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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有疾(第2页)

陶函:不愧是你。jpg

林鹤知心里憋着一股不知道什么气,堵得有些难受。他又往前刷了刷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上次说话,已经是几个月前了。

陶函:鹤知,你人在哪里?学校里都在传你被警察带走了,还说钱涌是你杀的。你快出来辟个谣吧,你电话为什么打不通?

陶函:??你不会真的被警察带走了吧

当时隔了一整天,林鹤知才回复:是被警察带走问话了,刚放出来。我没有杀人。

再次看到“钱涌”二字,林鹤知心中又憋起了一股气。

钱涌与林鹤知一个实验室,都是陈院长的学生。这人考进来时,据说是他们村里唯一一个博士生,好胜心极强,但做事功利浮躁。钱涌这人能把表面工作做得极漂亮,但学术能力放在宁大着实属于中等偏下。总而言之,是林鹤知在学术圈里最看不起的那一茬。

当时,实验室里有一篇影响因子比较高的论文,钱涌着急评一个什么杰出奖项——那个奖项对参赛者在高影响力因子期刊上发表的一作论文有数量要求,钱涌就差一篇——于是,他请求林鹤知把他写成共同一作。

一般来说,同门师兄弟有需求,送个顺水人情是圈内正常生态,偏偏林鹤知是个情商负数的死轴,他认为钱涌对这篇论文毫无贡献,挂个名已经算给了同门面子,还想要一作那真是门都没有,骑脸把人一顿冷嘲热讽。

自然而然,钱涌差了一篇一作,没有评上那个奖,对林鹤知憋了一肚子的气,有事没事就给林鹤知穿小鞋——比如,小组合作大作业,明明林鹤知干了大部分活,但钱涌在最后汇演的时候,却包揽了大部分功劳,还把林鹤知的名字放到了最后一位。

总而言之,两人闹得极不愉快。

结果有一天,钱涌这人就莫名其妙地在公寓里死了,他生前到处抱大腿,与大部分老师同学的关系都处得极好,林鹤知自然成了重点怀疑对象。

那天之后,陶函又断断续续地给他发了一些消息,但林鹤知没再回复,当然,那件事之后,他也没再回过二院上班,而是灰溜溜地躲回了济慈寺里。

至于钱涌的死,警方没有找到任何他杀的线索,最后按照自杀处理了。至今,单瀮都不同意给林鹤知看那个案子的卷宗。

*

没过几天,李大哥的细菌培养结果出来了,竟然是猪霍乱沙六氏菌。院方做了敏感性测试,对症下药,患者的病这才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

李大哥出院那天,陶函给林鹤知发来了一张图,满满一大碗红烧肉:“快看,患者家属送的,贼香!”

不仅如此,济慈寺也收到了李阿姨送的新鲜五花。

林鹤知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

洪老师父白胡子一颤一颤,冬瓜一张小嫩脸像仓鼠似的撑得滚圆,古老但生机盎然的小院子里,摆着四四方方一张旧桌子,一碗梅干菜扣肉三两下就被这一老一小给吃了个精光。

“香,还得是王妈家的肉香咧。”

林鹤知面无表情:“这不是王妈家的肉了,现在是李妈家的肉了。”

“管它姓王姓李,反正就是这个味!”

林鹤知搁下筷子,低声说道:“我和宫叔叔联系了,以后就不当医生了。他们急缺能出外勤的法医,我先去搭把手。”

老和尚闻言,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眯眯地点了点头:“今年果子我都没摘呢,你多带一点过去吧。”

午后的阳光灿烂,林鹤知蹲在院子里,剪了一兜的佛手。凉风一阵又一阵,枯叶哗啦哗啦地漫天飘下,但佛手粗壮短小的茎秆有力而饱满,“咔嚓”一声后清香格外浓郁。

这是济慈寺里特有的一种品种,名叫“佛骨香”。

早些年,济慈寺承担了附近村民的入殓工作。

小时候,林鹤知经常跟在洪老和尚身后,看多了尸体,很小就能看着伤口猜原因,而每次猜对之后,林鹤知总是会获得巨大的满足感。很多时候,他看活人一张脸,很难分辨对方是什么情绪,但死人就简单多了。

不过,死人身上的味很重。尸臭是一股比较特殊的气味,一旦沾上了很难洗掉,就像很多法医会喜欢用芫荽一样,济慈寺里的先人发现了这种佛手的妙用——不仅可以去掉尸体的味道,还会保留一股好闻的清香。

老和尚会把这种佛手和其它材料一起做成药皂,衣服也用它一块儿洗。所以,林鹤知的记忆里,只要蹲在老和尚身边,就会闻到这股令人心安地味道。

林鹤知刚来到济慈寺的时候,似乎也是这样的一个秋天。林鹤知不喜欢和人说话,也不喜欢和山下小学里的同学玩耍。他喜欢蹲着观察世界。

林鹤知可以静静蹲着,看一棵树,看一块石头,一看就是好久,从来没有人知道他那个小脑瓜里都在想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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