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那人长相实在是恐怖,脸的一半毁了容,被不知道哪里长出来的枯花挡了大半,却在举手投足之间露出来,平添了几分恐怖的氛围。手的骨头半露不露的,就好像生前拼命挖过什么东西挖的一样。
宋弥章很快被人拖了下去,白无常见我是个不生事的,也就是有意无意的推了我一把:“去,到你了。”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上面负责审判的鬼还是问了一句:“来者何人,报上姓名。”
我回:“陆修远。”
他看了我一眼说:“好名字,你生前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可以平平安安去投胎,但是……你死前不久杀了人。”
还没等我开口,他又说:“虽然也该死,但规矩不能破,同样下去受刑,然后想投胎就去,不想可以多留几日。”
好吧,各处有各处的规矩。
我后面还有很多鬼魂等着审判,他们死相各异,有些甚至面目全非。
不过这的刑罚是真的很让人难受,我属于被迫之下杀人,所以仅需受一天的雷刑,完了逃不过电了。
我都不知道我那一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但是一想到某人要受整整81天,我就在心里暗爽。
后来因为修漫的原因我不太愿意走,已经跟地府里的各位混熟了。
那日我和审判官坐在奈何桥头和孟婆一起聊天,突然我发现有一些鬼魂好像是去了上界。
我问:“他们这是什么情况?”
审判官:“没什么情况,有公假条,上去看一眼在世的亲人吧!或者做一些没做完的事,无非就是这些,只要情节不严重,其实地府是允许的。”
孟婆是一个短发姑娘,很活泼,跟着凑热闹:“哎!你又不投胎,要不要申请个公假条?我俩给你走后门?”
我有些诧异的问:“这归你俩管?”
孟婆:“那倒不是,只不过……只需要有两位有头有脸的地府官员的签名就可以了,而且是越多越好。”
我想我也许可以借此机会去看看修慢。
于是我对着我认识的官员们一顿好说歹说,终于拿到了假条,而且还是非常稀有的一个签满了官员名字的假条。
上来以后我先回了家,现在我飘来飘去的也不费体力,但是也和走路的速度差不多,我嫌慢,就顺手抓了辆车当顺风车。
到家的时候家里没有人,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所有人都在家的吗?
我就在家里转了一圈,大多还保持着我们离开时的样子,只是较为整洁,而我的房间已经落了灰。
我在家里等到了深夜父母才开门进来,然后我却没有看到我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我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又一直等等到第二天亮跟着他们出门。
我跟着他们去了很多地方,最后在进入一家精神病院的时候我见到了修漫。
再看见坐在病床上的人的时候我还是难掩惊讶,他变了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