这句话确确实实有几分抱怨夹在其中。之前李家的刺客来天楼袭击,麦芒伍并没有手软,悉数击杀了那几个戴着白面具的不速之客。而这一次,既然已经出动了这么多的二十八宿,为何却让对方留得了性命

这件事要是传了出去,岂不是在天下人面前丢尽了“镇邪司”这三个字的脸面?

若不是自己身体尚虚,血菩萨恨不得即时动身,去找那李家的家伙,以便能为朝廷挽回一些声誉。

麦芒伍并没有打算告诉血菩萨,那日里与二十八宿交手的人乃是李家的执金吾一员——血菩萨出于朝廷立场,多少能够理解自己的举动。只是这镇邪司之内人多嘴杂,血菩萨又略有几分耿直;万一被那镇九州知道了来龙去脉,说不定为了吸引李家的刺客再次前来,会故意把“鬼市老板未死一直藏在天牢”的消息散布出去。

既然锦衣卫镇邪司欠老板一个人情,那么颜面这种事,多多少少究竟比不上情谊重要。

倒是神机营这近在镇邪司咫尺的大军,仿佛肉中生刺。麦芒伍知道,神机营此前从未有过大规模调动。针对锦衣卫镇邪司而行动,皇上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神机营这股火炮势力,从射程、杀伤力、先发制人等等方面来说,都非常克制锦衣卫镇邪司。如果真的被皇上先声夺人……

恐怕整个锦衣卫镇邪司便会在一个时辰里面,数着数着天上落下的火石便烟消云散了。

麦芒伍想到这里,不禁眉头一紧,知道自己出于大局考虑,不得不防着皇上的这一手。这就好比眼前的棋盘呈现的局势一样:明明麦芒伍胸有成竹,皇上却可以突然撒下一把棋子,将整个棋局的胜负关系重新定义。

最要命的是,皇上如果输了棋,大可以重新来过。

锦衣卫镇邪司只要输一次,估计皇上不会留给二十八宿下一次翻盘的机会了。

就在麦芒伍踌躇之际,天楼大门被毫不客气地推开,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大步进来了一个面相俊美的年轻人——抬眼望去,此人正是之前在户部尚书门口茶楼监视的那个“傻子”。傻子见到麦芒伍后并没有客气的意思,只是走到面前席地而坐,同时抬眼瞥了瞥身边坐着的血菩萨,眼神里带着几分提防。

一连串举动,仿佛不识朝廷规矩的粗人。这份对着麦芒伍的不敬,不禁让血菩萨有些来气。他肩头上的乌鸦,也一直朝着这年轻人丧叫。

“自己人,但说无妨。”麦芒伍似乎没有责怪这个傻子的百般无礼,只是开口吩咐道。

那傻子这才伸了个懒腰,双手支着自己的身子好让自己更加舒服一些:“鬼市里面已经被那个桃花源全面接管。我们之前的眼线都没了——不是说与那些眼线断了来往,而是之前的眼线都失踪了。看来他们掌柜的铜雀确实有些手段,这才几天,就把我们好几年建立的耳目一网打尽,一个没留。”

“也就是说,查不到。”麦芒伍点点头,似乎对这个惨重结局并不意外;虽然自己和铜雀只有一面之缘,但是从他一直稳操胜券的笑容来看,就知道骨子里这个人和自己有几分相似:同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是啊,神机营本来就是层层设防,这些年内虽说一直声势浩大的操练着,但是对外却烟雾重重。”傻子表面上附和着麦芒伍的话,语气中却是毫不在意:“尤其是咱们失了鬼市的支持,现在又不得不全部困在这京城之中,瞎了聋了就是这感觉吧。”

那神机营确实棘手;且不说别的,单是大营门口,便竖立着两块西域进贡来的磁石。表面上说,是防止神机营的兵卒携带火器出逃;实际上,麦芒伍的银针都过不了这一关。所以,对于神机营方面的情报,一直以来只得仰仗于鬼市遍布于江湖的庞大消息网。

“不过,倒也并非一无所获。”傻子看到麦芒伍一语不发,搔搔头,继续说道:“你们最近不是说要纳一个书生进二十八宿吗?叫什么来着……对,吴承恩。他倒是有一点有意思的传闻。”

听到这里,血菩萨几乎是和麦芒伍同时抬起头。

“他之前不是独自来过京城吗?”那傻子似乎不太了解区区一介书生到底何德何能引得两位二十八宿好奇,所以自顾自继续说了:“只是扫听来的消息:说是那姓吴的书生是来赶考,在京城里先去了净通寺祈福,下山时稀里糊涂被抓进了神机营,结果错过了开科考试,事后才从神机营放了出来。就是这点事我才奇怪,神机营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有进无出才对。这书生竟然能够全身而退而且神机营没有追责,实属罕见。听说,只有极不受用之人,才会被神机营除名……”

言语之间,傻子的语气不乏奚落之意,意思是在提醒麦芒伍:如果纳入吴承恩的原因是出于他曾经在神机营里面呆过一段时日的考虑,那倒大可不必。毕竟这书生只是误打误撞进过神机营,不见得会知道什么有用的消息。为了这么一点希望,若是就给了这个神机营都不屑于要的书生“二十八宿”的名号,那镇邪司也能算是京城里最大的笑话了。

麦芒伍没有理会傻子的冷嘲热讽。但是确实,麦芒伍脑海中的棋局似乎被点开了某些东西:“这书生去净通寺做什么?”

“祈福呗,希望考个功名一类的,烧烧香。”傻子不禁皱皱眉,觉得自己刚才说得很清楚了。

“想去净通寺,谈何容易。到了山脚下就会被驱走的。”血菩萨似乎明白了麦芒伍的意思:“毕竟净通寺里有着国之命脉……他一个书生,去天鼎求功名?”

净通寺周围十里都是守卫森严,即便是血菩萨的乌鸦也未必可以轻易飞进去。刚才傻子话里有些细节:吴承恩是“下山”时,才被神机营抓走的。也就是说,这书生着实已经上过山了……

这番话说出来之后,那傻子也才觉得似乎有些道理:是啊,京城附近的庙宇也不在少数,专门保佑功名的寺庙也是一直名声在外。这书生为何单单只去了一趟净通寺呢?

“而且,他离开京城之际,身上带了三枚红钱。”傻子想了想,觉得似乎这才是最重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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